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16篇范文精選)
協議能夠保護各方的正當權益,避免因誤解、疏忽等原因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好的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是怎樣的?這里給大家提供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供大家參考。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男,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女,族,年月日出生,現住,身份證號碼。
茲因甲乙雙方情投意合,爰訂于年月日在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證明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由整理]
雙方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從善如流
婚后之夫妻住所地為,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
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我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任之。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
妻負擔:
(一)采買日常用品;(二)煮飯;(三)洗碗;(四)倒垃圾;(五)清潔、整理家務;(六)房屋之修繕;(七)喂乳;(八)換尿布;(九)接送子女上下學;(十)其它。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_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依經濟潛質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妻負擔。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費用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收入或者元(該款須每年按物價指數調整)。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帶給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帶給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何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婚后子女從□夫姓/□妻姓。
八、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帶給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傷害他人或其他不法行徑;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雙方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損害撫慰金元。
十、其他約定: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2
甲方: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即將締結為夫妻。婚姻法律關系除涉及人身關系之外,還包括財產關系。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范圍和歸屬,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婚前財產范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
1.
2.
3.
4.
三、甲乙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1.
2.
3.
4.
四、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3
男方:,身份證號:
女方:,身份證號:
雙方因相識戀愛至今,感情真摯,現準備登記結婚,為妥善處理雙方的財產問題,避免影響婚后_感情或將來可能出現的爭議,特就有關婚前和婚后的情況約定如下:
婚前債權債務約定
第一條男方婚前有債權元,債務元;女方有債權元,債務元。雙方確認以上債權債務屬于個人的債權債務,結婚后,上述權利和義務各自享有和承擔。
第二條婚后,如果一方出現經濟困難,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償還債務。
婚前財產約定
第三條婚前,男方有以下財產,屬于男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四條婚前,女方有以下財產,屬于女方個人所有:
1、房產處:房產證號
2、汽車輛:車輛行使證號
3、股權:
4、其他:
第五條雙方確認,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變為_共同財產。
第六條對于在男女雙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貸款,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各自償還;
2、共同償還,婚后還貸部分視為_共同財產。
第七條男女雙方上述財產在婚后的收益,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歸各自所有
2、視為_共同財產
結婚財產
第八條為籌辦雙方婚禮和以后生活的需要,雙方以及雙方的親友為男女雙方購買以下財產:
雙方確認,上述財產由_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條雙方結婚后均負有忠誠義務,應當尊重對方,理解對方,照顧對方。
第十條雙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對于家庭事務有平等的決定權,任何一方不得瞞著對方作出對家庭生活有重大影響的決定。
第十一條鑒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異,男方應當負責家庭中的體力活,承擔起照顧女方的責任。
第十二條家務活由雙方共同承擔,一方因工作、身體等原因不能從事家務活時,另一方應當理解。
第十三條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現工作調動等原因,一方需要離開家庭所在地時,應當提前與另一方協商,另一方應當給予諒解。
婚后財產
第十四條結婚后,雙方的所有沒有在此協議中約定的收入都視為_共同財產,男女雙方擁有平等的處置權,一方在處置_共同財產超過萬元時,應當事先同另一方協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產生的債務由作出決定方承擔,離婚時,此項債務作為作出決定方的個人債務,不得用_共同財產清償。
第十五條婚后,按照法律規定屬于_一方個人的財產,由個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經濟困難,應當給予幫助。
第十六條婚后,屬于_共同生活的支出,由雙方共同承擔,在_共同財產不足時,雙方均有義務從各自財產中支付,但事后有權從_共同財產中補回。
子女撫養、老人贍養
第十七條子女有權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給予經濟幫助,雙方均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雙方均負有照顧和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九條雙方均負有照顧自己和對方父母的義務,不得_、遺棄、侮辱對方父母。
第二十條照顧雙方父母及親友禮品饋贈,優先從_共同財產中支付。第二十一條雙方應當平等的對待雙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別性待遇。
離婚
第二十二條在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時,可以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第二十三條因一方身體原因,導致雙方不能過正常_生活時,另一方主有權提出離婚。此種情況下離婚,雙方均視為無過錯方。
第二十四條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
第二十五條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間,另一方不得提出離婚。若提出離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應當承擔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費用的一半,一方有權通過協商或訴訟的途徑主張。
第二十六條離婚后,無論基于何種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發表對另一方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言論,更不得做出影響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七條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無過錯,若另一方堅持提出離婚,應當給予患病方充分的補償,以保證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療。若日后補償費用不足,提出離婚方仍然應當承擔另一方治病費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時,患病方有權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權利。
離婚時財產處理及補償
第二十八條因一方過錯導致男女雙方離婚時,過過錯方不得要求分割_共同財產,只能拿回屬于自己的婚前財產。
第二十九條過錯方,在離婚時另外給另一方一次性補償元人民幣。
離婚時子女歸屬
第三十一條離婚時,對于子女的歸屬,應當優先征求子女的意見,若子女決定跟隨一方時,被跟隨方不得拒絕,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條若子女年齡小于十周歲,過錯方應當優先聽從另一方對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異議。無過錯方在作出安排時,應當適當考慮子女的意見。
第三十三條若子女決定跟隨無過錯方,過錯方應當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四條若子女決定跟隨過錯方,無過錯方也同意,無過錯方每月支付撫養費為月收
入的%,但每月不得低于元人民幣,直至子女滿十八周歲。
第三十五條子女在男女雙方離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學等原因而需要較大費用時,由男女雙方平均負擔。若一方沒有經濟能力,另一方應當及時支付,但事后另一方應當償還,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三十六條無論女子跟隨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視的權利,但不得影響孩子的學習和被跟隨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約定
第三十七條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視為雙方享有平等權利和義務,但一方能證明另一方有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4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族,身份證號碼:________,現住: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不因此次,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后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后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后,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____________男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女方子女: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見證人: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5
甲方:__
乙方:__
甲乙雙方于20__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愿共筑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范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__市__區__路__號__居民小區__號,面積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中央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后生效
甲方:__
乙方: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6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經過自由戀愛,并已確立結婚關系,為共筑愛巢,白頭偕老,經雙方_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婚前購買一處房產達成協議如下:
一、婚前男女雙方同意以女方名義在市路小區購買商品房一套:
1、房屋的具體情況:
地址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_____方米,購房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元)。房屋產權證號碼________。
2、雙方出資情況:
男方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元),占總房款的%;女方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元),占總房款的%。
3、出資方式:
二、因男女雙方暫時未辦理結婚照手續,因此購房合同由女方簽署,但對于房產今后的權利歸屬及其相關責任等事項,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以下約定:
1、為減少辦理房產證時交稅的費用,經雙方確定,暫將房產登記在女方名下,但該房產的所有權為雙方共同所有,婚后亦作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房產的所有權按照雙方出資比例分配。
2、在未經男方的同意,女方不能擅自以各種方式處分該房產,如出賣、抵押、租賃等。
3、在雙方登記結婚后三個月內,女方需配合男方共同到有關部門將男方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
三、房屋裝修(包括家電、家具)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整(¥___________元),由男方承擔。四、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協議是自愿行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手印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7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鑒于:
雙方欲于年月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系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婚前財產
1.1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系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家具,家用電器等。
1.2雙方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
1.3雙方約定,于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為準,即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于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為婚后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婚后財產
2.1婚后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雙方約定,婚后財產將不作為共同財產,而屬于雙方個人財產。
2.3婚后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為準,無登記的以占有為準。如果任何一方通過盜竊,涂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雙方應當在可能的范圍內通過公證、公布、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注明等方式令盡可能多的公眾了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財產分割
3.1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于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后財產不屬于共同財產范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后分割貨幣。
第四條共同生活
4.1雙方締結婚姻后選擇地址為的住宅用房為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為.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并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為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為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為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于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帶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制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余則由雙方平分,并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并且不少于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簽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簽的明細表視為雙方對于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簽明細表的,視為已經會簽。
4.4雙方,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后,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并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為保證實現本條款的,雙方父母將作為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為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并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保證條款。證明材料復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后由雙方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子女
5.1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為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并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于2萬元人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系的除外,并可根據6.2條追究女方責任。
5.2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范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忠實義務
6.1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與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男性、女性)發生邊緣性行為或實質性性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接吻、擁抱、愛撫、共浴、共眠、性交、、等,否則應當賠償對方精神損失費人幣萬元/次。但是得到對方事先或事后同意、受到、強制猥褻或者根據國際慣例或者公序良俗可以接受者,不需要賠償對方精神損失。
6.2如果任何一方發現可能危及婚姻存續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3.1條所列事件,以及與第三方相愛,對第三方神魂顛倒,改變性取向,可能改變性別等,應當毫不遲延的通知另一方,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辦法。如因通知遲延造成對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其他
7.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7.2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法院起訴。
7.4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簽字:
女方:
年月日
女方父親:
年月日
女方母親:
年月日
男方:
年月日
男方父親:
年月日
男方母親:
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8
甲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婚前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以乙方名義貸款購買一套位于__市__區__街號房子。房產總價款__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首付款甲、乙雙方按照各%比例出資,即:甲方出資__元人民幣,乙方出資__元人民幣。(男方首付所借房款與女方無關)貸款由雙方按照以上比例共同出資還款。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產權。
四、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托授權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五、該房產屬于甲、乙雙方共有,將來一旦還清貸款或者具備加名條件時,乙方必須無條件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所需稅費雙方共同承擔。
如果在沒有還清貸款之前雙方分手、離婚或者還清貸款之后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該房增值部分還有本身的價值有甲方一半,乙方必須按照市值的一半無條件償還甲方價款。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房產證上雖注明乙方一方的名字,但實際是雙方共有,即甲乙各享有%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雙方共同辦理,所需費用各承擔%。
八、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并以現金支付。
九、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各自享有或承擔。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果,雙方均可訴諸法律,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十一、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在沒有還清貸款之前雙方分手、離婚或者還清貸款之后乙方不同意加上甲方的名字,甲方有權單方提出解除合同,雙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內容結算房屋價款。
十二、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到房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三、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房產原總價款10%的違約金。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9
甲方(男):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訂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定立婚前協議,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關愛條款
1、任何一方加班至深夜或通宵,應該當面或電話慰問,如果回到家中,未加班者,應主動為未加班者按摩、捶背、做飯等服務,此服務僅限加班第二天執行。
2、任何一方遇到生病,如小病,應問侯;如遇大病,另一方應陪同生病者去醫院就診,如情節嚴重需住院時,應該陪同診治,特殊情況除外。
3、有一方遇到工作、事業的不順時,另一方應該及時給予安慰或補償。
4、在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合理且能辦理的事情,另一方應該堅決執行。
5、雙方應該坦誠相待,不得欺瞞、做有損另一方的事情。
6、幾天不見或很久不見面,再次見面時,應主動禮貌問好,并詢問對方近況,不能在不見時,不打招呼,表現得未看見對方一樣。
二、生活條約
1、雙方都應該尊重對方父母、親朋、好友。
2、一方如遇應酬時,另一方不得咒罵對方,應該給予支持(因為在外應酬也是為了事業有更好的發展嘛)。
3、原則上一方向另一方提出性格或生活習慣上的缺點改正時,另一方能改則改,不能改的.,3次之后,便不應再提及。
4、在家里看電視時,如發生分歧,應該進行“石頭、剪刀、布”,輸的一方應無條件聽從贏的一方。
5、雙方進行溝通時,說話音量不得超過25分貝。
三、吵架公約
1、吵架不當著父母、親戚、鄰居、朋友的面吵,在公共場所要給對方面子。
2、吵架言辭不得有辱對方人格尊嚴,不得中傷對方父母、家人、朋友,并且吵架時不得提及“分手”、“離婚”、“不過了”等詞句(因為這類的話很傷人心)。有錯一方要主動道歉,無錯一方在有錯方道歉并補償后要盡快原諒對方。
3、不管誰對誰錯,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須先輕聲輕氣哄女方一次,女方必須馬上冷靜下來,如任何一方不按本規定者,一旦造成嚴重后果,全部由責任方負責。
4、在家里吵架不準一走了之,實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區,不許不帶手機和關機。
5、雙方都有錯時要互相檢討,道歉后由男方主動提出帶女方出去散心。
6、要出氣,不準砸東西,只能吃東西,實在手癢只能砸枕頭。
7、吵架盡量不隔夜,女方睡覺時男方必須主動抱女方,就算女方百般推讓,男方一定要哄到女方睡著。
8、吵架時男方不準掛電話,吵架時女方如果掛了電話,男方必須在1分鐘內打給女方,電話不通打手機,屢掛屢打,每次掛電話次數不大于3次。如女方一直不接電話,不管吵架原因,責任全在女方。
四、甲、乙雙方在家庭里的地位及責任。
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乙方享有特殊的家庭優越權。
1、甲方要熱愛乙方,擁護乙方,服從乙方領導。
2、乙方享有甲方最多每周不超過一次的打洗腳水,搓背洗澡服務。甲方不得推脫,降低服務標準,節假日不休息。
3、乙方不斷加強崗前培訓,提高廚藝。并掌握傳統醫學的推拿技術,做到乙方隨叫隨到。
4、甲方每月工資的80%,獎金,其它收入必須上交乙方。甲方不得拒繳、遺漏,私設小金庫。動用資金時,由乙方按情劃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預支。乙方享有知情權和審計權。其它家庭支出要專款專用,由乙方統一簽收。乙方負責家庭的財務收支,并做好相關記錄。
5、乙方負責懷孕生育哺乳小孩至達到學齡后,由甲方負責小孩放學上學接送任務。
妻負擔:
①采買日常用品②煮飯③洗碗④倒垃圾⑤清潔⑥整理家務⑦房屋之修繕⑧喂乳□換尿布⑨接送子女上下學
夫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婚后事項
1、外帶小孩游樂場所時,不得伺機和其他女家長聊天。
2、甲方目視其他女性時,時間不得超過3秒,不得在同一個女性面前當日目視累計超過3次。
3、嚴禁甲方再和舊情人通電話,寫信,見面上網等一切聯系。嚴禁和其他女性單獨相處或者賣乖,逗笑。
4、處罰:若甲方違反,乙方可以根據情節嚴重,分別或者合并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至開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職務。
六、乙方婚后事項
1、乙方在甲方面前陳述同一件事情不得超過3次,每次陳述不得超過5分鐘,音量不得超過25分貝。
2、乙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比如頻繁去spa館,買減肥產品,衣服首飾等)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3、嚴禁出軌(同樣適用于精神出軌)。
4、處罰:若違反,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分居一個月,直至解除婚姻關系。
七、甲乙雙方一致認為: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不利于夫妻和諧。溝通和理解有助于解決矛盾,若不可抗拒因素,可以走法律途徑。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_____________元。
九、特約事項: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直系親戚負責監督執行,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2、若發生分居、離婚,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主張分割婚前財產及婚后屬于各方的財產。
3、甲乙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違背者罰俸祿一年給予雙方父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個人詳細信息)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個人詳細信息)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___年___月___日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愿共同一起生活。婚姻法律關系除涉及人身關系之外,還包括財產關系。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范圍和歸屬,防止今后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經雙方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_______________
一、婚前財產范圍: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的財產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_________。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_______________
1、甲方的______財產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2、乙方的財產歸乙方個人所有。
3、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雙方各自財產增值_____。
四、協議人_____、_____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五、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_______________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____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叁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訂立協議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1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
協議人雙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充分思考、協商,現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人雙方一致同意解除婚姻關系。
二、子女撫養問題。
1.雙方婚生子女,年月日出生,現年周歲,由方直接撫養。
2.撫養費的承擔:
(1)撫養費給付標準:方每月支付撫養費人民幣元,直至孩子年滿18周歲止。
(2)撫養費支付方式:在每月底前付清;方應在銀行開立專項賬戶(賬號:)方每月25號前,將元撫養費足額存入;如有特殊狀況不能按時給付應及時告知方,取得方的諒解。每半年方應向方提交教育、醫療使用狀況明細單。
協議人雙方盡可能給孩子創造良好的教育醫療環境,涉及擇校、課外興趣、特長班、家教等教育及大病醫療的重大事項花費、支出均應由雙方共同商定。
(3)(可選)方以孩子的名義在銀行設立18周歲以后的教育、醫療及創業專項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每月足額存入元,存款日期同上,該款項專款專用,只能為孩子存儲的教育、重大醫療及創業儲備之用,為孩子個人財產,除非出現極特殊的狀況,協議人雙方未經協商達成書面一致意見,雙方均無權取用、占用。
3.探望權的保障與行使:
原則性約定:方享有法定的對孩子的探望權,但在孩子能夠獨立表達意志時,應充分尊重其本人的意愿,不得強迫。
(1)探望權行使應至少一周一次,原則上應安排在周末時間;每次時間為六個小時以內,可在孩子住所,也可單獨帶孩子去公園、博物館、游樂園等兒童游樂場所或公共場所,或者方家中;孩子在方處過夜應事先征得方同意。
(2)方及其父母可在每年十一長假、清明、端午、中秋期間,帶走孩子與其共同生活,時間一般在四天以內;方應至少提前15天與某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見;
(3)每半年方可利用孩子寒、暑假,帶其外出游玩或旅行一次(旅行時間一般不超過十五天)。方應至少提前30天與方商量取得一致意見,做好安排;
(4)每年春節孩子輪流與雙方家人團聚,自2008年春節開始,首先與方共度。
(5)在不影響方及孩子正常生活、學習狀況下,方與孩子透過電話或者網絡通訊工具交流不應受限制。
4.離婚之后雙方均有義務本著有利孩子健康成長為原則,互相維護對方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有問題應互諒互讓、盡可能在私下溝通解決,爭取將成年人感情恩怨所帶來的對孩子成長過程中心理健康的不利影響降到最小。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坐落在上海區路號小區的樓房一套(要與房產證上的名稱持續一致),房產證號:海私成第號,產權人登記為方名字,價值人民幣萬元,該房所有權及室內的家具家電歸方所有。
2.雙方婚后的共同存款人民幣萬元(見清單)雙方同意歸方所有。
3.上述房產中的個人衣物及個人用品歸各自所有。
四、協議人雙方在本協議之外無其他共同的債權債務,一方名下的債務由其個人承擔。
五、離婚手續及財產分割執行方式:
1.協議人雙方協商一致,到北京市區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事先應備齊辦理離婚手續所需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2寸照片兩張、離婚協議一式三份等相關材料。
2.離婚協議手續辦理后三天內,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如確實需要,某方應予配合,不得拖延。
3.辦理正式離婚手續后7日內,方應完成個人物品的清理交接,方應予配合。
4.辦理正式離婚手續后7日內,雙方辦理戶口分戶手續,方將其戶口遷出。
5.房產過戶后一個月內,方應及時辦理物業費、供暖費、水電氣費、有線電視費的戶名變更手續。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所有條款真實有效,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效力。
七、離婚后,雙方應友好坦誠相見,不得作出有損對方情感、聲譽的言行。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備案時起生效。
協議人(男方):協議人(女方):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2
甲方:__性別(男)生于:年月日__身份證:
乙方:__性別(女)生于:年月日__身份證:
男、女雙方均系獨身,現年齡較大。為了生活上能有所照料,情感上有所依托,雙方自愿結婚。同時為了能夠生活美滿,家庭和諧,雙方及子女特定此協議。
一、男女雙方自愿結婚,目的是老年了有個伴,在生活上互相照顧。__
二、男女雙方的各自婚前財產不因此次再婚,導致男方財產轉歸女方及女方子女,或者女方財產轉歸男方及男方子女。
1、婚前甲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甲方婚前財產;
2、婚前乙方擁有帶產權的、建筑面積平方米的住房(見產權證復印件)為乙方婚前財產。
3、婚前各自儲蓄,為婚前財產。婚后,各自婚前的儲蓄本金和儲蓄利息仍歸個人所有。婚前財產繼承權不變,甲乙雙方的婚前財產由各自原來的子女繼承。
4、婚前各自的債權債務在婚后仍歸個人承擔,對方不負有其受益及償還的權利及義務。
三、甲乙雙方在此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有的財產來源收入作為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使用。
四、甲乙雙方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若有一方生病,雙方子女均負護理、照顧之責。
五、甲乙雙方若一方去世,對方子女不再負有對另一方老人的贍養照料義務。婚姻關系也將自動解除,其身故后撫恤金等各項福利費由各自子女所得,喪事由各自子女負責,骨灰盒由各自子女安放,另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必須在七日內回到自己子女身邊,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在對方子女家中。在世一方子女必須在七日內接自己父或母回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
六、婚后共同財產的繼承權按照法律依據執行。__如果本協議的文字理解與上述目的不一致,以利于符合協議目的的`方式理解。__甲乙雙方、相關利害關系人即甲乙雙方的子女在此明確:如果甲乙雙方再婚后,無論何時所從事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的目的,則行為無效。__(末盡事宜雙方協調解決)__以上協議自簽字時生效
男方:男方子女:
女方:女方子女:__
甲方見證人:身份證:甲方見證人:身份證:__
乙方見證人:身份證:乙方見證人:身份證:____
日期: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3
、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系。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二)對于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
2、3和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1、與異性發生親密關系。
2、與異性關系曖昧。
3、與異性接觸頻繁。
4、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三)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四)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系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并征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三、信任尊重
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么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回應,解釋,消除疑問。
2、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翻舊賬,不消極。
3、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么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后的磨合期、3年后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并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甲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四、生活態度
雙方對待婚后生活,繼續堅持二十四字原則:愛財有道,不貪不賭;不拿不要,自食其力;輕松工作,智慧賺錢。
1、要有積極樂觀的態度和有科學健康的方法,并確保家庭民主。
2、在家庭遇到困難時,不要對生活抱消極態度,要用積極樂觀的態度,共同克服困難,度過難關。
3、在健康的前提下,要相互尊重對方的生活習慣,接受對方具有個性的生活方式。
4、雙方對待金錢方面,少掙少花,沒錢不花,花錢不是最重要的,沒錢花能讓自己開心才是重要的。
五、子女撫養和待人
(一)同意婚后子女從□父姓□母姓。
(二)雙方對子女的教育負有相同的責任和義務,在撫養和教育子女的方法上,既要講科學又要講家庭民主。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1、不得不當體罰、傷害或操控子女。
2、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的生活環境。
3、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子女。
4、不得遺棄子女。
5、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三)對子女的家庭輔導,按各自的特長分工。在輔導中,雙方要相互學習,互為促進,共同提高,不能抱有應付的態度。
(四)對親戚長輩
1、雙方父母由雙方共同贍養和照顧,一視同仁,不袒不偏。
2、對待雙方的長輩要寬容禮讓。在出現分歧時,要善于溝通,不要抱抵觸和消極的態度。
3、對方的長輩和親友,都應受到雙方的尊重和熱情款待。
4、與親戚長輩若有矛盾,在不傷和氣和感情的前提下,作為晚輩理應主動忍讓。在緩解矛盾,解決問題中,要積極主動,態度誠懇,不能耍脾氣。
六、責任分擔
1)家務由夫負擔:妻負擔:
1)采買日常用品
2)煮飯
3)洗碗
4)倒垃圾
5)清潔、整理家務
6)房屋之修繕
7)喂乳
8)換尿布
9)接送子女上下學
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2、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干凈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3、家里的一般性事務由乙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4、家外的事務,由乙方出面交涉。
七、特約事項:婚后發現有修改和添加的必要,應及時處理。
甲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期:
年月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4
茲因立約人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情投意合,訂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舉行公開儀式,在兩人以上見證下,締結良緣,并本于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夫妻冠姓
立約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如日后有變更住所之必要時,雙方愿本于平等原則,另行協議。
三、夫妻財產制
立約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____________任之。
立約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務分工
夫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妻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采買日常用品
②煮飯
③洗碗
④倒垃圾
⑤清潔
⑥整理家務
⑦房屋之修繕
⑧喂乳換尿布
⑨接送子女上下學
⑩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五、家庭生活費
立約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及子女扶養費由:
夫負擔全部
妻負擔全部
夫妻雙方各分擔二分之一
夫妻雙方依經濟能力及家事勞務狀況比例分擔,夫負擔____%妻負擔____%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另行協議。
六、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后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后,由:
夫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妻自由處分
妻每月提供__________元供夫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并得另行協議。
七、子女姓氏
立約人同意婚后子女從父姓/母姓
八、立約人承諾婚后所生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由雙方共同任之,雙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為:
(一)不得不當體罰、虐待、傷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證提供子女健全穩定之生活環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從事危害健康、危險性工作或欺騙
(四)不得遺棄子女
(五)不得為其它對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九、立約人承諾婚后互負貞操、忠誠義務,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
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十、特約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約人: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5
男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自愿辦理復婚登記,為了避免今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明確雙方財產的范圍和歸屬,現雙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財產詳情
1、登記在女方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系女方個人財產,該房產剩余房貸由雙方婚后共同償還,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系女方個人財產。
2、登記在女方名下__________牌機動車(車牌號:______________)系女方個人財產;
3、登記在女方名下位于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公司系女方個人財產。
4、登記在女方名下的__________系女方個人財產。
二、債務
1、婚前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因男方或女方單方行為產生的任何債務均不得歸為共同債務,共同債務必須有男女雙方簽字認可的書面證明。
2、個人債務僅以負債方所有財產為限清償,不得涉及另一方財產。因一方負債致另一方財產損失的,負債方應予賠償。
三、子女撫養
婚生女祝若溪主要由女方撫養照顧,生活費由雙方共同承擔,男方每月向女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費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四、其他約定
1、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并已向律師咨詢了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后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簽訂本協議后,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5、因男方個人原因(如:不積極協助配合)導致未按照本協議約定辦理,須向女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7、如本協議生效后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關于婚前協議的案例篇16
男方: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族,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址: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自愿辦理復婚登記,為了避免今后出現不必要的糾紛,明確雙方婚后共同財產的范圍和歸屬,促進夫妻間忠實義務的履行,現雙方在自愿、平等、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在婚前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
一、財產處理規則
1、雙方明確此前雙方離婚協議中對財產分割的部分約定為本協議部分替代,本協議未予以重新約定的,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2、原離婚協議中分割給男方的房產、車產在本協議生效后作為夫妻間共同財產。與此相對,原離婚協議中男方補償給女方的30萬元補償義務亦不再履行。
3、原離婚協議中男方應償還給女方父母款項的約定繼續有效。
二、互相履行忠實義務
1、雙方吸取前次離婚的經驗教訓,為促進婚內和諧,女方做出如下保證:
①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刪除第三者的所有聯系方式,斷絕與第三者的所有往來;
②不得有任何贈與第三者錢財和物品的行為;
③不得再有任何出軌(婚外不正當男女關系)行為。
④在發生家庭糾紛時理智應對,積極維護家庭成員尊嚴及合法權益。
2、雙方自婚姻關系建立之日起,以及存續期間,應當互相遵守忠實義務,若任何一方有下述行為之一,視為對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違反。
①與異性的偶然的性行為。
②與異性的長期通奸、同居行為。
③出現非雙方共同所生的一方血緣關系子女。
3、若任何一方有下列行為,可推定為對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違反:
①一方與異性在非合理場合存在明顯超出正常交際的親密行為,例如接吻、擁抱等。
②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單獨相處在封閉、隱秘場所,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③一方與異性在非正常時段,長期、頻繁的存在有通訊聯系,同時明顯無法給予合理解釋的情形。
④有異性出現,主動承認自己為第三者,并且能提供相關證據予以直接證明的。
⑤一方與異性長期存在赤裸淫穢言語、圖片、視頻信息往來,經另一方勸阻過一次不予悔改的。
三、其它
1、本協議未進行約定的男女雙方婚前財產依法歸各自所有;
2、雙方登記結婚后新增加的財產的處分規則適用我國有關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4、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冷靜而理性,并一致確認上述約定是公平、有效的。
5、如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生效。
7、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約定。對本協議所約定內容產生糾紛的,甲乙雙方應本著夫妻之間應當信任、忠誠、相互理解與關愛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以下無正文)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見證人(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