安全責任的保證書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5篇)
保證書是個人、集體、單位,為響應上級號召開展工作、完成任務或做錯了事,犯了錯誤并決心改正面提出保證時使用的專用書信信或文字材料,是決心改正的信或文字材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責任的保證書,歡迎查閱。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篇1
為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提高全體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和杜絕事故和違章現象的發生,現制定《安全責任保證書》,并嚴格遵守。
一、 制定時間
此《安全責任保證書》20--年9月25日起簽字生效。
二、具體內容
第一條、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奶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第二條、建立、健全各崗位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等,并嚴格貫徹、監督、執行“百日會戰”質量安全月的會議主題。
第三條、定期組織職工進行安全業務知識學習和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培訓,并取得操作資格證書。
第四條、堅決執行奶站現場檢身制度和奶站人員清點制度。
第五條、根據奶業制定的各項工作標準、質量標準組織奶源工作。協調好各片區的工作,嚴格落實榨奶與清洗操作規程、安全制度。
第六條、組織好班前會,合理、及時安排有關工作,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
第七條、定期組織召開安全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在生產中遇到的問題。
第八條、合理調配各工種操作人員,合理組織生產。
第九條、及時組織安全質量檢查,排查和處理現場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第十條、參加安全生產辦公會議,并對奶站現場的具體問題提出主導整改意見。
第十一條、每班至少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
第十二條、要負責本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組織進行事故分析、“三違”分析,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按章作業的意識。
第十四條、如實、及時匯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篇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并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聯系電話:
2、項目負責人:證號:聯系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證號:聯系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七、施工單位要把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八、施工現場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九、施工單位做好職工“三級教育”和崗前培訓,做到先教育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十、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和腳手架工程等專業性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要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重大施工危險的分部分項工程必須組織專家組論證審查。
十一、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要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十二、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流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要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要做好現場防護。
十三、施工單位要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要符合衛生標準。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十四、施工單位要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圍欄作業,門前三包,防止或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體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十五、施工單位要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十六、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十七、施工單位在安裝塔式起重機械前應先備案后安裝,自驗合格后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掛牌后方可使用。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八、監理單位除督促施工單位進行項目部周檢、班組日檢,并將周檢記錄報監理單位備案外,還應按要求會同建設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的不同施工階段(開工前、基礎平、主體封頂、裝飾)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綜合安全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記錄在案。
十九、施工單位要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二十、工程監理單位和監理工程師要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并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承擔監理責任。
在項目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檢查,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經審核批準的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情況嚴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單位暫時停止施工,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監理單位要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監理工作報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寫施工安全監理報告。
二十一、對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活動的安全監督檢查,我們要予以配合支持。
二十二、本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我們將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保證合格。并力爭創市級、省級文明工地。
二十三、本保證書一式四份,一份交安監站備案,一份留施工現場項目部,一份留建設單位,一份留監理單位。
建設單位(蓋章)現場代表簽字:
年月日
施工單位(蓋章)項目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監理單位(蓋章)總監理工程師簽字:
年月日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篇3
我公司進行網漁網咖空調室外機安裝項目施工,關于施工期間的安全問題,我公司承諾如下。
一、我方在施工過程中遵守如下條款:
1、我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對施工區域、采取的安全措施進行詳細說明。
2、我方必須設一名專職安全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3、我方所有進場人員必須具備一定的安全教育背景和安全意識,認真學習業主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并對業主的安全教育作詳細記錄。
4、我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我方必需按照國家有關的安全法規和業主廠內的具體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施工,并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
5、我方在施工中,由于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或管理不善,造成火災及其他人身傷亡、設備損毀事故,責任由我方全部負責,并賠償因上述事故所造成的甲方和業主的全部經濟損失。
6、施工中動火,我方必須到業主有關部門辦理動火手續,并嚴格執行動火許可證所規定的安全措施。
7、我方未經物業同意不得接臨時電源;未經物業用電現場的安全由我方負責。
二、我施工人員必須遵守下列安全規定:
1、持證上崗,特殊工種要持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特殊工種上崗證。
2、遵守業主的治安保衛制度,不得進入未經業主許可的區域。
3、對業主的物料、器械,不得隨便挪用、損壞。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安全防護用品。
5、滅火器材禁止挪作他用或損壞,如發現按甲方或業主規定處理。
6、我方承諾在實施登高作業時, 所有員工均系有安全帶保護, 任 何在工地上發現違反本規定或由此造成傷害事件, 由此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方負責。
現場安全負責人:
公司(蓋章)
年 日 月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篇4
作為從事電力行業的一名員工,我深刻認識到了電力生產電氣設備多、易燃和易爆和有毒物品多、高速旋轉機械多、特種作業多,勞動條件和環境相當復雜,本身潛伏著諸多不安全因素,潛在的危險性大,工作中稍有疏忽,潛在的危險會轉化為人身事故。因此,我鄭重承諾在以后的工作中將做到以下幾點:
1、履行崗位安全責任,為企業安全負責、為部門安全負責、為員工安全負責、為自己安全負責。
2、自覺遵守國家、行業和公司的各種安全管理法律、規章、制度、規定,服從管理,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與“違章、麻痹、不負責任”三大敵人做斗爭,努力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
3、遵守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不疲勞開車、不酒后開車、不將車輛借予無駕駛證人員駕駛,開車時不打手機、看信息。
4、遵守消防管理的各項法律、規章、制度、規定,積極學習滅火與火場逃生知識,熟悉各種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逃生線路。
5、日常工作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不盲目作業。
6、自覺接受公司、部門、班組的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自覺執行安全交底和技術交底要求的各種安全措施,不抱僥幸心理。
7、支持公司質安部和上級安監部門的工作,積極接受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人員對自己不安全行為的批評和建議并及時改正。不抱抵觸心理、不打擊、報復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指出自己不安全行為的人員。
8、主動制止同事的不安全行為,對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員應當及時予以處理。
9、積極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安全培訓和安全學習、安全活動、事故應急演練,掌握作業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10、積極參與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設,努力營造和諧的安全生產氛圍,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和安全價值觀。
安全責任的保證書精選篇5
甲方: 乙方:
一、進場施工許可:乙方所承包的裝修施工項目,須經甲方審批 并簽署本責任書后,方可辦理進場施工手續,否則甲方有權禁止乙方 入場施工。
二、施工人員管理:
1、 乙方項目經理(現場負責人)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工作,并負 責與甲方協調本責任書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乙方必須保證所屬施工人員未涉嫌犯罪案件,并提供齊全的身 份證件,否則甲方有權扣留嫌疑人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按照有關管理規則辦理相關證件。
4、乙方所屬施工人員進出甲方時,應主動服從甲方門崗查驗、登 記,接受保安員巡查。
5、乙方所屬施工人員不得冒用、轉借、涂改或損毀施工證件,不 得使用過期證件,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沒收證件、勸離施工現場。
6、每日規定時間內施工結束后,施工人員應立即撤場,不得無故 逗留,不得從事與施工內容無關的活動。
三、施工時間管理: 為規定施工時間,如有特殊情況將另行約定。對違反施工時間規定的,甲 方有權要求停工并處以 50—500 元罰款。
四、施工現場管理:
1、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 方針,依據國家有關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守操作規程、技術規 范,落實安全措施。
2、乙方施工現場各工種作業,必須符合與甲方簽署的協議內容; 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責令停工。
3、乙方施工區域應封閉管理,按相關要求圍上圍板等,不得影 響周邊單位整體形象;所有施工器材進場后,由施工單位自負保管責 任,如有丟失、損壞,甲方概不負責。
4、乙方施工人員撤場前,應配合甲方進行內部設施安全檢查, 確認無誤后,將所有乙方自有設施撤離施工區域。
5、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使用施工現場以外水、電設施,不 得在施工現場以外存放施工器材或工程垃圾。
6、對違反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乙方或其所屬施工人員,甲方有 權要求其繳納 50-500 元違約金,直至責令其停工。
五、消防安全管理:
1、甲方為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監管方,乙方為裝修施工執行方, 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各項治安、消防安全管 理制度,自覺接受執法和主管部門的檢查。
2、乙方負責其所承包裝修區域內的治安、消防安全工作。并于 施工前明確指定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 并通知甲方其具體職務及聯系 方式等。
3、乙方負責對其進場人員進行經常性的防火知識教育,包括火 災報警程序、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施工動火程序規定等;乙方需于施 工現場配備適量滅火器材及消防用水。
4、施工現場非吸煙區域嚴禁吸煙,違者甲方有權處罰。
5、乙方需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工作。乙方因施工需要,拉接臨 時電線或使用電熱工具必須經甲方批準; 必須堅持每天檢查施工用電 情況,并于每日施工結束后關閉電源。
6、乙方需加強對易燃與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乙方需嚴格控制稀 料、汽油、氣瓶等易燃與易爆物品進入施工現場,如有需要必須經甲方 保安部門批準并由乙方指定專人、專室保管,當天施工使用剩余易燃與 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現場存放。
7、乙方應嚴格施工現場的管理,所有的裝修材料須符合消防規 范的要求,材料應碼放整齊,刨花等易燃與易爆垃圾應及時清除。
8、乙方應隨時接受甲方安全部巡查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的 不安全隱患立即整改。
9、乙方應制定“安全防火制度”,由乙方負責人負責監督執行, 并經常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和問題應立即解 決,解決不了的應立即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并上報甲方。
10、施工時,必須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的易燃與易爆物品,動用明火 事先申請審批·辦理“動火證”, 作業時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并有專人 負責看管,作業后認真清理現場,不留火險隱患。
11、施工現場的滅火器材必須擺放明顯位置,不得挪做它用。12、保證施工用電安全,各種電器的安裝必須由持證電工操作, 嚴禁亂拉電線和超負荷用電,下班時對作業部位進行安全檢查,拉閘 斷電。
13、嚴禁使用電爐、電取暖具,室內照明禁用碘鎢燈,各種照明 燈必須與易燃物有 0.5 米的距離。
14、乙方應指定一名現場施工人員負責日常安全保衛工作,施工 人員應妥善保管好私人財務,嚴禁私拿公物,未經批準不得動用與本 工種施工無關的設備、材料等物品。
15、凡施工所需的各種用電設備及動用明火,須在使用前做好防 范措施。施工人員須隨身攜帶各種特殊工種的上崗證、許可證,以備 檢查。 六、事故責任 乙方保證會嚴格執行 《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 定》以及責任書相關規定,堅決落實施工安全管理,保證生產處于最 佳安全狀態,在施工過程中,保證杜絕傷亡、火災等安全事故。若屬 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責任, 甲方將報請安全監察主管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以上未盡事宜,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協商解決。
甲方: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