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協議書案例
補充協議書案例(精選15篇)
協議中的條款可以減少糾紛的發生,避免因未約定清楚而引起的糾紛和損失。寫補充協議書案例要注意什么?這里給大家提供補充協議書案例下載,供大家參考。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
本協議由以下兩方于 年 月 日 在__簽訂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于 年 月 日簽署了合同號為( )的《__協議》,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__協議》的主體變更事宜作相應調整,特簽訂補充協議如下:
1、雙方同意,自 年 月 日期,《__協議》中__公司的權利義務轉由__公司享有和承擔。
2、本補充協議作為《__協議》的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補充協議與《__協議》相沖突,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3、本補充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后確定乙方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其中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 元,基本工資作為計算加班工資、其他假期工資以及社保等核算的基數。基本工資之上的報酬,為崗位及綜合能力所體現的回報,一崗一定,不作為其它保險福利的依據),試用期工資為 元,上述工資均為稅前工資。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采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范、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秘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乙方接受甲方出資引進、培訓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甲、乙雙方簽訂專項培訓協議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該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
4.2勞動合同生效后,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
4.3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于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3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雙方已簽訂的《樁基工程承包合同》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為明確各自的責任,互相配合,使工程施工順利進行,保質保量完成本工程任務,經雙方共同商定如下補充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學府鑫苑項目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 工程地點:珞獅北路原省藝校宿舍區 工程內容:①中國輕工業武漢設計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的學府鑫苑項目樁基礎所包括的各項工程量,樁基(抗壓及抗拔樁)415根(以20__年5月10日甲方提供圖紙為準);②基坑支護包括支護樁269根,冠梁、內支撐、立柱樁23根、東邊圍囹、土釘掛鋼板網、破樁頭、鋼格構柱等(以二○一五年五月武漢華太巖土工程有限公司學府鑫苑基坑支護工程設計文件藍圖為準)。③工程內容內的土方及渣土外運。
二、工程承包范圍
1、包工包料,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包驗收,包檢測(靜荷載試驗、低應變動測、聲波透射法檢測、樁徑樁位檢測、鉆芯檢測、基坑監測)及專家論證,設計及審查。
2、包括二○一五年五月武漢華太巖土工程有限公司學府鑫苑基坑支護工程設計文件藍圖在原設計方案白圖基礎上所增加的工程。
3、本補充協議為二層地下室增加的所有工程量。
三、合同價款
1、本合同工程內容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全部費用一并包干,在原來雙方所簽的《樁基工程承包合同》所確定的758萬元的基礎上所增加的費用。
2、雙方確定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增加造價為:叁佰壹拾萬元(合計:壹仟零陸拾捌萬元)。此價格不含障礙物清除,破除障礙物費用另行辦理簽證,建設、監理及施工三方簽字蓋章為準。
四、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 20__年3月18日,完工日期: 20__年7月28日。
2、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130天。若在施工過程中出現連續3天大雨等不可抗拒因素及清除障礙物、圖紙變更影響,則工期順延。
五、質量標準 優質標準及規范要求。
六、該樁基及基坑支護工程所用的鋼材必須達到國家的質量標準,并提供出廠合格證書。砼強度標號必須達到設計規范的要求。每批次都應有砼的出廠證明文件。
七、本補充協議工程造價310萬元的付款方式:按雙方于20__年3月18日所簽的《樁基工程承包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支付方式和時間執行。
八、其他約定
1、本合同一式伍份,雙方代表在合同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文本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報發包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一份。
2、本工程為總價包干,后期工程施工中,參照報價表如有項目增減,按報價及優惠的比例進行增減。
3、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20__年06月 日,本合同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參照《樁基工程承包合同》執行。
發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4
《__x合同/協議》的補充協議
甲方: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月 日簽訂的《__x合同/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簽署了《__x合同/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x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其它事項說明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__x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__x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5
甲方:鶴崗市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以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為依據,經過反復協商,對甲方開發的鴻福家園小區工程承建問題,達成一致意見,現簽署施工協議書。
一、鴻福家園小區位于五指山公園南門對面,占地面積30361㎡,小區建筑物總面積118959㎡,總投入施工資金約16037.4萬元,小區內的全部建筑工程,包括線路改造、廠區管網、廠區道路及小區建設等全部委托給乙方施工。
二、根據建筑項目的不同特點,采取了一次包干,預算結算和按實際發生金額計算等不同的結算方式進行工程結算。
三、甲方在施工前,提供準確的地面、地下、地質等資料,提供全部施工圖紙及相關的手續文件。
四、在施工過程中,甲方設工地代表,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各種外部事物。
五、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按圖施工,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
六、乙方必須保證全部施工項目都達到合格,加強管理,確保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
七、乙方必須保證工期,按甲方要求及時竣工(由于甲方原因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八、工程結算要按分項工程不同特點和單價進行結算(附表中有項目、面積、單價和金額),表中沒列的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結算。全部工程按實際施工面積進行決算。
九、工程款支付: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用現金和施工材料支付給乙方,頂工程款。
十、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簽字生效,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鶴崗市有限公司代表:
乙方:有限公司代表:
20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6
《__X合同/協議》的補充協議
甲方: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雙方于 年月 日簽訂的《__X合同/協議》(下稱“原協議”)中的定義相同 。
鑒于:
甲方和乙方于 年月日共同簽署了《__X合同/協議》,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__X合同/協議》中未盡事項特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合同內容補充部分
其它事項說明
本協議生效
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__X合同/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__X合同/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協議中明確所作修改的條款之外,原協議的其余部分應完全繼續有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傳真: 傳真: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7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協商一致,于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并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筑材料及設備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并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并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后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并于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后,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余,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于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余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并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并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并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后,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于繳清該款項后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后如該商品房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設備、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并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文件之批準;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文件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準,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后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后,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并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后該商品房面積不多于或不少于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于或多于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后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后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建筑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設備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準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后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蘆醫廟商貿新村開發具體情況,為加快新農村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補充協議。
一、補充協議如下:
1、甲方自建開發的50畝土地,現正在建設的房屋由甲方負責建設完工,剩余的未建房屋由乙方組織建設。
2、甲方負責提供給乙方施工圖,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圖紙按甲方要求施工。
3、乙方對50畝自建內的剩余房屋分期進行施工,乙方每施工完一期,按成本價給甲方,由甲方銷售給本村村民,施工完成一個月內把房款交予乙方。超過一個月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650元的價格計算總房款,并從房屋竣工起第二個月內計算利息(按一分計息)。
4、房屋竣工時間及標準
5、乙方施工成本價暫按 600 元每平方米計。
6、乙方施工完成的自建區房屋,不管甲方或乙方誰對外銷售均由甲方出具相關的產權文書。
7、自建小區內的市政配套設施,由甲方負責完成。
8、如小區基礎設施配套完成甲方還沒有按合同給乙方價款乙方有權對外銷售價格由乙方定,產權文書由甲方出具。
9、本補充協議與甲乙雙方之前簽定的《 》相輔相成,如有抵觸,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0、本補充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1、本補充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9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甲方收到房屋款后應該開具合法有效的收據憑證。
2、在履行租賃合同過程中,非乙方原因,房屋或其附屬設備設施自然損壞,由甲方負責維修,甲方收到乙方關于維修通知_____日內仍不履維修義務的,乙方可自行維修,因此產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租賃期內,甲方出售租賃房屋的,應該提前_____個月告知乙方,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該租賃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有責任在簽訂轉讓合同時告知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協議。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相應該的賠償責任:
(1)甲方對所出租房屋不具備完全處分權或者出租的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影響房屋居住情形的。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方_____份,乙方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0
協議人:
協議人:
經雙方協商,就雙方簽定的'離婚協議合同內容,做如下補充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經商,各種關系及社會背景復雜,雙方離婚后,為防止管英合單方引發的各種債務、欠款糾紛、尤其電站解決時,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造成徐玉杰、管國富財產流失,發生相關連帶賠償責任。為保全徐玉杰、管國富所得財產不受損失、不受牽連,雙方協商同意對外一致按離婚協議中不真實的財產分割條款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協議離婚或離婚后,徐玉杰及親屬與管英合再次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無效,均按20__年2月26日雙方實際財產分配協議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親屬在雙方離婚后,如再次與徐術杰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均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2月26日協議無效。
四、如因管英合電站項目或欠款發生的債務糾紛訴訟法律時,一切后果責任由管英合承擔,與徐玉杰無關,雙方均
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
五、次于管國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時發病,在沒有工作前,發生的醫療費在3萬元以內由管英合負責承擔,超過時雙方各承擔50%。如山莊、電站無結果,管英合無生活來源時,發生的的醫療費雙方各承擔50%。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補充協議與離婚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1
男方:___,男,19__年11月13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女,19__年1月17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一、男、女雙方于20__年5月4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并于20__年5月4日在__省__市登記離婚,因男女雙方婚前購買房產沒有約定分配,現雙方認為有必要就《離婚協議書》相關條款做出補充說明,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茲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二、上述房屋產權歸女方所有,本協議簽訂后,男方無條件配合女方辦理該房產在房改或過戶登記到女方名下,過程中所需費用由女方負擔。
三、《離婚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四、雙方承諾對本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五、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違反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5天內予以更正,逾期未能更正,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六、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均依據中國法律向__地區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七、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男方:女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2
協議人:
協議人:
經雙方協商,就雙方簽定的離婚協議合同內容,做如下補充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經商,各種關系及社會背景復雜,雙方離婚后,為防止管英合單方引發的各種債務、欠款糾紛、尤其電站解決時,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造成徐玉杰、管國富財產流失,發生相關連帶賠償責任。為保全徐玉杰、管國富所得財產不受損失、不受牽連,雙方協商同意對外一致按離婚協議中不真實的財產分割條款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杰不能協議離婚或離婚后,徐玉杰及親屬與管英合再次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無效,均按20年2月26日雙方實際財產分配協議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親屬在雙方離婚后,如再次與徐術杰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均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2月26日協議無效。
四、如因管英合電站項目或欠款發生的債務糾紛訴訟法律時,一切后果責任由管英合承擔,與徐玉杰無關,雙方均
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
五、次于管國富,因患周期性麻痹,不定時發病,在沒有工作前,發生的醫療費在3萬元以內由管英合負責承擔,超過時雙方各承擔50%。如山莊、電站無結果,管英合無生活來源時,發生的的醫療費雙方各承擔50%。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補充協議與離婚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協議人:
協議人:
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3
甲方:
乙方:
現就宜章裕農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與宜章縣長村鄉千家岸自然村于20__年8月31日所簽訂的《林地承包合同書》(以下稱原合同)有關事項甲乙雙方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作為原合同的有效補充條款:
一、甲乙雙方確認原合同真實有效。
二、原合同終止日期由原來的2038年8月31日變更為20__年1月31日,期限為5年,原合同在20__年2月1日自動作廢。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8月31日)支付林地租金每畝10元給甲方,并由甲方指定專人領用,如乙方在規定時間內未交租金,甲方將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積每畝10元收取滯納金。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經營、生產活動。
四、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將所種的林木進行處理,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內乙方所種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
五、此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后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月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重慶市渝中區大黃路擋墻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圍外的新增施工內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承包范圍外的零星工程及新增內容
1、新增土石方工程
2、衡重式擋墻和重力式擋墻部分的粘土夾片石回填;
3、樁板式擋墻部分的砂卵石回填;
4、地面建筑物拆除工程及拆遷工程引起青苗補償、線路遷改等工作內容。
二、工期
開工日期以發包方書面確認的開工報告為準,竣工日期以發包方確認的竣工報告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120天。
三、 質量標準
按原合同要求的質量標準不變,即工程質量達合格標準。
四、 工程量確認
甲乙及監理工程師三方現場按實收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確認。
五、 綜合單價的確定
按原合同條款執行:(1)當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適應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則按該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計價;
(2)當工程量清單報價中有類似于變更工程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則參照報價中類似項目的投標綜合單價進行計價;
(3)當報價中無對應項目和參照項目時,按20__年《重慶市市政工程計價定額》及相關配套文件調整,人工費、材料費按施工同期《重慶造價信息》公布的價格;若同期《重慶造價信息》中沒有的材料價格雙方認質認價進行結算,總價下浮6%(稅金和認質認價部分除外)。
六、 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新增施工部分乙方按確認工程量報送給監理和發包人,發包人每月按確認的工程款70%支付;余款待竣工驗收合格、審計在90日內審計完畢后無息支付至經審計確認工程結算金額的85%;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7日內,支付至經審計確認工程結算金額的95%;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后7日內,支付至結算造價的100%)。
七、 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及保修條款按主合同執行;
八、 本補充協議條款以外的其他條款同原合同。本補充協議一式8份,甲乙雙方各持4份,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書案例篇15
房地產合同: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補充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中文全稱:_____
英文全稱: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注冊地址: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聯系電話:_____
傳 真:_____
郵政編碼: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認為,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就北京房產預售、預購事宜所訂立的編號為_____號的《北京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以下簡稱“該契約”)存在未盡事宜,故雙方依據該契約第十八條之規定,于該契約訂立的同時,就該契約之未盡事宜經充分友好的協商,訂立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條 該契約中所述的房價款(亦即購房價款),定金及違約金皆以美元為貨幣單位。若以港元支付,則按支付當日的美元的換率計算。
第二條 甲方有權用其他質量,價格相當的材料和設備替代契約附件三所列之內容。
第三條 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權依該契約之規定終止該契約、沒收乙方已交納的定金;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根據契約之規定支付違約金,有權從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中扣除該違約金,余款退還乙方。如乙方已付的購房價款不足以支付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如甲方由此所遭致的損失大于乙方該違約金,乙方還須就超過部分向甲方進行賠償。
第四條 甲方應按契約規定應具備的時間和條件,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向乙方發出房產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即為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之日)。但若甲方遇有下列一種或多種情況,使甲方不能按期將房屋交付給乙方,甲方有權按實際影響的日期相應延遲交付而不承擔延遲交付的責任:
1.為遵守該契約簽訂后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北京市政府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與規定;
2.市政配套批準及安裝的延誤;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有關政府部門的延遲有關文件的批準。
但以上原因須經北京市有關主管部門出具證明方可作為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使用及免除責任的依據。
第五條 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乙方所購房屋可按契約第十一條之規定享受保修,但屬下列情況不予保修:
1.燈具、漏電保護開關及龍頭、水掣等易損零部件;
2.經乙方或用戶改動的設施及/或設備及因改動而損壞的項目;
3.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任何損壞情況;
4.因第三者責任而導致的損壞;
5.其他因乙方使用保養、維護不善而造成的設施及/或設備失靈、損壞者。
第六條 乙方同意于房屋交付使用時或于甲方要求時簽署在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之前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有關北京房產物業管理的公約、規則等文件,按照交納有關管理、維修、服務等費用。乙方保證遵守該等文件之規定。物業區的所有房屋樓宇(包括乙方所購房屋)將由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全權管理,直到物業管理委員會選定物業管理公司之前。
第七條 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房屋交付使用通知書后十四個工作日內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屆時乙方除須按約定的付款方式之規定交清應付之全部購房價款外,還須同時支付管理費按金、管理基金、管理費用及其他必須支付的費用。如乙方未依約付款,則甲方有權拒絕為其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并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如乙方雖依約付款,但未按此條規定之期限、方式等要求辦理房屋交付手續,則視為甲方已按期并實際交付房屋予乙方使用。 第八條 房屋交付(包括甲方已被視為按期并實際交付)后,不論乙方是否已經實際占有或使用,如被他人占用或遭受意外損害或房屋外部或內部之設備、設施的滅失或被破壞,損害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九條 乙方所購房屋只可作為住宅使用,乙方擁有和/或使用該房屋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及遵守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及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其所購房屋的結構、外觀、設備設施等,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而因此造成甲方或物業區內其他房屋單位業主或住戶的損失亦由乙方負賠償責任。
第十條 房產交易過程中所發生的下列各種稅費,由甲、乙雙方按下列的規定分別交納:
1.因簽署和執有該契約之正本而發生的印花稅,由甲、乙雙方各自交納;
2.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契稅由乙方交納;
3.因房產交易而發生的交易手續費,由甲、乙雙方各交納一半;
4.因乙方取得房屋產權和相關土地使用權而發生之登記費、工本費等費用,由乙方交納;
5.因房產買賣而發生的律師費、公證費等法律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6.其它應交納而未在此列明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7.因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與轉受讓人依政策有關規定予以承擔;
8.因國家開征及/或收取新的稅費而發生的稅金或費用,按國家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如乙方轉讓其預購的房屋,應在其與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后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 乙方及轉受讓人在該契約上背書并經辦理預售轉讓登記后,乙方在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中的全部權利義務由轉受讓人享有和承擔。乙方在轉讓前所應承擔而未承擔的違約責任,轉讓后由轉受讓人向甲方承擔。若乙方及轉受讓人未能按規定辦理預售契約轉讓登記,則視為該轉讓無效,乙方應繼續履行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乙方取得該房屋產權后如將房屋轉讓、贈與、抵押或出租,乙方需保證乙方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將書面無條件接受上述管理公約、規則及管理公司制定的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區內之其他房屋所有權人,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概由乙方負責。該房屋的受讓人、贈與人、抵押權人或承租人已經書面接受上述公約、規則、住戶守則等文件的約束后,乙方不再承擔有關責任。
第十四條 對于該契約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所述有關預售預購登記及買賣過戶手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件手續,乙方可以集中委托甲方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由此引起的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五條 本補充協議及其附件均是該契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甲、乙雙方在訂立該契約之時同時簽署,與該契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在經甲、乙雙方辦理完預售、預購登記之日起生效。經雙方共同申請,由公證處對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進行公證。
第十六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用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只做參考;其它文文本及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不一致者,均以中文文本為準。第十七條 該契約、本補充協議及附件之手寫與印刷文經甲、乙雙方確認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更改,須經甲、乙雙方附簽。
第十八條 甲、乙任何一方的通訊聯系地址、電話等若有任何變化,該方均應在十四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發給對方的任何通知均應按合同載明的地址、收信人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發出。從發出之日起計算第五天(最后一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不論對方或其授權代表是否實際收到該通知,即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之日,亦即視為該通知已于是日送達對方。
第十九條 該契約及本補充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由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執有二份,公證處執有一份。
甲方(簽署):_____ 乙方(簽署):_____
授權代表:_____ 授權代表:_____
簽約地點:_____
簽約時間:_____
附件一
買方資料
(個人)中文姓名:_____
英文姓名:_____
證件類別及號碼:_____
國籍/地區: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委托代理人/指定聯系人姓名:_____/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通訊地址:_____ (公司)中文名稱:_____
英文名稱:_____
營業執照/商業注冊證編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電 話:_____ 傳 真:_____
注冊地址:_____
通訊地址:_____ 附件二
付款辦法
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支付購房款:
1.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含定金);
2.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3.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4.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5.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向甲方支付購房款的_____%;
6.剩余之相當于購房總價_____%的購房款,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乙方應自該契約規定之交屋日起十五日內開始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并在四十五日內辦理完成按揭手續,使甲方取得該部分房款,若乙方屆時不能獲得按揭貸款或不能完成按揭貸款手續,則需在該時限屆滿前自行向甲方付清該____%購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