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酒駕和醉駕的區別
酒駕和醉駕的區別在哪里?司機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交通警察要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然后根據每毫升酒精含量來判定酒駕和醉駕。判定酒駕和醉駕后,要處以相對應的處罰。學習啦小編為您詳細解答。
案例:石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在市區某對開路段發生交通事故,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查酒精濃度為91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石某對測試結果無異議并現場簽名確認。經調查取證,石某的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拘留。
律師解析:呼氣酒精測試每百毫升酒精含量20毫克以上、80毫克以下(不含80)為飲酒后駕車,即酒駕;每百毫升酒精含量80毫克以上(含80)為醉酒駕車,即醉駕。
醉駕和酒駕有什么區別?
(一)酒駕和醉駕酒精測試
酒駕酒精測試:血液酒精含量超過20mg/ml,但不足80mg/ml的。
醉駕酒精測試:達到或超過80mg/ml的。
(二)酒駕和醉駕新規定
酒駕:
1、酒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責,并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2、酒駕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暫扣駕駛證6個月;再次酒駕拘留10日和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3、酒駕營運機動車,拘留15日,罰款5000元,吊銷駕駛且5年禁駕。
醉駕:
1、醉駕一律吊銷駕照,5年禁駕。
2、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吊銷駕駛證,10年禁駕并依法追究刑責;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