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精選10篇(全文)
協議規定了一系列針對各方的行為規范和標準,約束著各方在協議范圍以內的行為,并確保了各方均會遵守協議的約定。下面是一些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免費閱讀下載,希望對大家寫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有用。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1
甲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乙方:
住址:
電話:
身份證號:
甲乙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伙經營______品牌女裝,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房租、裝修費、貨款、雇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____。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叁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稅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_________,并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5共同分擔。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2
為加強汛期學生的安全管理,杜絕學生野浴現象發生,確保學生生命財產不受侵害,蘇密溝鄉中心校特與全鄉各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使用人簽定如下安全協議:
一、全鄉所有水庫或塘壩要加強安全管理,特別是汛期更要有專人守候,嚴禁學生到水庫或塘壩中野浴、釣魚、劃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明顯位置要設立標示牌或警示語。如因管理松懈造成學生傷害的,后果由水庫塘壩所有單位或個人承擔。
二、堅決杜絕學生野浴、釣魚、劃船等戲水活動,水庫或塘壩管理人員,如不及時制止學生上述活動,出現安全事故的,由管理單位或個人負責。
三、學生不聽勸阻強行戲水造成人身傷害的,后果由學生家長負責。
四、水庫塘壩要有安全防范措施,不允許學生參加防汛搶險活動,私自動員未成年人參加搶險的要負法律責任。
學校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特別是假前要集中對學生進行一次防汛教育。
以上協議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
甲方:蘇密溝鄉中心校法人代表:王軍
乙方:
()水庫責任人:
()塘壩責任人: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3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內及上下班途中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免責協議:
一、乙方在工作時間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各項技術、安全、文明等施工要求進行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一切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上下班途中應嚴格遵守各項交通準則,如發生交通事故,一切責任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常年患病,如血壓高、心臟疾病等。如突發疾病造成任何意外和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本協議書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做法律之依據。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4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享有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雙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更換事務執行人。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甲方:
甲方:
乙方:
日期: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5
訂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承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第三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幣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伙、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共同行使的權利①對外訂立合同;②出售合伙的產品、購進常用貨物;③支付合伙債務;④其他涉及經營的重大事項。
注:上述權利行使有兩個以上合伙人同意即視作合伙共同行使。
2._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①對合伙事務進行日常管理;②落實工程質量、進度;③代表合伙對外協調;④小額資金調用的決定權(____________元以內);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合伙人的權利:①參與合伙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伙賬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5.如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合伙人共同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伙在_________________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經營項目為建材產品,范圍包括瓷磚、衛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分別占比為50%、25%、25%,出資于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伙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伙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雇員工資、需繳納的稅費等之后的結余為合伙盈利,按照月度周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鑒于甲方出資最多,本合伙店面以甲方為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為合伙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伙協議所有合伙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伙期間需雇傭人員,雇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凈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合伙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的退伙、轉讓出資、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分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伙期間,合伙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伙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伙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余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伙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伙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伙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伙起始于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伙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伙人提出退伙或者合伙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伙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后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7
合伙經營協議書
甲方: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就合伙經營廣告企業事宜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 擬設立企業
1、企業性質:個人合伙;
2、字號:震撼設計;
3、經營范圍:包裝、廣告的設計、制作等;
4、經營場所:現已承租正在裝修的凱興小區經營用房;
5、經營期限:五年(從20__年10月1日起至20__年10月1日止)。
二、出資與責任
1、甲方出資17萬元,乙方出資3萬元,均在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3天內以現金繳交;甲方占70%股份,乙方占30%股份。
2、雙方在合伙經營存續期間按股比分享盈利、承擔虧損,負無限責任。
3、在合伙經營期間若雙方同意擴大經營范圍、增加投資,則雙方按股比出資。
4、甲乙雙方均應保守合伙體商業秘密,嚴禁泄露合伙體財務、技術、客戶等信息資料,違者視為根本違約。
三、合伙人的分工與協作
1、甲方負責合伙企業的行政管理,是企業負責人;乙方負責業務工作,操持主管訂單項下業務的設計、制作。
2、甲方兼任出納,乙方兼任會計;每月底雙方互報紙質現金流水賬和會計報表。
3、合伙經營期間,雙方的業務訂單均應由合伙體承接、如實入賬、按約定分工履行職責,不得私下接單、賬外收款。
4、合伙體若需聘請員工,其工作職責和報酬由乙方提議、甲方審定。
四、財務制度
1、甲方月薪1000元,乙方月薪20__元,每月15日領薪。
2、雙方從達成合伙意向之日起為合伙體經營目的所實施的支出,均計入合伙經營成本。
3、合伙體所購置的動產,由乙方登記制表,經雙方簽字確認后各自備存。
4、年終結算,經營收入在扣除耗材、房租、水電費、傭金、稅費等成本后的凈利潤,雙方按股比分成;若有虧損,雙方按股比在10日內補足出資。
五、企業終止
1、合伙經營屆滿,雙方進行合伙終止清算,按股比分享共有資產、分擔債務責任。
2、若在經營期限內出現企業經營嚴重虧損、難以為繼,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若在經營屆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合伙經營的,在期限屆滿前二個月續簽合伙協議。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守約方支付3萬元違約金;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超過3萬元的,還應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2、本協議書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商訂補充協議解決;協商不成的,依照《合伙企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七、文書效力
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此前其他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協議書為準。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二年十月 日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8
合伙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伙從事美容瘦身經營一事,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伙名稱: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伙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伙期限屆滿,經各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續展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伙經營。提前終止合伙或者延長合伙經營應須提前六個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元,甲乙雙方各占投資總額的50%
(二)合伙人的出資,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伙出資各占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余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四)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伙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一)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甲方作為合伙負責人,全面負責合伙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戶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元的工資待遇。
(二)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督權利,對于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元額度(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稅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余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予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余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伙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伙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邢臺市橋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9
甲方:__________(發包方)
乙方:__________(承包方)
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規定,對甲方餐廳的承包事宜進行約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簽訂承包經營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位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之______餐廳發包給乙方作為餐廳使用。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乙方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甲方協助乙方做好對外協調工作。該餐廳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結構為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另行給予乙方裝璜時間______天,期間免交承包費。承包期間甲方將餐廳交付乙方使用,無條件提供餐廳所需各類證照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衛生許可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消防批文、環保測評批文等。
第三條甲方承諾在乙方承包期間,不防礙乙方的正常經營。乙方根據其有關財務法規及,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予干預。乙方承諾不破壞餐廳結構,保證自己的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且遵守本合同各項約定。
第四條乙方在承包期間,準時向甲方繳納承包金,承包金的具體支付方式及金額為______。
第五條合同期間餐廳的水、電、煤、通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甲方交付餐廳時已配備的設施歸甲方所有,經雙方清點后簽字確認。乙方應保證正常使用,防止不正常損壞。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期間,乙方發現餐廳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保證交付餐廳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
第八條甲方義務
1、向乙方提供經營場所、經甲乙雙方認可的設施和設備(詳細財產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2、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保障乙方水、電、煤、通訊的正常供應及使用。
3、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包括各行政部門及餐廳之房屋所有人)。
4、協助乙方努力做好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5、在乙方承包經營過程中,如遇國家行政執行機關按法律規定,必須要對餐廳進行安全消防等方面的改造,應由甲方出面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改造費用。
6、應及時辦理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各類證照的年檢工作,保證乙方正常的經營活動不受干擾。
第九條乙方權利
1、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后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2、擁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和收益權。
第十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交付的餐廳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______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承包金并變更有關承包金條款。
2、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承包經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3、承包經營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承包經營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違約金與實際損失的差額部分。
5、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證照不全或不及時的進行證照年檢或未盡責進行對外協調,無法正常開展餐飲業務,致使承包經營目的不能實現。
6、甲方未按時交付承包經營之餐廳,經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交付。
第十一條乙方違約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交回餐廳,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人為損壞餐廳設施而不賠償,在甲方給予的寬限期過后仍拒絕賠償的。
2、乙方逾期不交承包金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餐廳用途的,擅自將餐廳轉租、轉借、轉讓他人或與他人交換的;
4、乙方在餐廳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二條本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乙方如需繼續承包的,應于合同期限屆滿前十五日之內向甲方提出續約要求。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的未盡或修改事宜,另行協商作出補充修改協議。該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簽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合伙的協議書范本篇10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期限,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甲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二)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三)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四)合伙人丁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實物或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五)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并分別約定密碼后存入-----銀行。
(六)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依法依協議分割。
第六條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同存款,共同取款。
(一)合伙人甲---(從事什么工作)
(二)合伙人乙---(從事)
(三)合伙人丙---(從事)
(四)合伙人丁______--(從事)
(五)共同存款,共同取款按約定各自輸入密碼后存取。
第七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_以各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__________________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伙人各自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__________________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__________________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
(二)合伙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__________________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一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二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三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_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七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七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年內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八條規定,應按合伙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1、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有合伙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入伙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兩式兩份,合伙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等方共同出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公司章程中未載明事項按照《公司法》規定執行。本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第四條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注: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填寫):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冊資本
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公司減資后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額。
第八條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章股東的姓名(名稱)、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
第十條股東的姓名(名稱)、認繳及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的出資方式有:__________________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注意不要將貨幣寫成"現金"、將實物寫成"設備"、將知識產權寫成"專有技術"、"工業產權或非專利技術"、"無形資產"等,這些都是不規范的。如果股東的出資方式在兩種以上,應分別列出以每種方式出資的數額及總的出資額。股東的姓名或名稱、出資額、出資方式應與驗資證明及《公司設立登記》中的股東名錄部分相一致。
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可以分期出資,公司設立時,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如果股東選擇分期出資,在此條款中應明確分期出資的具體時間和出資額。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本表,股東人數超過三人或者繳資次數超過三期的,應按實際情況續填)。
第十一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認繳的出資,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三條公司成立后,應當向股東簽發出資。
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名稱;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五)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
第十四條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其出資額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第六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五條股東享有如下權利:__________________
(一)參加或推選代表參加股東會并按照其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二)了解公司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
(三)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或執行董事)或監事會成員(或監事);
(四)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五)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分取紅利;
(六)依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并轉讓出資額;
(七)優先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先認繳公司新增資本;
(九)公司終止后,依法應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十)其他權利。
第十六條股東履行以下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三)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四)在公司辦理登記注冊手續后,不得抽回投資;
(五)其他義務。
第十七條股東應依法行使股東權利,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八條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賬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并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復股東并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第七章股東會職權、議事規則
第十九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
(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十)就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以及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第二十條首次股東會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一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定期會議于每年二月份(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也可確定其他時間)定時召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監事會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第二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會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由監事會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_____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股東會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條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也可確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將會議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也可以規定股東會會議表決權行使的其他方法,不一定采用按照出資比例的方式。)行使表決權。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但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表決通過。
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注:__________________空格中所填的數應少于后面的"三分之二",一般為二分之一比較合適,這樣才能與第四十二條中的"過半數"相一致。
如果股東約定,股東會決議都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那么就相應將第四十四條改為"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全體同意",將第二十三條改為"股東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應由全體股東表決通過。"
如果公司沒有設董事會而設了一名執行董事,沒有設監事會面設1-2名監事,那么應相應調整有關條款,如所有條款中涉及"董事會"的字樣改為"執行董事",將"監事會"改為"監事"等;如果公司沒有設副董事長,那么就刪掉參考格式中"副董事長"的字樣。)
第二十四條股東出席股東會會議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應向公司提交股東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五條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不得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司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注:__________________股東可自行確定具體比例)
第二十六條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第八章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二十七條公司設董事會,成員為(注:__________________三至十三人)人,由股東會選舉產生。
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不設副董事長)人,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
(注:__________________兩個以上國有企業或其他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董事會成員中應有公司職工代表;董事會中的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第二十八條董事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_________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第二十九條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不設董事會的,董事會有關條款可不要。)
第三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
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規定其他通知時間。)以前通知全體董事。
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但作出屬于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的(六)、(七)、(九)項決議時,須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表決通過。
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三十二條公司設經理,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注:__________________無董事會的,經理可以由股東會聘任或解聘,經理對股東會負責。)
第九章監事會產生辦法、職權和議事規則
第三十三條公司設監事會,成員(注:__________________成員不得少于三人)人,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與職工代表監事的比例為:__________________(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但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監事會中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民主選舉產生。
(注:__________________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第三十四條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三十五條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監事會成員低于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監事就任前,原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監事職務。
第三十六條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公司股東書面請求,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其他職權(注:__________________由股東自行確定,如股東不作具體規定應將此條刪除)。
第三十七條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三十八條監事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會議至少有二分之一的監事出席方為有效。
第三十九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__________________監事會決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會議應對所議事項作出決議,決議須經二分之一以上監事表決通過;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四十條監事會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十一條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注:__________________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年,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和更換,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四十二條董事長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主持股東會和召集主持董事會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會議和董事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生戰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董事會和股東會報告;
(五)其他職權。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設立執行董事而不設董事會的,執行董事或經理可以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或經理作為法定代表人的職權參照本條款及董事會職權。)
第十一章股權轉讓
第四十三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者全部出資。
(注:__________________如果兩個股東之間轉讓其全部出資的,公司就變成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應按照一人公司的相關規定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十四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對行使優先購買權也可以規定股東按其他方式行使。)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四十五條股東依法轉讓其出資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七條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
(注:__________________章程對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股東資格的繼承也可作出其他約定。)
第十二章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和義務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__________________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二)因貪污、賄賂、侵占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
(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并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公司違反前款規定選舉、委派董事、監事或者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該選舉、委派或者聘任無效。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任職期間出現本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應當解除其職務。
第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財產。
第五十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___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第五十一條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股東會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列席并接受股東的質詢。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行使職權。
第五十三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章程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監事會或者董事會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前款規定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股東可以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四條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公司財務、會計和利潤分配
第五十五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公司會計年度為公歷一月一日到十二月三十一日。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包括下列財務會計報告及附屬明細表:__________________
(一)資產負債表;
(二)損益表;
(三)財務狀況變動表;
(四)財務情況說明書;
(五)利潤分配表。
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三十日(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規定其他時間。)內將財務會計報告送交各股東。
第五十六條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稅后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后,經股東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后所余稅后利潤,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注:__________________對紅利的分配也可以規定其他方式,)分配。
股東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第五十七條公司的公積金用于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轉增前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五十八條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第十四章公司合并、分立
第五十九條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條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六十一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六十二條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十三條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散:__________________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五)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六十五條公司有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情形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
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六十六條公司因本章程第六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清算組由股東組成。
第六十七條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___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稅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六十八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六十九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確認。
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第七十條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發現公司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破產。
公司經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產后,清算組應當將清算事務移交給人民法院。
第七十一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第七十二條清算組成員應當忠于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三條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依照有關企業破產的法律實施破產清算。
第十六章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十四條公司必須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依法與職工簽訂,參加社會保險,加強勞動保護,實現安全生產。
公司應當采用多種形式,加強公司職工的職業教育和崗位培訓,提高職工素質。
第七十五條公司職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公司應當為本公司工會提供必要的活動條件。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就職工的勞動報酬、工作時間、福利、保險和勞動安全衛生等事項依法與公司簽訂集體合同。
公司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通過職工大會實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并通過職工大會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注:__________________也可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十六條在公司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公司應當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七十七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七十八條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
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十九條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決議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無效。
股東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公司根據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已辦理變更登記的,人民法院宣告該決議無效或者撤銷該決議后,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撤銷變更登記。
第十七章附則
第八十條公司的營業期限十(注:__________________對營業期限也可規定其他時間。)_________年,自《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八十一條公司根據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與法律、法規相抵觸,并送交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涉及變更登記事項的,應同時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八十二條本章程下列用語的含義:__________________
(一)高級管理人員,是指公司的經理、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二)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三)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四)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者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____________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____________控股而具有關聯關系。
第八十三條公司章程的解釋權屬于董事會。
(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設執行董事的情況下,公司章程的解釋權應屬于股東會。)
第八十四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訂立,自公司設立之日起生效。
第八十五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八十六條本章程一式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全體股東親筆簽字、蓋公章: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