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5篇】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通用5篇】
汽車租賃是指在約定時間內,租賃經營人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經營方式。那么你知道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5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租賃標的、租期及租金
補充說明:
1、 以上租金為標準租金,以每月行駛5000公里計算,超過該公里數按2元/公里計算。
2、 以上租金不包含可能產生的駕駛員加班費。
3、 甲方于15天內提供出SONATA新車,在此期間暫時使用瑞豐商務車,工作時間為早9:00——晚11:00。
二、 甲方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應保證所提供車輛為乙方指定車輛,并應提供車輛(駕駛員)之行駛證(駕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保單等有效證件或復印件。
2、 免費提供每行駛5000公里的常規保養、車輛年檢和非人為造成的故障維修,承擔車輛拋錨搶修。
3、 負責處理在租賃其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4、 甲方提供的車輛在修理或保養、年檢期間,甲方將提供替代用車。
三、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使用過程中產生的過橋過路費以及停車費用和油費。
2、 租賃車輛時,應如實的提供甲方要求的相應證件、證明和信息,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3、 應遵守各項法律法規,不得因為趕時間而教唆甲方駕駛員超速行駛,或指定車輛停放在非安全區域或國家未許可區域。
4、 不得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業性營運,不得從事有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不得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5、 不得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支付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的超公里金額。
6、 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修理租賃車輛,或改動租賃車輛的任何部件、內飾、外觀。若乙方違反本條,應賠償甲方損失,并支付甲方損失的五倍作為違約金。
四、 費用支付
1、 月租車費包括:
(1) 在租賃期限內的車輛月租費、保險費
(2) 駕駛員工資、午餐費
(3) 定期保養、年檢材料及人工費
(4) 國家或地方對車輛征收的有關稅費
2、 本合同每月付款一次。雙方于每月的24號確定當月的超出公里數及相應租金并開具發票,乙方需在月底之前通過銀行轉賬或支票或信用卡或現金方式支付,節假日順延。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數每天收取當期租車費用的5%作為滯納金。
3、 乙方需在合同簽署后,先支付3個月租金21000元。
五、 駕駛員工作時間約定及用餐約定
1、 駕駛員工作時間為14小時/日(AM 7:00——PM 21:00),超出時間按每小時10元計算,每周工作六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用按法定比例計算支付。
2、 乙方每月需補貼駕駛員通訊費100元。
3、 加班補貼和通訊費由乙方直接與司機按實際加班時間予以結算。
六、 車輛保險約定
1、 車輛保險由甲方負責,投保險種應包括但不限于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險、盜搶險等險種。保險有效期為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
2、 發生車輛事故后,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若有人員受傷應及時施救,車輛須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修理。
3、 若涉及第三方責任,乙方須協助甲方及保險公司追討應有第三方承擔費用。
4、 若在車輛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由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報案并協助處理交通事故。
七、 合同的終止與違約責任
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重要義務,則另一方可以書面通知方式單方面終止合同,并可要求賠償。
2、 若經友好協商,雙方以書面形式同意在租賃期內解除合同,則不追究任何責任。
3、 除上述規定之情形外,承租過程中如果沒有對方的書面同意,一方不能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解除合同,其應當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租金的30%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在支付完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后,本合同隨即終止。
4、 合同即將到期時,如乙方不需續簽合同時,應提前2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未予通知,則現合同內容包括相關租金繼續有效,自動順延一年合同周期。合同續約三年期間租金價格不得變動。
八、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訟于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 本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篇2】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______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___車架號為___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______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______該車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______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______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______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______如發生,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____________小時,一個月計___________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__________個小時計半天,超過___________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______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電話: 簽訂時間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篇3】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組織機構代碼:工商注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組織機構代碼或身份證號碼:承租方駕駛證類型: 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本表不夠,可另附表填寫
(1)按租期:起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 終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租期 日時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 元。乙方現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 。(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說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信息。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性能信息。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志、標識。
4.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性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設備,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并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后應將余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采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篇4】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大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反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協議書【篇5】
出租人(甲方):___
地址:____
身份證號:____
承租人(乙方):___
注冊地址:___
營業執照號: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
第一條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____汽車,車牌號碼:___。(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后,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租金
1、乙方需支付車輛租金__元/月,于每月__日支付__月租金、或者1、乙方無需支付車輛租金,但必須雇傭甲方為駕駛員,支付給甲方的工資薪金數額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為準。
第五條雙方責任
1、甲方保證交付乙方的租賃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運輸要求,并具備相關的運營許可手續。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甲方保證租賃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利或權利瑕疵,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負責辦理租賃期間租賃物的各項保險,并承擔相應的保險費及租賃期內的養路費、年檢費(根據第四條確定是否包含此內容:駕駛人員的體檢費)等。租賃期內發生的車輛違章罰款、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及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4、租賃期間,乙方應做好租賃物的日常維護保養,確保租賃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賃物發生故障時,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5、租賃期間因車輛事故或交通事故所發生的費用,除由保險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擔,但因甲方隱瞞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證租賃期內按租賃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賃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損除外。
7、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將租賃物轉租、轉借、轉賣。
8、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經甲方同意后,可以對租賃物進行外觀裝飾或設備添附。租賃期滿后,添附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會對租賃物造成損害的,由雙方協商處理。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權將租賃物上一切有關乙方所使用的企業標識及注冊商標標識予以覆蓋或拆除。
第六條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后日內,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進行、租賃物交接。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并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后,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并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于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余租金外,還應當賠
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傭甲方駕駛員時適用本條、)
6、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九條押金條款(此條可有可無,視具體情況而定)
1、乙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元給甲方。
2、甲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解除合同后30日內,扣除交通違章罰款數額后,將剩余押金歸還乙方。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均可以訴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2、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字并加蓋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頁,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