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黃燈處罰2017
闖黃燈處罰2017
黃燈是一種過渡信號燈,起到警示作用,黃燈是交通燈中最重要的一環之一,但大家對黃燈的概念沒有綠燈和紅燈的明顯。下面是學習啦小編給大家精心挑選的闖黃燈處罰2017,希望大家喜歡!供你參考和閱讀!
闖黃燈處罰1
闖黃燈也算違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六條 交通信號燈由紅燈、綠燈、黃燈組成。紅燈表示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八條 機動車信號燈和非機動車信號燈表示:
(一)綠燈亮時,準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二)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三)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表示通行。
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從此條規定可以看出,在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但未越過停車線的車輛應停在停車線以內等候,因此,機動車闖黃燈也是交通違法行為。
闖黃燈處罰2
公安部:黃燈起清空路口作用
針對社會上的爭議,公安部交管局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黃燈信號的作用是清空交叉路口,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和追尾是可以避免的。
這位負責人指出,在車輛正常行駛過程中,只要駕駛人注意力集中、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行經交叉路口時減速慢行、謹慎駕駛,搶黃燈的違法行為和追尾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針對一些網民反映的交通信號設置存在的問題,公安交管部門將聽取意見,不斷改進。
公安部交管局表示,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是汽車社會最基本的原則。這位負責人呼吁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新規定,共同維護正常的交通秩序,確保廣大人民群眾安全順暢出行。據悉,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嚴格落實新交規的要求,維護法律的統一性、嚴肅性。
專家:黃燈不應承擔清空路口作用
昨天,一位不愿具名的交通管理專家稱,“黃燈停車”要安全穩妥,而不是急剎,網友們爭議的“闖黃燈”問題確實存在。“還是要安全穩妥停車,如果 真的只差個一米,即使是急剎車恐怕也不能停到停止線內,如果真的停不住也就過去了,但其中不包括離停止線有段距離見了黃燈還踩油門通過的,這種就是搶黃燈 的做法。”專家說。
據該專家介紹,黃燈的設置在全國并不統一,北京的黃燈時間是4秒,而他建議應縮短為2至3秒,且應全國統一。“如果是2秒,會讓司機沒時間搶 行。”專家說,黃燈在交通法中起的是警示作用,應為過渡,而不是清空路口的作用,清空“功能”應由路口四個方向均是紅燈的時間段來完成。如果按規定,“黃 燈”也具有了清空路口的作用,就和紅燈作用沒有區別了。
闖黃燈處罰3
北京:倒計時信號燈是科技的倒退
隨著“闖黃燈”熱議,又有司機提出安裝倒計時信號燈,做到心里有數。交管部門表示,本市城區使用的智能信號燈,是更為先進的信號燈,不會安裝倒計時信號燈。
據了解,本市城區燈控路口早就實現了由計算機實時優化控制,采用先進的線圈感應技術,可以自動感應路口的車流量變化,并通過這一數據,隨時調整 紅綠燈的配時。如路口南北向車流不斷,而東西向車很少時,系統會自動延長南北向綠燈時間。這種配時方式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一種交通管理模式,可大大提高 路口通行率,減少交通擁堵。
至于智能信號燈為何不通過倒計時方式來工作,更方便司機通過路口,這是受目前技術影響,計算機還不能做到檢測車流量變化的同時,完成倒計時計算。而如果為了配合倒計時,將先進設備都換回原來的初級設備,則是交通科技管理的一種倒退。
各地 多地暫不處罰闖黃燈
前晚,深圳交警表示,暫時不會對闖黃燈行為作出處罰。
深圳交警在其官方微博回應稱:目前深圳暫未對闖黃燈的行為進行處罰,一是因抓拍闖紅燈的電子警察系統暫不支持抓拍闖黃燈;二是需對信號燈的配時進行進一步排查;三是黃燈畢竟不同于紅燈,需制定嚴格的查處程序和科學的處罰標準。
濟南、黃山等地交警也在接受采訪時稱,因技術原因,暫時不會對“闖黃燈”的車輛進行處罰。
同時,多地警方表示,新規實施后將嚴查闖紅燈、涉牌等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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