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格式16篇)
協議是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約定,它可以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責任、權益、風險等。優秀的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應該是怎樣的?快來學習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的撰寫技巧,跟著小編一起來參考!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
甲方:(賣方)
乙方 :( 預購方 )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預訂的房屋位于北京市 區 ,(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該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產權人: 。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積買賣單價為幣
元,乙方預訂的該房屋總房價為幣 元。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先支付 %的房屋首付款,其余的房款通過銀行以按揭貸款的方式一次性支付。(以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協議為準)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 萬元的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定金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定金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甲方在收取定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并注明收款時間。乙方逾期未支付認購定金的,甲方有權解除本認購書,并有權將該商品房另行 給第三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 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 與甲方簽訂《房屋定金合同》。
第五條:在本合同的第四條約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甲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的,乙方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甲乙雙方在簽訂房屋定金合同時,因面積誤差處理、房屋交付、房屋質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存在分歧,不能協商一致的。
第七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定金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 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共有人:姓名:__(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層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萬元整,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元整,大寫:,日內交付萬元(大寫),余款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3
1.合同無效應返還全部定金
案情簡介:20__年6月21日,朱向陽的父親由陳荊松做為中介方,以朱向陽的名義與王慧海簽訂了一份房地產經紀合同,購買位于沈陽市某區的商品房一套,朱向陽的父親并按合同約定交付給王慧海定金20__0元。合同簽訂后,朱向陽發現該合同上賣方(房主)寫的是邱木真,而在賣方(房主)上面簽名的卻是王慧海,經到沈陽市房產局咨詢和核實后,朱向陽找到王慧海,要求退還定金20__0元。得知該房屋系劉菁珊購買的邱木真的,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朱向陽的父親所交的20__0元定金實際上在劉菁珊手中,朱向陽的父親找到劉菁珊,經交涉,劉菁珊同意退回17000元。朱向陽的父親于20__年6月29日在收到17000元后,出具了收條,并在收條上注明"另外補償叁仟元整房主"。后朱向陽在向劉菁珊索要3000元未果的情況下,于20__年12月7日訴訟至人民法院,要求劉菁珊返還3000元定金,王慧海對劉菁珊的返還義務負連帶責任。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朱向陽與王慧海、陳荊松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因王慧海并非房屋的所有權人,而劉菁珊亦未依法登記領取該房屋的權屬證書,故該房地產經紀合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第(六)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的規定,系無效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的規定,因此劉菁珊應當返還全部定金20__0元;被告王慧海與朱向陽簽訂了房地產經紀合同,并收取了定金,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依法判決:“一、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劉菁珊應返還朱向陽3000元定金款;二、被告王慧海對上述款項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律師點評:司法實踐中,法院對賣方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而出售房屋,有關房屋買賣合同效力認定問題上,做法很不一致,有的認定有效,有的認定無效。但是近年來,法院日漸趨向于認定有效。本律師認為,判斷民事合同的效力,其法律依據是民事法律法規,是《民法通則》、《合同法》,而不應該是行政法律法規《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本案中當事人簽訂的《房地產經紀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簽訂人王慧海既不是房主本人,其甚至與房主沒有任何聯系。王慧海明知劉菁珊不是房主,自己既沒有房主的委托手續,也沒有劉菁珊的委托手續,而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并收取定金,其主觀存在過錯。并且王慧海將定金轉交給劉菁珊也是沒有任何法律和合同依據的,該轉交行為也存在過錯,因此王慧海對《房地產經紀合同》無效和定金的轉交均存在過錯,其應承擔連帶返還責任。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2.拒絕賣房雙倍賠償定金案
案情簡介:20__年6月30日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經房地產中介公司介紹,被告孫和平將一套房屋出售給原告高素琴,雙方協商,原告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先交納定金人民幣5,000元。之后,高素琴向被告孫和平交納定金5,000元,被告孫和平為此給高素琴出具收條一份,收條中寫明,該房屋系私有產權,總價額73,000元;孫和平在20__年7月12日應搬出此房,屋內設施不動;若孫和平不賣此房需賠償高素琴10,000元,若高素琴不買此房則定金不退。收條還注明在未辦理產權過戶前高素琴向孫和平押3,000元,辦理產權過戶后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并且,交付定金時孫和平正在辦理自己名下房屋產權證,雙方亦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20__年9月高素琴以孫和平未能與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要求孫和平返還定金未果,特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孫和平雙倍返還定金10,000元。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原告高素琴與被告孫和平之間的房屋買賣雖然經房屋中介所介紹,雙方雖未簽訂房屋買賣協議,但雙方之間有收條為憑,從該收條記載的內容,對雙方當事人均有約束力,應當認定有效孫和平取得房屋產權證后,未將該房出售給高素琴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于原告高素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依法判決:孫和平應于本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高素琴雙倍返還定金10,000元。
律師點評: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從當事人實際交付定金時生效。本案中,根據定金收條中記載的內容,高素琴交付的屬于履約定金。若房主孫和平收受定金后不履行約定的交付房屋并辦理產權過戶的合同義務時,則高素琴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具有懲罰性,目的是為了約束當事人履行約定義務,在當事人違反約定時給對方合理補償,因此也具有補償性。本案中,孫和平違反約定拒絕為高素琴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導致高素琴獲得房屋所有權的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高素琴可以要求孫和平雙倍賠償定金。《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因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或者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可以適用定金罰則。
《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本案中,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經明確約定交付的10000元是購房定金,并約定了定金的懲罰性質,即收受定金的一方違約的,須雙倍返還定金;交付定金的一方違約的,對方有權沒收定金。需要說明的是:若合同已經寫明“定金”,即使沒有注明定金的性質,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若合同中沒有寫明“定金”,而寫明的是“保證金”、“押金”等其他名稱,但同時規定了定金的性質,那么也具有擔保法上定金的法律效力。
雙方約定的定金數額不應超過合同標的物總價款的20%,否則超過的部分無效。而且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以定金的實際交付為生效要件。
3.協議收回定金則無權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案
案情簡介:原告李耀鵬與被告嚴樹英雙方于20__年5月18日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書,約定嚴樹英將房屋一套以49500元的價格賣給李耀鵬,李耀鵬在簽訂合同時給付定金4000元。合同簽訂后,李耀鵬支付了全部的購房款。20__年5月29日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由于當時嚴樹英所帶證件不齊備,故產權過戶手續未能辦成。之后,嚴樹英通知李耀鵬再等幾天,后又告訴李耀鵬說,她的房子不能賣了。后雙方重新在該房屋買賣合同書上約定:“由于嚴樹英違約,嚴樹英于20__年6月6日將購房定金4000元還給李耀鵬,甲、乙雙方同意該協議終止。”被告于20__年6月6日將全部房款及定金4000元全部退還給李耀鵬。但是李耀鵬認為嚴樹英違反約定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還應支付4000元違約金。雙方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李耀鵬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嚴樹英支付違約金4000元,并負擔訴訟費用。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于20__年5月18日所簽的合同書及以后所補充的協議內容,均為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原告在該合同書中的明確表示在被告退還定金后同意該協議終止,并未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應視為雙方當事人新的約定。雙方應按此約定履行,而且雙方已經實際履行。原告起訴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沒有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解釋》第一百二十條之規定,判決如下:駁回原告李耀鵬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定金合同是實踐性合同,雙方當事人不能約定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定金合同生效的時間是法律明確規定的,即定金實際交付時定金合同生效。為此,雙方之間是否存在定金合同法律關系,一切以是否實際支付定金為準。《擔保法》第九十條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本案中,由于嚴樹英違約不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李耀鵬依法有權要求其雙倍返還定金。但是當李耀鵬收回全部定金,不管雙方是否補充約定權利義務關系終止,雙方的定金合同關系都一律隨即終止,李耀鵬再要求雙倍返還定金則無法律依據,因此其訴求也不會被法院所支持。
4.未取得產權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有效案
案情簡介:甲在20__年3月13日購買一套商品房,6月1日入住,11月30日開發商做產權作登記,甲12月20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在同年11月20日,甲與宋某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合同中約定甲將建筑面積129.70平方米的房屋,以158萬元價格轉讓給宋某。在約定了付款期限后,雙方又在補充條款中約定了兩項內容:一是該房屋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待賣方房屋所有權證辦理完畢后雙方再辦理過戶手續。二是買賣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雙方對此買賣行為均不得反悔,否則由違約的一方以總房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在雙方約定的首期付款期限到來后,宋某就一直沒有再履行過合同。20__年3月9日,甲起訴到法院,要求宋某以總房價款的10%支付違約金15.8萬元。在庭審中宋某辯稱,是甲在沒有取得房產證之前,就與宋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該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屬無效合同。
法院判決:法院認為,宋某與甲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明確約定雙方在取得房地產權證后辦理過戶手續,還明確了不交易的違約責任承擔。因宋某的違約行為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于是法院判決宋某按合同約定支付甲10%的違約金15.8萬元。一審判決后宋某提出上訴,認為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我國的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未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房屋不得轉讓,宋某與甲的買賣房屋的行為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應屬于無效。但最后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
律師點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以及相關的北京市房地產轉讓的有關規定,的確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但是,法律法規并沒有規定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證時,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為無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未取得權屬證書不得轉讓是行政管理的規定,即要求行政機關對未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不辦理過戶手續,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在合同中注明了雙方對這一規定完全知曉,也知道只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才能辦理過戶,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因此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這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因此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但目前對于未取得產權證出售房屋的情況,法院的處理方式也不一樣,有的法院認為雙方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請讀者注意訴訟當中的風險。
5.未還清貸款出售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案情簡介:甲20__年買的房子,20__年8月1日取得房產證,但甲是通過貸款買的房屋,銀行貸款還未還清,房屋做了抵押。20__年12月21日,甲與王某簽訂了買賣合同,王某交付了首付款并入住了該房屋。房子賣完不久,房價就漲了將近20%。于是,甲起訴到法院,以房子在轉讓時已抵押給銀行為由,要求法院確認這起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以達到收回房子的目的。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認為,甲的請求不符合公平原則,為維護交易安全及市場交易的流轉,駁回了甲的訴訟請求。
律師點評:因甲對房屋做了抵押,因此在抵押未解除之前你所購房屋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甲所購房屋在所有權行使上是受到一定限制的。但甲與王某簽訂的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雖然涉訴房屋已在銀行抵押,現合同已實際履行,王某給付了部分房款,目的在于讓甲將所欠銀行貸款還清,解除抵押,以利于辦理過戶手續,因此甲應及時還清銀行貸款。況且甲已將房屋交付給王某,王某也實際入住該房屋,因此從維護市場交易的秩序及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甲要求確認合同無效的真實目的,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
6.最終辦不下來房產證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案情簡介:20__年4月15日,何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貸款購買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房子。何某20__年2月28日辦理了入住手續,但未實際入住。20__年3月2日,在北京房地產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參與下,劉某、何某及中介公司三方簽訂了《房屋交易居間合同》,合同約定,劉某購買何某的房子,價款40萬元。合同簽訂后,劉某支付中介公司首付款20萬元,其中含定金2萬元,中介公司將其中1萬元留作自己的中介費,其余19萬給付了何某。劉某在等待開發商給何某辦理房產證,以便于盡快過戶,但是該項目的開發商已被撤銷了房地產開發資質,且房地產公司已是人去樓空,該項目無法辦理初始產權登記,所購項目的所有購房人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于是劉某狀告中介公司,要求確認三方簽訂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無效,并要求返還購房款。
法院判決: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因開發商已不存在,買方最終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其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應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賣方返還房款。
律師點評:目前法院對于沒有產權證即簽訂買賣合同并約定產權證辦理下來后辦理過戶手續的二手房買賣案件傾向于認定合同有效,現在也有越來越多的案例按此處理,但是對于簽訂合同時沒有房產證,賣方最終也不可能取得房產證的情況下,導致買方無法取得房產證,買方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法律保護,一般認定買賣合同無效,判決將買方或中介公司將已收的房款返還給買方。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4
賣方: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5
甲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預訂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預訂房屋
1、該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____
2、產權及限制狀況:
(1)共有狀況:_____________
(2)抵押狀況:___________
(3)租賃狀況:_________
(4)其他限制狀況:________
第二條預訂條件
1、房屋總價: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
4、戶口遷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預訂期限
預訂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應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營業場所(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與房屋產權人簽署《___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意向金條款
1、乙方同意簽署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的擔保。在乙方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后,該意向金轉為乙方購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產權人(包括共有人)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乙方簽署《上海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隱瞞該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對乙方購房決定產生影響的重要事實、導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購買該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擔雙倍返還意向金的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署《___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責任:
(1)乙方與房屋產權人在簽署《___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本協議第二條預訂條件以外的房屋買賣主要條款不能達一致的;
(2)本協議簽署后《____________市房屋買賣合同》簽署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五條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6
賣方:
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縣_____區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
乙方: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7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遼寧省海城市---4單元4樓(層)室的房屋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4層,建筑層數地上6層,建筑面積76.25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240000.00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甲方簽名(簽章):乙方簽名(簽章):
年___月___日____年__月___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則,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并經房屋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現甲方自愿將甲方合法擁有的坐落在遼寧省海城市荒嶺區A14號4單元4樓(層)室的`房屋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房屋的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乙方也充分相識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始建于__年,房屋結構為框架結構,層高為4層,建筑層數地上6層,建筑面積76。25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價格
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按套(單元)計算,每套單價__元,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即人民幣小寫240000。00元。
第三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購房款(人民幣貳拾四萬元),由銀行直接劃撥給甲方指定賬號。因甲方提供指定賬號錯誤等原因造成甲方購房款無法到賬的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出具銀行劃撥憑證,甲方應開具收款收據或收款證明。
第四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購房款到賬之日起2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費用,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總款向甲方索賠倍處罰賠償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七條關于合法、權屬的約定
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并已經取得全部共有人的一致同意。合同生效后,如遇政府征地拆遷,房屋的拆遷利益(包括拆遷補償款、回遷房等)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房產合法繼承者,不得向乙方收回乙方所購買的房屋及所有權。
第八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附件包括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甲方擁有房屋合法所有權證明復印件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時,可向有關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名(簽章):
乙方簽名(簽章):
日期: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9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二手房售房合同范本,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買二手房合同范本,建筑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二手房賣房合同范本,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北京二手房合同范本,乙方應在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并支付給甲方),并于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稅費分擔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后,若乙方中途違約二手房居間合同范本,應書面通知甲方二手房購房合同范本,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二手房買賣協議范本,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第七條本合同主體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二手房交易合同范本,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方:鑒證機關:地址:郵編:電話:法人代表:
代表:經辦人:
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0
賣方(甲方):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不包括±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包括±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幣)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幣)_____億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八條: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出賣方保證
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1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丙方(居間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__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共同委托丙方代理并見證甲乙雙方之間的買賣行為,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茲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房屋信息描述
一、甲方自愿出售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__市______,該房屋用途為____,建筑面積為____平方米(以該房屋產權證標注面積為準)。該房屋已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取得產權證書,所有權證號為____字第____號,所有權人為____ 。
二、房產權屬轉移時,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三、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產權屬狀況、裝飾情況和相關關系,乙方對該房產已做充分了解,并愿意購買。
第二條 房屋成交價格及付款方式
一、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該房產交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元),此價格包括:房價款□ 公共維修基金□ 室內不可移動之裝修□ 空調□及其它 。
二、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認可乙方采取以下第____種方式付款:
1、 現金支付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____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該定金待過戶當日,自動轉為購房款;
2)甲乙雙方在丙方協助下辦理立契過戶手續的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60%即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元整),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 甲方在繳清本合同第五條第三項房屋交付前各項費用后,當日乙方將總房款的10%人民幣____元整支付給甲方 。
2、 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預先支付總房款的____%,即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元),作為保證雙方履行合同的定金,該筆款項自支付____方之日起視為定金已經支付;
2)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____日內,另外支付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____元),連同先前支付的定金一并作為首付款。乙方應將該房產的首付款(該房產的成交價格減去銀行實際貸款額)采用以下三種方式:1、暫存丙方指定帳戶,待房屋產權過戶當日,劃入甲方帳戶□;2、乙方將首付款直接劃入甲方指定帳戶□;3、暫存銀行開立的監管帳戶內,由銀行監管該部分資金,待房屋立契過戶手續完畢日內,連同貸款額一并支付給甲方。此業務必須由甲乙雙方與丙方另行簽訂交易資金監管委托協議□。
3)在銀行批貸手續完成時,甲乙雙方必須配合丙方辦理相關過戶手續,由丙方持相關證件材料,協助甲方辦理剩余房款的收付事宜,乙方的銀行貸款額會由銀行內部自動轉入甲方所開帳戶。
三、關于稅費
1、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乙雙方自行按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自行繳納各項稅、費,丙方協助甲乙雙方進行相關稅費的確認及計算工作。稅費分擔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見附件一;
2、甲乙雙方所交稅費可由丙方代為繳納,相關部門所開具的完稅憑證、行政事業性收據、工本費發票等單據,待代理事項完成后,由丙方交付給付費的一方。
第三條 居間服務報酬的支付方式
因甲乙雙方基于丙方的媒介服務而訂立《房屋買賣合同》,丙方有權收取相應的居間服務報酬,因此甲乙雙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按附件一約定的數額和比例,由方向丙方一次性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及代辦過戶費。
第四條 權屬過戶委托事項及相關費用
一、甲乙雙方辦理權屬過戶的所有證件資料準備齊全,由丙方提供權屬過戶代理服務,權屬轉移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的繳納以本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的約定為準,甲乙雙方按約定內容繳納。未做出約定的,以房地產交易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二、如需要辦理銀行貸款,由丙方提供合作銀行及貸款服務,乙方應支付相應的費用,具體支付費用的種類和金額見附件一。
第五條 房屋交付
一、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該房產交付給乙方,并由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該房產的物業交割手續。
二、甲方承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物業交割期間,凡已納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項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被損壞或被拆除的,甲方應按被損壞或被拆除的房屋裝飾及附屬設施評估值,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三、該房產交付前,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該房產交付并簽訂《物業交接單》后,因該房產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由乙方承擔。該房產交付時,甲方應提供上述費用交納的繳費憑證。
四、如該房產原產權單位要求立契過戶前簽訂物業、供暖協議并提前預付物業、供暖費用的,乙方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五、甲方交付該房產的裝修、設備狀況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
第六條 甲、乙、丙三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甲方保證所提供該房產資料的真實性和齊全性,并符合國家及__市房屋上市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委托上市房屋交易的合法權利。
2、甲方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上述房屋不再另售第三方,否則,除應支付給乙方的違約賠償外,還應支付給丙方總房款的3%作為居間服務報酬,如已由乙方支付給丙方,則甲方應按此比例和數額支付給丙方。
3、如乙方需要申請銀行貸款,甲方應保證隨時配合乙方及丙方按時到銀行提交資料并簽字。
4、在簽訂本合同后,甲方必須按約定時間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手續,按期如數繳納合同第二條第三項內容中約定的由甲方繳納的稅費,超過期限視為違約。
5、甲方保證該房產在交易時沒有權利瑕疵,不存在抵押、欠繳稅費等情況。若有銀行按揭,手續應已在本次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導致第三方主張權利,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二、乙方義務
1、乙方承諾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承諾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按期如數支付購房定金、購房款及由乙方繳納的稅費。
3、提供該房產過戶交易和銀行貸款時所需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時按時到場。
4、若乙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并到場簽字。
5、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的相關約定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代理費。
三、丙方義務
1、見證并監督本合同的執行。
2、代辦該房屋過戶、貸款的相關手續。
3、在甲乙雙方已交付丙方過戶所需各項稅費的前提下,代為繳納。
4、甲、乙雙方發生違約或爭執等情形時,應出面予以協調;協調無效時,應采取中立態度,并證明事實。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若因甲方原因不將上述房產出售給乙方或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導致合同無法全部執行或被迫解除,甲方應按上述所收的定金以雙倍金額賠償乙方;若應乙方原因違約,不購買該房產,則無權要求返還已付定金,該定金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一項“甲方義務”除第(2)條外,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及額外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自行承擔,如因此給乙方和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賠償。
三、若甲方逾期交付該房產,則每逾期一日,甲方均應按該房屋價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交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甲方違約條款處理。
四、若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均應按逾期款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在三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并按本條第(一)款中的乙方違約條款處理。
五、在辦理立契過戶和銀行按揭貸款過程中,若因甲、乙任何一方單方延誤而致使其他方遭受損失,則視為延誤方違約,按本條第(二)款和第(三)款處理。
六、如因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該房屋買賣事宜最終沒有達成,甲乙雙方所付的服務代理費均不予退還,應由責任一方承擔全部丙方服務代理費,如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責任,則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的丙方服務代理費。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調整,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協議自行終止,三方互不承擔責任;甲方在本協議終止后三個工作日內將已收房款全額退還乙方,丙方則應將甲、乙雙方提交的相關過戶所需證件和已支付的代理服務費退還提供方和支付方。
第九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的爭議事項,三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三方同意按照第種方式解決該紛爭。
一、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有權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附件一:相關稅費明細;附件二:家具裝修清單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補充:1、經甲乙雙方協商,在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后甲方協助乙方與物業溝通進場裝修事宜。
2、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90日內過戶,如不能如期過戶則甲方支付違約金的比例為:首期付款的每天萬分之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方式:
丙方:
公司蓋章:
經紀人簽字: 聯系方式:
公司地址:
客服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出賣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2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一、為房屋買賣有關事宜,經雙方協商,訂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
(一).房屋狀況:
1、房屋座落:建筑面積:平方方米用途:住宅
2、房屋所有權證號:
3、土地使用權證號: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乙方在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字后先付定金元,在甲方交乙方房屋時再付清剩余價款。
三、甲方在年月末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該房屋占用范圍內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四、以前,出賣的房屋如存在任何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畫押后生效,并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應嚴格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愿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費用。
六、本合同所產生的全部稅費及辦理有關手續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未盡事宜,雙方愿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稅務部門、房管部門各一份。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中證人:(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共有人: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_____層_____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__________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__________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日內交付__________元(大寫),余款__________元(大寫)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
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
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
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_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于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第九條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_____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4
甲方姓名(賣方):___________
乙方姓名(買方):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位于_____省______市_______擁有的房產(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店面),該建筑總面積為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號)。
第二條甲方首先確保該房產為甲方所有、產權明晰,手續齊全合法,土地產權清晰,市政規劃不受影響,不存在單位房屋侵權、不存在房產查封凍結、不存在繼承人共有、不存在家庭共有、不存在交易時租賃等情況,產權清楚無糾紛、無抵押、無設定他項權力,若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第三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___拾___萬___仟___佰元整(含附屬設施費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___日,按照逾期金額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___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___%違約金。
第八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購房總價的___%支付違約金,逾期達___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____%的違約金。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5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甲方對產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房權證()字第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磚混結構,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不含柴棚)。
第二條甲方對買賣權的聲明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縣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縣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第三條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萬元整(含柴棚)。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三分之一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一年內,支付剩余房款。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7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條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水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第八條關于產權辦理的約定
1.本協議簽訂后,應由甲乙雙方應向當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鑒于目前暫緩辦理二手房過戶手續,待啟辦二手房過戶手續時,甲方務必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手續,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2.鑒于甲方目前資金周圍困難,已用現轉讓的房屋產權證在金融部門抵押貸款(二○○五年八月五日抵押貸款元整,貸款期限為叁年,至二○○八年八月五日止),甲方必須按時還本付息;抵押期滿由甲方將所抵押的房屋產權證及時交給乙方。
3.在房屋未過戶期間,乙方急需資金用已轉讓房屋抵押貸款時,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金融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
4.在房屋未過戶期間,如遇規劃或政策性拆遷,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到各拆遷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拆遷手續,并按乙方授意簽署相關文件,所有拆遷安置補償費用應歸受讓人即乙方所有。
第九條有關爭議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生效說明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交易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電話:
丙方:電話:
二手房買賣簡單協議篇16
出賣人:
買受人: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國有土地上的存量房買賣。存量房,即二手房,是指通過辦理轉移登記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書和證明文件。
3、簽訂本合同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__,以示刪除。
4、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自愿、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為體現雙方自愿的原則,本合同文本相關條款后留有空白行,供當事人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視為雙方當事人同意內容。
5、本合同文本為買賣雙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過設立“專用賬戶”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劃轉交易結算資金的,所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應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存量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時所涉及的主要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印花稅、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有此項)、綜合地價款(經濟適用住房有此項)、營業稅及附加、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
7、雙方當事人選擇申請仲裁解決爭議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注明全稱的其他仲裁委員會申請。
8、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