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規定
科目一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規定
作為學車的第一項考試,科目一考試的內容包括了道路交通標志的部分。既然如此,我們就來看看下文對小車科目一交通標志的詳解吧!
科目一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規定
交通標志的各種標志設置的位置是怎樣的呢?警告標志設置的位置與公路的計算行車時速有關。在農村山區公路,一般應設在距離危險地點20~50米的地方。禁令標志一般應設置在需要限制或禁止的地方,除禁止停車標志外均應成對設置在限制或禁止路段的起終點和橋梁的兩端。
而交通標志的設置方式及有關規定是怎樣的呢?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分四種:(1)柱式(包括單柱式和雙柱式);(2)懸臂式;(3)門式;(4)附著式。
在知道了公路交通標志的支持方式之后,再來看看公路標志設置的有關規定。柱式標志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標志牌下緣距路面的高度為180~250厘米。懸臂式標志的下緣距路面的高度,一、二級公路凈高為5米,三、四級公路凈高為4.5米。標柱內緣距路面(或路肩)不得小于25厘米。
指示標志多用于城市道路和高等級公路,一般公路使用較少。在科目一交通標志考試中,指路標志在一般公路上常用的有地名、分界、指向等標志和里程碑、百米樁、公路界碑。地名標志設在城鎮的邊緣處。分界標志設在行政區劃、管養路段的分界處;指向標志設在距離叉路口30~50米處。
科目一交通標志的主要種類
交通標志的支撐方式可分為柱式、懸臂式、門架式、附著式四種。
交通標志支撐方式應根據交通量、車型構成、車道數、沿線構造物分布、風荷載大小以及路側條件等因素綜合確定。
(1)警告、禁令、指示標志和小尺寸指路標志宜采用單柱式支撐方式,中、大型指路標志可采用雙柱或多柱式支撐方式。
(2)當符合下列條件時,根據需要可采用懸臂式或門架式等懸空支撐方式(版面內容少時,宜采用懸臂式):
①交通量達到或接近設計通行能力時;
②互通式立交的設計很復雜時;
③單向有三個或三個以上車道時;
④互通式立體交叉間距較近時;
⑤出口為多車道時;
⑥大型車輛所占比例很大時;
⑦穿越多個互通式立體交叉、為保持標志信息設置位置的一致性時;
⑧路側安裝空間不足或受遮擋時;
⑨連接兩條高速公路之間的樞紐互通時;
⑩出口匝道為左向出口時;
⑧平面交叉口標志或位于互通式立體交叉減速車道起點處的出口預告標志。
(3)公路沿線設置有上跨天橋等構造物,路側設置有高擋土墻、照明燈桿等時,交通標志在滿足公路建筑限界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采用附著式支撐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