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目一交規考試新增內容
上海科目一交規考試新增內容
眾所周知,上海駕考科目一考試新增了不少地方題,尤其是涉及到新近的“交通大整治”的內容,這讓不少參加科目一考試的考生頭疼。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上海科目一交規考試新增內容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上海科目一交規考試新增內容:
目前上海市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有以下幾種類別及相關的式樣和有效期限;
第一種,在本市行政轄區內使用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天藍底紋、黑字黑框線,適用于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機動車,有效期以簽注日期為準。
第二種,供跨省市行政轄區使用的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適用于跨行政區臨時移動的機動車,自核發之日起,30天內有效。
第三種,是試驗用機動車使用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黑“試”字,適用于試驗用臨時上道路行駛機動車,有效期自核發之日起,90天內有效。
第四種,為特型機動車使用的《臨時行駛車號牌》:棕黃底紋,黑字黑框線,黑“超”字,適用于軸荷和總質量超限的工程專項作業車,和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大型不可解物品的機動車,有效期以簽注日期為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條: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
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12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13條:機動車號牌應當懸掛在車前、車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載貨汽車及其掛車、拖拉機及其掛車的車身或者車廂后部應當噴涂放大的牌號,字樣應當端正并保持清晰。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應當粘貼在機動車前窗右上角。機動車噴涂、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
所以呢,就和科目一一樣,我們應該時時關注熱點,避免當駕考出現變化的時候我們還不知道,出現一些沒辦法及時補充的內容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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