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變道追尾是誰的責任
高速路上變道追尾是誰的責任
引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很多種,是否屬于“追尾事故”?現場執法民警如同中醫面對病人一樣,需要先對病車望、聞、問、切,方能對癥下藥。下面是學習啦網站為大家整理的高速路上變道追尾是誰的責任,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高速路上變道追尾是誰的責任
1、在高速路上,前車突然變道,我急剎車,被后車追尾,未碰到前車,想問一下前車有責任嗎?
前車沒有責任,反而是追尾的車輛沒有保持安全行車距離應該負全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條 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車速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時,應當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車速低于每小時100公里時,與同車道前車距離可以適當縮短,但最小距離不得少于50米。
從常理上講,前車肯定有責任。
這種情況就是前車突然并線,結果你躲避并線車發生剮蹭,并線車溜之大吉,呵呵。
但從結果看,后車責任更大,
你的處理是對的,后車無論是因為沒有保持足夠的車距,還是處理不當,都難辭其咎。
你車和前車未發生碰撞,前車沒有責任。由于你車和前車距離太近,后車和你車距離也太近,這樣的情況下,前車突然變道你緊急剎車,后車跟你車也太近來不及剎車造成追尾。
2、在高速公路上前車突然變道后車追尾誰的責任?
雙方都有過錯,各負50%責任。
綜合分析案例:
2009年2月10日12時25分,李某駕駛贛CE××××號轎車沿開發大道山對開路段由北往南行駛時,遇前方車流量大,車輛緩慢行駛,劉某駕駛粵A××××號轎車尾隨贛CE××××號小貨車同車道行駛至出事地點。由于劉某駕車跟車過近而剎車不及,造成粵A××××號轎車車頭追撞贛CE××××號小貨車尾部的交通事故。
本案俗稱“追尾”,在交通事故執法工作中極為常見。兩車引發追撞,安全距離判斷失誤是主因,引發追尾事故的因素很多,常見有以下幾種:(一)路口、人行橫道、繁雜路段為事故多發地點。(二)塞車時車輛緩慢行駛跟車過近。(三)遇雨、霧、沙塵等能見度低的天氣。(四)前車遇緊急情況剎車。(五)后車駕駛員跟車距離過于自信。(六)后車駕駛員注意力不集中。(七)后車剎車系統失靈。
高速路上變道追尾責任研判技巧:
引發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很多種,是否屬于“追尾事故”?現場執法民警如同中醫面對病人一樣,需要先對病車望、聞、問、切,方能對癥下藥。
(一)望:要注意觀望路面車道劃分、標志標線狀況,車輛在路面行駛的方向、位置,輪胎印的起止點,散落物、油漆、零件、玻璃、血跡的情況,車輛碰撞部位對比,當事人的神態,現場周圍的監控設備,結合當事人雙方、證人證言判斷是否符合“追尾事故”的情形。
(二)問:按“七何”要點,進行詢問使獲取證據更全面。即何時、何地、何人、何為、何因導致何果。詢問重點應放在當事者雙方因何行為所致追尾事故,其具體的、準確的發生時間是何時,其詳細經過是怎樣的。
(三)聞:所謂的聞是指耳聞和鼻聞。耳聞是主要聽當事者雙方和現場目擊者的陳述,以判定符合交通“追尾事故”情形。鼻聞即通過鼻子的嗅覺,聞當事人神智是否受酒精影響、是否服用違禁藥物、現場有否化學危險品等,以排除其它因素。
(四)切:經過望、聞、問的診視后,最終要給該起事故當事人的責任進行把脈(認定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后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采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A車追撞B車尾部,A車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本案中,劉某駕駛粵A××××號轎車追撞贛CE××××號小貨車車尾,造成兩車損壞的交通事故,符合“追尾事故”責任認定所具備的條件。
特別提示:
對于追尾事故責任認定,必須把握以下幾個要點:
1、事故車輛是否同車道一前一后行駛。
2、事故車輛是否頭與尾碰撞。
3、事故情形是否因后車剎車不及追撞前車。
如果B車有事故過錯(如夜間B車后車燈不亮),則相應減輕A車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對于望、聞、問、切四種技巧,有人喜歡先望后聞或先聞后望,在實際工作中,具體如何運用,不應墨守成規,而應視情靈活運用。
疑難辨識:
交警在適用簡易程序快速處理交通事故時,現場的一些情形,無論從路面車輛的位置和標志標線狀況,還是從車輛在路面行駛的方向、碰撞的部位等跡象看都疑似“追尾”,當事者往往出于逃避事故責任的目的,不如實供述案情,而令在場交警一時難辨真相。交警須運用專業知識,明察秋毫,以確保執法的公正性。其常見的疑似“追尾”情形有以下幾種:
1、上坡溜后事故。
2、倒車事故。
3、駕車超越前車后突然減速事故。
4、前車故意急剎車造成事故。
5、連環二次以上追尾事故的責任認定。
看了“高速路上變道追尾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