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2025
離婚協議2025(最新20篇)
協議是雙方或多方之間達成的共識,可以約束雙方共同履行責任和義務。寫離婚協議2025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離婚協議2025,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婚協議2025篇1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自愿離婚,經雙方商定,對有關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婚生女_____由______(男/女)方撫養,______(男/女)方每月_____日前支付共計____元人民幣撫養費。______(男/女)方每月逢______(單/雙)周周______上午______點到______(男/女)方處接孩子探視,于當日下午______點之前送回______(男/女)方住處。
二、雙方共同財產分割方案如下:
夫妻雙方共有的位于___市___路___弄___號____室房屋登記在雙方名下,系雙方共同財產。現雙方約定:
離婚后,該套房屋歸男方所有,女方配合男方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由男方承擔。
為保障子女的居住和生活環境,女方放棄該套房產的共同財產分割折價款。
三、______(男/女)方自愿自籌______元人民幣作為父母義務撫養子女期間的醫療費用,若以上錢款不足以支付以上醫療費用,超出______部分,由______(男/女)方承擔。
四、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
五、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無其它共同債權債務;個人名下的債權債務離婚后由各自享有和承擔。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立協議人: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女方: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注:本協議書范本為___地區民政局統一格式。
離婚協議2025篇2
男方:____,男,漢族,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女,漢族,____________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縣民政局登記結婚(____結字第____________),雙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現已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與女方____自愿解除婚姻關系,雙方自愿簽訂本離婚協議。
二、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資收入、住房公積金等,歸各自所有。
3、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權債務,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由債權人本人享有權利,債務由債務人本人承擔責任。
三、雙方確認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也無需對方進行任何精神賠償或補償。
四、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賠償金五萬元。
五、雙方確認簽訂本協議時,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六、雙方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雙方明確知悉并理解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內容,自雙方簽字時即生效,不以離婚登記手續辦理的最終完成為生效前提。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確認本協議約定內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簽字部分外,涂改、書寫無效。
男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3
協議人: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北京市__區號樓x室。
協議人:__,女,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住北京市__區號樓x室。
雙方于__年x月__日在__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__年__月__日生有一女/子。現夫妻感情已徹底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雙方自愿同意離婚,并達成離婚協議如下:
一、子女撫養問題
1、女兒/兒子由撫養,每月給付撫養費x元,直至女兒/兒子18周歲/大學畢業,女兒/兒子醫療費、教育費雙方各承擔50%。
2、于每月的1日至3日之間將撫養費支付至下列帳戶:
開戶行:__銀行支行
戶名:
帳號:
3、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每個雙休日可探視女兒/兒子一次或帶女兒/兒子外出游玩,可直接與孩子聯系,但應提前通知,尊重孩子的意見,對于見孩子的時間、地點一切以孩子意見為主,不干涉和參與意見。
二、共同財產分割
1、夫妻共同擁有的兩套房產,其中座落在北京市__區路小號樓__室的房產歸所有。座落在北京市__區路x號樓x室的房產歸所有,產權人變更手續自本協議生效后一個月內辦理,協助x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負責。
2、雙方共同擁有的.x牌小轎車一輛(車牌號:京)歸所有。車輛所有權變更手續自本協議生效后一個月內辦理,協助x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負責。
3、雙方共同擁有的現在x名下銀行存款、人壽保險均歸所有。
三、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名下則由誰承擔。
本協議書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上述內容全部真實有效,一旦提供虛假情況,雙方當事人自愿承擔一切法律后果。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生效。
__
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4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女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
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男女雙方感情不和,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照《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__與女方____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有____,取名____,離婚后____直接撫養生活,由____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1500元,在每月1日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高中教育階段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夫妻雙方婚后購有________,離婚后,該套房屋歸女方所有。
夫妻雙方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離婚后歸____所有。
四、債權債務等
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離婚后,由____補償____人民幣____元。
六、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資料如有隱瞞、欺騙,職責自負。
立協議人: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5
協議人:______,男,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協議人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張X與王X自愿離婚。
二、夫妻婚后購有坐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60萬元,現值人民幣100萬元(包含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42萬元,現尚剩余貸款本金30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18萬元,首付款來源于婚后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35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100萬元-未還貸款本金30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35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10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____月____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0萬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____月____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15萬元。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____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后即予以辦理。若由于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三、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四、兒子張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五、張X可在每月的
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X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X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6
離婚協議書
協議人:方某,男,__年×月×日出生,住__市__×路__×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王某,女,__年×月×日出生,住__市__×路__×號,身份證號:。
協議人方某王某雙方于__年×月×日在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年×月×日生育兒子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坐落在__路__小區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80萬元,現協商歸女方王某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方某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0000年00月0日
親子鑒定秘檔(17)鑒定引產兒
親子鑒定秘檔(17)鑒定引產兒
20__年夏天,一男一女來到了華大方瑞。女人是60歲左右的老太太,梳著利落的短發,衣著雖然普通,但渾身上下都透出厲害勁兒。男人30歲出頭兒,神情呆板。老太太向工作人員打聽:“能不能給胎兒做親子鑒定?”工作人員說:“如果是胎兒,可以在母體懷孕四個月以后來做。”“我想鑒定的是引產的胎兒。”說著,把一個小木桶拿到桌子上,“就是這個。求你們一定要幫幫我。我也不愿意這樣,可孩子已經快七個月了,都成形了啊,就這么沒了,我們還蒙在鼓里。”老太太忍不住哭了起來。
在接案室里,同事問能否取胎兒的臍帶血做親子鑒定。鄧亞軍搖搖頭說:“不行,臍帶血有可能混有母親的樣本,很可能影響親子鑒定的準確性。雖然胎兒沒發育成熟,但手部中間的軟骨組織可以做親子鑒定。”隨后,鄧亞軍問老太太:“孩子樣本跟誰做比對?”老太太指著旁邊的男人說:“這是我兒子,想鑒定這孩子是不是他的。我們想快點兒得到結果。”“孩子母親能來嗎?如果有她的樣本鑒定的速度會更快一些。”母子倆的臉色都變得不那么好看了。“她來不了,也根本不愿意來。”
按老太太的說法,兒媳婦家在相鄰的縣,兩家情況差不多。兒媳婦小兒子兩歲,長得倒還漂亮,性格也開朗,朋友很多。20__年底,兩個人結婚第五年的時候,兒媳婦終于有喜了。公婆特地搬到了兒子家。“一住在一起,沒多久我就覺得兒媳婦很奇怪,很少跟我們說話,有時候還鬧脾氣,跟我兒子吵。有一天,她忽然說不想要孩子了,說什么懷孕的那幾天她身體不好,怕孩子生下來不健康。但之前體檢的時候,醫生明明說孩子發育得很正常。全家人都勸她,好不容易才讓她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懷孕六個月的一天早上,吃完飯后說想下樓買點兒東西,可是半個小時過去了還沒回來。我和兒子把周圍都找遍了也沒見到人。后來我想,她大著肚子,是不是突然不舒服被人送醫院了,就去醫院打聽。跑了幾家醫院,我終于在一家醫院找到了她,卻發現孩子已經沒了。她一句話也不說,我和兒子就找到了醫院。醫生竟然說她是來申請做引產手術的,手術剛剛做完,還說手術前她的‘丈夫’已經簽字了。兒子一看,‘家屬簽字’后面果然寫著自己的名字,但根本不是自己的筆跡。我當時就懷疑她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我兒子的。”雖然兒子說什么也不相信老太太的分析,但老太太還是從醫院要來了引產下來的胎兒,準備做親子鑒定。
不出所料,親子鑒定的結果顯示,胎兒的DNA數據與父親并不匹配,不是老太太的嫡親孫子。取親子鑒定結果那天,老太太和兒子兒媳婦都來了。親子鑒定結果剛拿出來,老太太就一下搶了過去,看到最后幾行字,臉色頓時變得很難看,指著兒媳婦的鼻子痛罵道:“你這個不要臉的!這下還怎么抵賴?!”兒媳婦一言不發。兒子沉默了一會兒說:“這是怎么回事兒?”老太太嚷道:“怎么回事兒,你還問她怎么回事兒?!這還用問呀!”兒媳婦低著頭半天沒說話,最后眼淚都出來了,低聲說:“我沒什么好說的。”老太太沖上去要打人。兒媳婦情急之下大聲說:“我嫁到你們家難道就是為了生孩子嗎?”“女人不生孩子,那還結婚干什么!”兒媳婦對兒子說:“這事兒是我做得不對,咱們明天就去辦離婚吧!”老太太拉住兒媳婦說:“你還有臉先提離婚!”兒子面色鐵青,一直沒說話。
精神病人可以作離婚原告嗎?
原告甲某(女)與被告乙某(男)于1979年10月結婚,1981年6月1日生育一女。婚后原、被告夫妻恩愛,家庭和睦。1990年5月,原告患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經法醫鑒定,甲某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出于原、被告雙方的夫妻感情,被告并未因此嫌棄原告,在工作之余,被告除一人承擔起全部的家庭事務外,還十幾年如一日,無微不至地悉心照顧原告,并為原告四處求醫,但原告的病情仍無好轉的跡象。被告對原告的真情付出,使原告的父母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感動。原告的父母認為,被告已盡到了一個當丈夫和父親所應承擔的職責,現原、被告的女兒已經成年,而原告所患的精神病卻久治不愈。為不耽誤被告的前程,原告之父曾多次主動向被告提出,要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與原告離婚的民事訴訟,其愿意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承擔對原告的監護義務,但均遭被告拒絕。原告的父母在無奈之下,遂以其女為原告,自己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的身份代表其女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關系。
分歧焦點:
法院在立案審查時,對甲某在本案中是否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以及甲某的父母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與民事訴訟是否適格的問題,有以下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在離婚案件中,甲某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不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其父母也不能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的訴訟。其理由是:
一、婚姻案件是涉及到當事人身份關系的訴訟,鑒于該類案件的特殊性,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本案中,甲某系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其父母以甲某為原告提起與乙某離婚的民事訴訟,并不一定是甲某的真實意思表示。從另外一個角度考慮,如果甲某不主動提出與乙某離婚,也不可能對其合法權益構成侵害。因此,甲某的父母以甲某為原告,自己為其法定監護人代理涉及甲某身份關系的離婚訴訟,超出了我國民法通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所規定的法定職責,其代理行為無效。
二、本案的被告系原告的配偶,是原告第一順序的法定監護人,而原告的父母是原告第二順序的法定監護人,現原告的父母以原告法定監護人的身份代表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與被告離婚的民事訴訟,應當視為原告的近親屬之間對原告的監護權有爭議。按照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原告的法定監護人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指定。換句話說,甲某的父母作為原告的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前提,必須先由上述單位指定其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如果被告對該指定不服,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人民法院依法以判決方式維持或撤銷原先的指定。故在未經過上述法定程序前,原告的父母不具備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
第二種意見認為:甲某在本案中是適格的原告。其父母具備作為原告法定監護人參加本案訴訟的主體資格。其理由是:
一、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三條明確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從該法條的立法原意來看,主要是為了保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民事活動中的訴權。此外,該法條并未限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參加民事糾紛案件的類型,即未排除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婚姻案件中作為原告的主體資格。,盡管甲某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但其訴權仍然是受法律保護的。因此,甲某是本案適格的原告。
二、從我國民法通則關于設立監護權的立法本意來看,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其實質并非民事權利而是一種職責。乙某在本案中,具有雙重身份,即與甲某在離婚訴訟方面,乙某處于被告的身份;而在與原告的身份關系方面,乙某是原告的配偶、第一順序的法定監護人。如果我們將本案原、被告的訴訟地位互相調換,即乙某作為原告,甲某為被告,甲某的父母作為甲某的監護人參加訴訟,那么,根據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上述當事人在離婚案件訴訟中的法律地位都是適格的。既然在婚姻案件中,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指定了適格的監護人的前提下可以作為被告參加訴訟,那么,從保證訴訟目的得以實現和保護無民事行為能力人訴權的角度出發,也同樣應當允許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有監護人的前提下,具有原告的法律地位。另外,由于乙某在此離婚訴訟中處于被告的地位,與原告有利害關系,繼續作為原告第一順序的監護人不利于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此時,被告應當將其原告第一順序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讓渡給第二順序的法定監護人——即原告的父母,所以,甲某的父母在本案中是適格的原告監護人。
三、假如我們把上述案例中的情節稍加變化,即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離婚案件中當原告的第二種情形。如果乙某自從甲某患精神病后,長期對甲某不好,經常虐待甲某,但其出于某種目的又不主動提出與甲某離婚,這時,應當視為甲某的合法權益受到了乙某的不法侵害。甲某的父母或其成年子女為維護甲某的合法權益,以甲某為原告,自己作為甲某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依法解除甲乙雙方的夫妻關系,此時甲某在該案中的原告身份仍然是適格的。人民法院對甲某的父母或子女以甲某為原告,自己為其法定監護人的離婚起訴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綜上所述,在本案中,甲某作為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應當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其父母也能夠作為原告的法定監護人代理原告參加案件的訴訟。
離婚協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是否有效?
離婚協議后未辦理離婚手續,該協議是否有效?
20__年初,長洲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該案中劉某起訴要求與其妻龐某離婚,請求法院確認雙方達成的有關離婚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和賠償的協議及龐某向劉某作出的承諾有效,并要求龐某按約定履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和龐某于20__年相識后,經自由戀愛登記結婚。數年后生育了一個女兒。婚后雙方感情良好,但自從劉某20__年下崗后,雙方因生活瑣事經常爭吵。20__年,劉某懷疑龐某與他人發生婚外情,于是龐某寫下一份承諾書,表示若以后離婚,愿意放棄一切夫妻共有財產和女兒的撫養權,全部共同財產歸劉某所有。之后雙方因感情無法再維系,協議離婚,協議上除了龐某在承諾書中承諾的條件,還增加了龐某須補償劉某十萬元的條款。后雙方沒有依據承諾書和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劉某因此訴至法院并提出上述訴訟請求。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長洲區法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解除了婚姻關系,對女兒的撫養權進行了確定,并合理分割了夫妻共同財產。
評析:關于本案中雙方簽訂的承諾書及協議書是否有效,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可參照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第一款,關于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離婚時所簽訂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條款的效力問題的規定。根據該條款,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但有一點必須注意,離婚協議是以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完離婚登記為生效條件的,即以當事人雙方實際解除夫妻關系為生效條件。因本案的劉某和龐某并未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所以該協議并沒有生效,對原、被告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幫助義務嗎?
離婚后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有幫助義務嗎?
案情:
原告高某(女)與被告龍某(男)于20__年8月在民政局協議離婚,雙方在協議中約定將龍某工資收入70%及單位一切福利待遇歸原告所有。離婚后,雙方如約履行至20__年9月被告退休。后被告以退休金70%給原告后自己基本生活已無法保障為由,請求協商,原告不同意。20__年6月,被告采取掛失方式重新辦理銀行存折,同時將存折內原告存款1708元持為已有,并拒絕給付原告扶養費,為此,原告訴至法院。本案經一、二審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協議離婚合法有效,但給付扶養費的條款約定不妥。經二審法院調解,雙方就扶養費達成協議,即被告至20__年1月止,從總退休金中扣除70%支付給原告;自20__年2月起,被告每月自愿給付原告扶養費200元;原告自愿放棄被告已支取的存款1708元。
在我國夫妻財產實行法定財產制與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原則,二者之間的適用原則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約定財產制具有優先于法定財產制的效力,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制度不以一方付出較多義務為前提,亦不以一方具有過錯為前提,而是以一方生活困難為前提。這是扶貧濟困的道德準則在婚姻家庭關系中的要求,是夫妻間互相扶養義務在離婚時的延伸,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輕因離婚帶來的消極后果,也是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原則的必然要求。
這里的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或離婚后沒有住處的情況,不是指為了更好地生活而存在的相對困難,是與周圍群眾相比,而不是與婚前或雙方相比而言的。幫助的形式可以是給付一定數額的金錢幫助,也可以是給付住房幫助;金錢可以一次性給付,也可以分期給付。住房方面的幫助,根據幫助方實力,可以無償居住,也可以有償居住,還可以轉移房屋所有權。
本案中,原被告雙方是協議離婚,協議離婚財產的范圍應是(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財產;(二)夫妻婚前個人財產;(三)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特有財產等。原被告離婚時對上述財產進行了約定,同時對被告離婚后的工資也作了約定,該項約定已超出夫妻約定財產范圍。考慮到原被告結婚幾十年,原告年老病弱,失去勞動能力,且雙方所生三個子女均生活困難,原告無生活來源等情況,可以由被告給予較長期的幫助;雙方約定的是將被告工資70%給原告,由于被告退休金又比原工資少,還要在外租房,如果70%的退休金給了原告,將使被告基本生活難以維持。故被告要求重新調整是符合法律規定的。二審法院本著公平、合理和自愿原則,組織雙方調解,被告自愿給付原告每個月生活費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則,是合法有效的。
因此被告自愿給付原告每個月生活費200元,符合公序良俗的民法原則,是合法有效的。
以精神病為由要求撤銷離婚敗訴
以精神病為由要求撤銷離婚敗訴
案情介紹:
20__年5月11日,原告于某前往某醫院精神科就診。同年6月21日,于某與黃某前往民政局申請辦理離婚。民政局審查了他們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證件,并確認雙方屬自愿離婚,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也已達成一致處理意見,民政局遂當場予以登記并頒發了離婚證。同年7月27日,醫院出具疾病證明書,診斷于某患有強迫癥和貧血。20__年8月2日,某精神病院為于某出具出院小結一份,入院診斷和出院診斷的內容均為“精神分裂癥”。于某起訴至法院,要求撤銷被告民政局頒發的離婚證。
簡要評析:
《婚姻法》第31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自愿是指雙方當事人頭腦清醒,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根據規定,精神病人屬于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民政部門不能隨意準許離婚。如果離婚時,申請人處于精神病的發病治療期,需要主動向民政部門出示相關治療證明,此時,民政部門不得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如果在辦理離婚時民政部門不知道申請人患有精神病并處于治療階段,但事后其監護人或本人出具了患病治療的相關證明,民政部門應撤銷解除兩人婚姻關系的手續。
在本案中,原告及黃某申請離婚時,攜帶有相關證件和離婚協議書,并且在離婚協議書中已明確了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被告方工作人員在無從具體判斷雙方是否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情況下,經審查認定雙方確屬自愿離婚,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已經盡到了法定的審查義務。故法院應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相關規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第十三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2025篇7
男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育有婚生女一名。婚后雙方均無過錯,因三觀不合致雙方矛盾難以調和,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后,就自愿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權、撫養費及探望權
1、婚生子(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由____方撫養,隨同____方生活,男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支付_____元撫養費給女方。
2、教育費、醫療費、其他必要性大額支出的等其他相關費用待產生后憑支出憑證由男女雙方各自承擔一半。(□或由方承擔)
3、離婚后,未撫養該名子女一方可以在不影響子女學習生活的情況下行使探望權,另一方不應阻止對方的合理探望,并應當給予探望便利,同時保證男方可以每周探望女兒一次,由女方陪同外出,如需過夜需要提前告知并征得女方同意。
三、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1、機動車:
婚后____方繼承取得機動車,機動車行駛證號:__________,離婚后由____方所有,不用支付給男方折價款。
2、股權
男方名下擔任法人的兩家公司(企業名稱: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萬元: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注冊資本_____萬元:__________出資比例:__________)股權由男方取得,不用支付給女方折價款。
3、其他財產:__________
雙方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衣物、首飾及其他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雙方無其他共有財產。
四、債務的處理
1、女方名下欠款_____元(債權人:__________,借款時間:__________)為男方以女方名義對外所欠債務,未用于婚姻存續期間內共同家庭生活,為男方單獨負債,由男方負責清償。
2、女方名下網貸欠款_____元(借款平臺:__________,借款時間:__________)為男方以女方名義對外所欠債務,未用于婚姻存續期間內共同家庭生活,為男方單獨負債,由男方負責清償。
3、女方名下信用卡欠款_____元(發卡行:__________,借款時間:__________)為男方以女方名義對外所欠債務,未用于婚姻存續期間內共同家庭生活,為男方單獨負債,由男方負責清償。
4、雙方明確無其余共同債務。
5、鑒于男方企業經營經常發生借貸往來,雙方明確任何未經女方簽字同意的對外欠款均為男方在婚姻存續期內的個人單獨負債,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女方承擔清償義務。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應保證除上述約定的財產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隱匿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如任何一方有上述行為,另一方發現后有權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并分割該部分財產。
六、其他約定
1、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簽署即表明對本協議的認可。
2、雙方離婚后,如有需要男方配合方得處理的事務(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撫養、財產過戶等事項),男方應無條件予以及時的支持、配合、協助。
3、本協議簽署后雙方應切實履行,如一方違約的,除應當繼續履行外,還應當向守約一方承擔給付_____萬元的違約責任。
4、離婚后男婚女嫁應各不相干,男女雙方都不得干預對方的生活,不得散播不利于對方及對方家人的言論,尊重對方的隱私,不得有故意損害另一方名譽的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擾亂對方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5、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提交婚姻登記部門留存一份,經雙方簽字成立,領取《離婚證》后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共同到結婚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8
男方:__X,男,族,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住,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女方:__,女,族,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住,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男方__與女方__于年月認識,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__年____月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雙方感情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同意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X由方撫養,隨方生活,方(另一方)承擔撫養費前述各項費用承擔至兒子(女兒)年滿18周歲止。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2)房屋: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七、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______年____月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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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男,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女方:,女,漢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
雙方于____年__月認識,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婚后于_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現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1)存款:(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
(2)房屋:(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內容由雙方協商約定)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元給對方(按____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0
男方:彭__,漢族,生于19__年__月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李__,漢族,生于19__年__月__日,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20__年__月__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后未生育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男女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協商一致,就雙方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男女雙方無夫妻共同財產,無夫妻共同債權
三、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婚姻家庭。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
離婚協議2025篇11
男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工作單位:____________,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______,離婚后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周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三、因婚前簽訂了婚前財產協議,不存在夫妻共同財產
四、離婚后住房的安排:
男方住:____________
女方住:____________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六、其他協議事項: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協議內容如有隱瞞、欺騙、責任自負。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2
男方:____,男,漢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女方:____,女,漢族,__年__月__日生,住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男方與女方于____年____月認識,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登記結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____名。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托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___元,男方應于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___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于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于__年__月__日向______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3
男方:______,男,漢族,19____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女,漢族,19____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雙方于20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婚后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和,無法共同生活,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現有的房產為婚前男方購買、歸屬男方。
三、房內家具、家電等設施歸屬男方。
四、婚前雙方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私人生活用品歸各自所有。
五、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六、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考慮到婚姻存續期間,女方對家庭有較大的付出,男方愿意補償人民幣10萬。男方承諾,上述款項在20__年12月31日前一定付清。
七、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前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匿、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匿前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匿、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匿、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隱匿、轉移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若男方未在20__年12月31日前按時向女方支付前述10萬元,則每逾期一日,其應向女方另行支付未履行金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直至10萬元全部支付完畢為止。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處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十、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女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女方:(簽名)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4
立協議人:
甲方:__×,男,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女,一九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__×與__×于一九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記結婚,現因__________,已無法共同生活,故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現就財產及子女撫養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的房產是婚前財產,離婚后歸__×所有,__×搬出。
二、__×、__×的婚生子女__×歸__×撫養,__×每月給__×生活、教育費500元,直至__×18周歲。
三、現家中的彩電、冰箱、洗衣機、金銀首飾全歸__×所有。
四、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欠__×的5000元人民幣,由__×負責賠償。
本《離婚協議書》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__×(簽名)
乙方:__×(簽名)
年月日
離婚協議2025篇15
男方:劉____,漢族,25歲,戶籍:____省____縣,住址:
女方:李____,漢族,23歲,戶籍:____省____縣,住址:
男女雙方___年10月1日結婚,1995年12月生一女孩劉____,現就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劉小玉跟隨男方劉____共同生活,女方李____每月給付生活費120元,以現金形式月初給付,男方保證女方每月至少可探望女兒一次,時間定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日,由女方負責接送。
3、夫妻共同財產包括房產兩套:位于______,______。雙方同意分割其中____歸男方劉____所有,____歸女方李____所有。并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變更登記手續。其中電視機一臺(康佳25),冰箱一臺(新飛雙門210l),洗衣機一臺(小鴨全自動)、組合音響一套、縫紉機一臺歸女方李____所有;組合家具一套(床、床頭柜、大衣柜、梳妝臺)、沙發一套、茶幾一個、床上用品一套、廚具一套(包括鍋、碗、液化汽灶及抽油煙機)歸男方所有;各人衣服歸個人所有,個人生活用品(女方首飾、化妝品、男方剃須刀等)歸個人所有。無共同債務。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劉____(簽字,按手印)
女方:李____(簽字,按手印)
20__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6
男方:__,男,漢族,1985年9月4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
女方:__,女,漢族,1987年8月27日生,住______,身份證號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縣民政局登記結婚(__結字第______),雙方婚后未生育子女。
因雙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性格不合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現已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無和好可能,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__與女方__自愿解除婚姻關系,雙方自愿簽訂本離婚協議。
二、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后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2.雙方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工資收入、住房公積金等,歸各自所有。
3.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權債務,雙方各自名下的債權由債權人本人享有權利,債務由債務人本人承擔責任。
三、雙方確認各自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也無需對方進行任何精神賠償或補償。
四、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賠償金五萬元。
五、雙方確認簽訂本協議時,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智力及精神異常,意思表示真實、合法、有效,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六、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雙方明確知悉并理解該協議的權利義務內容,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中的財產分割內容,自雙方簽字時即生效,不以離婚登記手續辦理的最終完成為生效前提。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雙方確認本協議約定內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簽字部分外,涂改、書寫無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離婚協議2025篇17
男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住市路號,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農歷月初)生育一子/女。
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孩子由男方/女方撫養,由男方/女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
(注: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學畢業,將成年改為大學畢業即可,否則成年后就無需支付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女方可隨時探望孩子。
(注: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更改探望時間、次數。但探望一方應提前通知對方,對方應保證探望一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
三、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各自名下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
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小區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萬元,現協商歸男方/女方所有,由男方/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女方現金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單可另行簽訂附件。)
房產證的業主姓名變更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女方必須協助另一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房屋歸屬方負責。
四、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
今后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另一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
(注:該條款不能對抗債權人,但依據本條款,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對方追償。)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因男方/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女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男方/女方。鑒于男方/女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女方應一次性補償男方/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女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院____。協議約定內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簽字部分外,涂改、書寫無效。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男方: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8
甲方(男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女方)姓名:
身份證號:
通訊地址:
聯系電話:
男女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育一子______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自愿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由于兒子/女兒現處于哺乳階段,因此雙方協商由女方撫養,而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____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男方可在每月的_________________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________________送回女方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三、夫妻婚前財產處理
雙方共同確認:雙方各自名下所有的一切婚前所有的固定資產、存款、股權、投資等一切資產歸各自所有。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并進行權利主張。
四、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
(1)雙方現在各自名下所有的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不予以分割。
(2)此部分共同財產處理在本協議簽訂之后,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各方不得再另行提出異議以及權利主張。
2、房屋:
(1)由夫妻婚后共同出資,一次性付款購買的位于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號_____幢_____單元樓_____號住房一套,現協商所有權歸(男)女方所有,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男方所有
(2)作為夫妻共同所有的此部分房產,女方為取得該房屋所有權需與?年?月?日前一次性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補償男方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4)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房產證辦理下來之后,1個月內男方協助女方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如男方沒有按時協助女方辦理相關手續,男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女方的損失。
(5)本協議簽訂之后,所有權、居住權、使用權、收益權等基于房屋所有權而享有的一切權利歸女方,男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主張任何權利。
3、有限公司股份
(1)男女雙方婚內共同出資,并由__________持有的有限公司股份,雙方共同確認由__________持有的公司股份_____%是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在本次離婚協議之時予以分割。
(2)由于有限公司其他股東不同意__________作為新股東持股,并不愿放棄優先購買權,為確認股權的完整性,雙方共同確認此%股份股權所有權及收益權利歸女方所有,女方以現金__________元補償男方。
(3)雙方共同確認共同所有的股權價值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雙方股權以本協議約定的價值為準,不以單獨評估為準。女方現金補償男方的股權金額確定為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4)女方現金補償男方股權的之后,女方全部持有有限公司股份_______%股份,女方_____享有該股權的所有權、收益權、經營決策權等基于持有股份的全部權利。
(5)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基于持有股份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全部由女方承擔。同時,女方持有有限公司股份之后,基于股東而應當履行的權利義務全部由女方負承擔,男方概不負責處理相關爭議。
4、汽車
(1)夫妻共同出資購買的登記在__________名下的汽車基本情況以行駛證登記為準: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所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品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輛車所有權歸女方所有,男方不要求女方進行現金補償男方,女方享有基于_____的所有權而享有的使用權、收益權等一切權利。
(3)_____按揭款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由女方負責歸還,男方不履行還款義務。
(4)基于女方對該_____的使用、支配、收益、債務等一切事宜由女方負責,交通違章、交通事故處理、還款義務等一切事宜均由女方負責處理,男方一概不負責。
(5)在女方還完_____按揭貸款之日起7日內,男方需無條件的`配合女方進行_____過戶手續的辦理。過戶所產生的稅費、工本費等一切費用由女方負責承擔,男方概不負責。
5、其他財產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1、債權處理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女雙方共同確認各自所享有的對外債權歸各自所有,由雙方各自進行權利主張,另一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并進行權利主張。
(2)債權不能實現的風險由雙方各自承擔,不得因債權不能實現而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2、債務處理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男方為夫妻共同生活而進行的項目投資所產生的對外債務為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此部分債務雙方確認為共同債務,女方對此部分債務予以確認,并不提出異議,承諾由雙方共同償還。
(2)男方取得該部分用于支付共同債務的____________萬元之后,需將此部分費用全部用于償還債務,不得將此部分費用挪作他用。如男方將此部分費用挪作他用,男方承擔為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3)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后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七、離婚補償款總額及款項支付
1、女方補償男方金額
基于該協議約定:女方須向男方支付房屋補償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股權補償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償還共同債務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2、款項支付時間
(1)男女雙方在簽訂本協議之后,領取離婚證正式離婚之日起,3日內支付男方萬元(大寫:元整)。
(2)余款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女方在支付第一次補償金之后,個月內全部支付完畢。
(3)具體支付方式為:女方每月日之前支付男方補償金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共需支付次。具體支付時間分別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一筆款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筆款項、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三筆款項。支付總額為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
八、離婚證辦理
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男女雙方需持有本協議及各自相關的證件到結婚登記機關換取《離婚證》。
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之后,男女雙方均需嚴格按照協議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故意拖延辦理出生證明、離婚證、房屋_____過戶等相關協議約定手續,違約方須每日向對方支付萬元(大寫:元整)作為補償費用,直至相關手續辦妥之日止。
2、女方拒絕支付或者延期支付男方經濟補償金的,須每日向男方支付__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作為補償費用,直至女方按照本協議支付相關費用之日止。
十、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六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見證人及見證律師各一份。
十一、爭議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戶籍登記地或者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1、協議約定內容均采用打印文本,除簽字部分外,涂改、書寫無效。
2、本協議以下無正文。
男方(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本人簽字按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19
甲方:,男,1977年__月__日出生,漢族,住深圳市某區某路某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yyy,女,1978年yy月yy日出生,漢族,住深圳市某區某路某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19__年3月3日在深圳市寶安區民政局登記結婚,__年2月1日女兒出生。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離婚。
二、婚生女兒由乙方撫養,甲方不支付任何撫養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拾叁萬元,雙方各分一半,為陸萬伍仟元。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深圳市寶安區分區某某路51號某苑4棟604房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辦理相關變更手續,若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由于甲方的原因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1%支付逾期違約金。房內家具和電器歸乙方所有。
3、其他財產: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電及銀行存款外,并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如發現一方隱匿財產,另一方可以追究其民事責任。
六、本協議共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送婚姻登記機關備案。
協議甲方:協議乙方:yyy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離婚協議2025篇20
離婚協議書
男方:,__年×月×日出生,住__市路號,身份證號:。
女方:,__年×月×日出生,住__市路號,身份證號:。
男女雙方于__年×月×日在民政局(辦)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年×月×日生育一子。因協議人雙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破裂,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兒子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成年為止。(注:如要求其支付至大學畢業,需明確約定,否則成年后就無需支付撫養費,將成年改為大學畢業即可)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注:或約定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游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周探望的時間不少于一天。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更改)
三、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各自名下銀行存款歸各自所有。
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路__小區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__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7天內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注:家具清單可另行簽訂附件,清點好應有的家具和數量)。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后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注:產權手續變更的約定也很重要!)
四、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無共同債權、債務糾紛。今后若發現,誰經手誰負責,若因男方/女方對外借款導致男方/女方承擔責任的,可向對方全額追償。(注:該條款可能只對內部有效,不能對抗債權人,但依據本條款,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對方追償。現在債權人要證明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難度很大,一般都是認定為個人債務。所以這個條款的重要性沒有以前那么大。但是浙江高院有出相關的意見,20萬元以下的債務可能被推定為用于夫妻日常生活,進而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五、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于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后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并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鑒于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10000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于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10000元給對方。
八、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婚姻登記處備案。
男方: 女方:
×年__月__日 ×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