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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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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范本15篇)

協議通常會規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因誤解、疏忽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減少合作風險。寫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有什么要注意的呢?這里給大家帶來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__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__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__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一)無須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二)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本協議簽訂

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當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第九條有關爭議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2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乙方(買受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協調說話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樓單元層_________室(東戶)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三條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五條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

第六條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

第七條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九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說話協調人:_________(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_________

聲明

聲明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系_________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_________與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_________。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3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身份證號:

協調說話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樓單元層室(東戶)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三條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

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五條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七條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第八條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金融頻道申請認證!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九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住址: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說話協調人:(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

聲明

聲明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地:,系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與于年月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4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為_____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____________;轉讓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督洕m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住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型為______房______廳______廚______【幢】______【座】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號房,該住房層高為______層,地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閉式】______層,陽臺是【封閉式】【非封該住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______方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米千元×(1±%)=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 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住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2)供電(3)供氣(4)排水(5)綠化(6)有線電視、寬帶(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逾期超過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率)的違約金。

(三)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種方式處(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2)逾期超過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

第十一條 產權登記約定

產權登記約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其中買受人占該套房屋賣人占該套房屋%,在此期間,買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買受人擅自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其住房。買受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并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______%計算作價收回該住房;買受人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上市交易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簽定日期計,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買受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轉讓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5年后出售時,政府具有優先回購權,上市所得價款可按照第十一條中出售人和買受人雙方約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權比例進行分配,買受人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繳款證明或書面意見取得完全產權,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五條 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屬買受人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

1、物業管理用房;

2、門衛房、電話間、監控室、地面架空層、共用走廊;

3、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非機動車車庫(棚);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綠地、道路、場地:

5、其它依法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設施設備:

(二)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資金)標準為理企業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管收取,物業買受人應在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繳納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5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號、聯系電話)

配偶:(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單位、電話號碼、資質證書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為平方米,規劃用途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住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型為房廳廚幢座單元層號房,該住房層高為層,地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閉式層,陽臺是封閉式非封該住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住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2)供電(3)供氣(4)排水(5)綠化(6)有線電視、寬帶(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逾期超過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率)的違約金、

(三)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種方式處(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2)逾期超過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

第十一條產權登記約定

產權登記約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其中買受人占該套房屋賣人占該套房屋%,在此期間,買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買受人擅自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其住房、買受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并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該住房;買受人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_____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上市交易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簽定日期計,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買受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轉讓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5年后出售時,政府具有優先回購權,上市所得價款可按照第十一條中出售人和買受人雙方約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權比例進行分配,買受人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繳款證明或書面意見取得完全產權,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五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屬買受人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

1、物業管理用房;

2、門衛房、電話間、監控室、地面架空層、共用走廊;

3、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非機動車車庫(棚);

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綠地、道路、場地:

5、其它依法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設施設備:

(二)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資金)標準為理企業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管收取,物業買受人應在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繳納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于: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6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

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

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

(2)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排水。

(5)綠化。

(6)有線電視、寬帶。

(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管理用房;

(2)。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30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于: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7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乙方(買受方):身份證號:協調說話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樓單元層室(東戶)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

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三條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

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五條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

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

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七條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

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第八條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

金融頻道申請認證!財富值雙倍檢索優先專屬展現同行交流

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九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沒有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

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住址:住址:工作單位:工作單位: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說話協調人:(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

聲明

聲明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所地:,系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與于20__年月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

20__年月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8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機構、注冊地址、營業執照注冊號、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戶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址、身份證號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號、聯系電話)

配偶:(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

委托代理人:(工作單位、電話號碼、資質證書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為平方米,規劃用途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證:;轉讓批準文件號:.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批準文件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依據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為:

該經濟適用住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住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住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型為房廳廚【幢】【座】單元層號房,該住房層高為層,地下結構,建筑層數地上閉式】層,陽臺是【封閉式】【非封該住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米千元×(1±%)=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住房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1)供水(2)供電(3)供氣(4)排水(5)綠化(6)有線電視、寬帶(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2)逾期超過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率)的違約金。

(三)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種方式處(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2)逾期超過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

第十一條產權登記約定

產權登記約定經濟適用住房為有限產權。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由買受人和出賣人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共同擁有,其中買受人占該套房屋賣人占該套房屋%,在此期間,買受人只能用于自住,不得出售、

出租、閑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買受人擅自將未取得完全產權的經濟適用住房出租、出借的,由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其住房。買受人弄虛作假、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由住房保障部門取消其購房資格,并按原購房價格從購房之日起每年扣減1%計算作價收回該住房;買受人家庭5年內不得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1、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上市交易約定

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后,起止日期按合同簽定日期計,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不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買受人因特殊情況確需轉讓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并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5年后出售時,政府具有優先回購權,上市所得價款可按照第十一條中出售人和買受人雙方約定各自所占的房屋所有權比例進行分配,買受人憑住房保障部門出具的繳款證明或書面意見取得完全產權,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保修責任

《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住房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五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一)屬買受人所有的共用設施、設備:1、物業管理用房;2、門衛房、電話間、監控室、地面架空層、共用走廊;3、物業管理區域內按規劃配建的非機動車車庫(棚);4、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綠地、道路、場地:5、其它依法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設施設備:

(二)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實行【包干制】【酬金制】,物業服務費(資金)標準為理企業按/月。平方米(建筑面積),由物業管收取,物業買受人應在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繳納義務。

第十六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本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簽于: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9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碼:_

企業資質證書號:_

法定代表人:_聯系電話:_

編碼:

買受人:

姓名:

身份證:_

地址:_

編碼:_聯系電話: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X市房地產管理法》、《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我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步伐的通知》武政(199

8)125號文件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方式取得位于_、編號為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就恋厥褂脵喑鲎尯贤枴俊就恋厥褂脵鄤潛芘鷾饰募枴俊緞潛芡恋厥褂脵噢D讓批準文件號】為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規劃用途為_,土地使用年限自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住宅小區【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為_,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施工許可證號為_。

第二條房屋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銷(預)售房批準機關為_,房屋銷(預)售許可為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合同

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棟單元層_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地上_層,地下_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該房屋單價為每平方米_元,根據市房地局、房改辦同意樓層調節系數,實際銷售價格為每平方米(_元215;﹪=X元),總金額_千_百_拾_萬_千_百_拾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買受人,并按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有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合同約定面積

_

面積誤差比=215;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_

2、分期付款

第一次付款

。

第二次付款

。_

第三次付款

_。

第四次付款

_。

3、其他方式

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X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X日后,出賣人才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

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該比例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

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X年X月X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該房屋經建筑單體竣工驗收合格。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該房屋取得經濟適用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并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X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_。

3.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經濟適用房交付買人使用,按下列第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X日之內,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X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

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萬分之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買房屋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X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屋結構形式、戶行、空間尺寸、朝向;

(2)_。

(3)_。

(4)_。

(5)_。

(6)_。

(7)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之日起X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X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買受人,并按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

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

2、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扎、設備標準承諾的為月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種方式:

1、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_

3、_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房屋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

5.。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

2._。

3._。

第十五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X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包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X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交付使用時,出賣人應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房屋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分與功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房屋有關聯的共有部位和設施的實用性質。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頁,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份,買受人_份,_份,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房屋預(銷)售后,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X市房地產管理局(房改辦)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X年X月X日X年X月X日

簽于簽于

附件

一:配套設施費用明晰

附件

二:公共部分與功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

三:裝飾、設備標準

附件

四:合同補充協議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0

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書

出賣人: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地址:

郵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郵編:

營業執照注冊號: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買受人:籍貫:性別:

住址:郵編: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配偶:性別: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性別: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碼:地址:

《武漢市城鎮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國有土地使用證》編

號:。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

,批準文件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段錆h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戶型為房廳廚

衛,封閉式陽臺個,非封閉陽臺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棟【座】單元層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米,屬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1±%)=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

百拾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合計總金額為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1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

(2);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

(2)供電。

(3)供氣。

(4)排水。

(5)綠化。

(6)有線電視、寬帶。

(7)小高層、高層電梯。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

。

2、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管理用房;

(2)。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__】30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份,買受人份,

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簽于: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1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協調說話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_______樓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_室(東戶)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____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

第三條

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

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六條

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八條

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七條

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說話協調人:__________(簽字)

甲方家庭成員簽署:__________

聲明

聲明人:

姓名: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系__________的配偶。

上述聲明人聲明如下:

聲明人認可__________與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屋轉讓協議》,本人同意將該房產的產權按《房屋轉讓協議》約定條件轉讓給.

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字、指模: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2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經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

《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銷(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______】______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

所購買的住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層_____號房,戶型為________房________廳________廚______衛,封閉式陽臺______個,非封閉陽臺________個。

該住房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

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

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批準文號為:武價函________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________%,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1±%)=_____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出賣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

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書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________×1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排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有線電視、寬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小高層、高層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

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

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

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使用。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管理用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_______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武漢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武政【20__】30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

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

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份,買受人_____份,_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連同《武漢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簽章)(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3

甲方(出讓方)身份證號:

乙方(買受方)身份證號:

協調說話人: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房產轉讓于乙方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在,樓單元層室(東戶)經濟適用房轉讓給乙方。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攤面積為平方米,該房屋土地使用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為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乙方對上述房屋已經充分了解,同意購買上述房屋。

第二條房屋轉讓價格:甲方同意以元/建筑平方米將房產轉讓于乙方,

乙方認可現有建筑面積,當測繪面積與現有建筑面積有誤差時,甲乙雙方不再追究,轉讓金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

第三條因該房產關系為“經濟適用房”,在該房產未過戶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權轉讓金的同時,甲方應將該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購房合同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房產證尚未辦理,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房產證,并且交與乙方保管。在該房產滿足過戶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購買時間超過5年以上)時,甲方應按乙方指示將該房產過戶至乙方名下;若該房產過戶手續費用過大,乙方可以不辦理過戶手續,并且甲方無條件同意乙方享有該房產的一切權利。

第四條若過戶時相關機關要求甲乙雙方提交該房產轉讓協議,則甲方應配合乙方簽訂房產轉讓協議(該協議僅供過戶之用,不實際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該房產轉讓款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若過戶時因政府優先回購或甲方違約從而導致乙方失去房產所有權,甲方應退還乙方的使用權轉讓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轉讓金之日起計算)及房屋的增值價值外,還要承擔乙方添加的附屬設施及房屋裝修費用(不折舊)

第六條在該協議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單位拆遷該房或其他原因,向該房產支付賠償的相關價款,甲方應以自己名義領取后全部交付給乙方。第八條在該權屬未變更之前,甲方僅為該房產名義上的權利人,甲方不得再將該房產進行買賣、抵押等處分行為;乙方為該房產的實際權利人,該房產的一切權利由乙方行使,一切義務由乙方承擔。除上述所述購房手續外,乙方在使用、處分房產時需要甲方配合辦理相關手續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

第七條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清楚,確保該房無抵押貸款等經濟問題,并且保證已結清該房的全部房款,若發生該房屋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與乙方無關。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若致使本協議不能繼續履行,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兩種方式解決: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住址:

工作單位:工作單位: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4

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已依法通過劃撥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區(縣)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件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項目名稱為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字______號),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銷售許可證號為京房內證(經)字第 ______號。

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所占用范圍內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項,訂立本合。

第一條房屋,該房屋狀況詳見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內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詳見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上述面積已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大寫)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寫)______元。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購房價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購房價款全部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銀行。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其購置的房屋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持本合同和有關證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過戶手續,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并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

第七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利息按利率計算。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無能為力付延期違約金。逾期超過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

第九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條雙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大寫)方式解決糾紛。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代理人: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預售登記機關:(章)

經辦人:

本篇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聯系刪除。

個人經濟適用房買賣協議篇1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市城鎮民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____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經濟適用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劃撥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平方米,

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有土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準,在該地塊建設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批準文件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經濟適用房銷售依據

該經濟適用房項目經核查批準,準予上市銷售。《____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預)售許可證》編號為:武經房【________】?號。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經濟適用房的基本情況

1、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住

房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住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戶型為________房________廳________廚______衛,封閉式陽臺________個,非封閉陽臺________個(見附件一)。

該住房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住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2、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非住宅,土地性質為劃撥用地。所購買的房屋為【現房】【預售房】。買受人所購房屋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第________棟【座】________單元________層________號房(見附件一)。

該房屋層高為________米,屬________結構。

該房屋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有關共用部位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3、如無特別約定,該房屋在建筑材料、設計、防火、給排水、隔音、照明、節能、環境等方面均應當符合有關的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規定。

第四條計價依據、方式與價款

1、該房屋屬于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

政府定價標準文號為:武價函【________】________號,核定銷售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基準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核準的樓層調節率為?%,實際銷售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元×(1±%)=_____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2、該房屋屬非政府定價的經濟適用住房項目內行政劃撥土地上建設的非住宅用房。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建筑面積計算房屋價格,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面積?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為建筑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計總金額為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

第五條出買人不得向買受人收取該房價款外的費用。經批準未計入銷售價格的代收、代繳費用,經買賣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出賣人代收代繳時,出賣人必須出示委托收費部門出具的合法委托及收費標準,且不得加價代收。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房屋交付后,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進行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____________×100﹪

因規劃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在規劃設計變更批準之日起15日內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八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條件的經濟適用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房屋工程檢驗合格,已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辦妥竣工驗收備案手續。

2、該房屋已取得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3、出賣人與買受人關于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條件的約定:

(1)供水__________________;

(2)供電__________________;

(3)供氣__________________;

(4)排水_________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_____;

(6)有線電視、寬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小高層、高層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不可抗力或者買賣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其他原因,需要延期交付使用的,出賣人應當在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之買受人。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該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相關規定的證明文件,

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房屋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

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書面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2、買受人退房時,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3、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二)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___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

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金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處,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退

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即時貸款利率支付利息及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終止履行。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裝飾、設備差價以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核定的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該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交付給買受人自行辦理權屬登記或接受買受人委托代為辦理權屬登記。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造成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該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經濟適用住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與出賣人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該房屋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二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有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共用部位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三條買賣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房屋所在項目以下部位和設施等全體業主享有所有權:

(1)物業管理用房;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買受人遵守業主臨時公約,履行出賣人與?物業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的規定

根據《______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______】______號)有關規定,買受人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須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滿五年后,才能按市場價上市出售。出售時,買受人須在市、區房產交易窗口按照該房屋屆時市場評估價與購買時該房屋總價差額的一定比例交納收益。具體比例按市房產管理局、市物價局屆時公布的標準執行。憑繳款證明、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和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土地性質變更為“出讓土地”。

第十五條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十七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

第十九條本經濟適用房買賣合同簽訂后,由出賣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連同《______市城鎮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證明》原件一并向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_____________買受人(簽章):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于: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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