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報廢需要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汽車報廢需要辦理需要哪些手續
2013年1月14日商務部網站14日發布了《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明確根據機動車使用和安全技術、排放檢驗狀況,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那么,汽車報廢需要辦理需要哪些手續呢?下面學習啦小編告訴你。
汽車報廢需要辦理需要的手續
(一)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辦理機動車報廢手續。公安機關應當于受理當日,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機動車報廢證明》,并告知其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二)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應當及時將報廢汽車交售給報廢汽車回收企業。
(三)報廢汽車回收企業憑《機動車報廢證明》收購報廢汽車,并向報廢汽車的擁有者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四)報廢汽車的擁有者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向汽車注冊登記地的公安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五)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對回收的報廢汽車應當逐車登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不得拆解、改裝、拼裝、倒賣有犯罪嫌疑的汽車及其“五大總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總成”是指從報廢汽車上拆解下的發動機、前后橋、變速器、轉向器、車架。
(六)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將報廢汽車出售、贈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轉讓給非報廢汽車回收企業的單位或者個人;不得自行拆解報廢汽車。
如何延緩汽車報廢
如果機動車使用年限到了而車況仍然不錯,可不可以讓其繼續“發揮余熱”呢?回答是肯定的:經安全性能和尾氣排放檢測合格的車輛,根據國家規定其使用年限可適當延長報廢期限。
那么,怎樣辦理機動車延緩報廢手續呢?一般來說有三個步驟。
第一步,車管所登記審核崗審核該機動車的相關資料,包括:A、《機動車延緩報廢申請審批表》原件如不與定期檢驗同時進行,須在背面粘貼發動機號、車輛識別代號即車架車身號碼的拓印片;B、《機動車行駛證》原件。
提交以上資料者可以是合法業主、業主指定的經辦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經辦人。
第二步,機動車檢驗崗核對該車輛識別代碼(車架車身號碼)、發動機號碼,并檢驗有無被鑿改嫌疑;將拓印片與原始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車身號)、發動機號碼進行對比;檢測機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并審核該車的安全技術性能。
第三步,車管所業務領導崗審核,符合規定者,在其申請表原件上簽注意見,在《機動車行駛證》副頁記錄欄按照延緩報廢專用章格式,用計算機打印準予延緩報廢的使用期限和檢驗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