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合伙經營協議
2023合伙經營協議(精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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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合伙經營協議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合作投資果品批發項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果品批發項目為投資主,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占出資總額的____%;乙方占出資總額的___%。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三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2023合伙經營協議篇2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___(項目名稱),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__%.
第二條 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 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 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2023合伙經營協議篇3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簽訂本合伙協議,并自愿就合伙協議的內容承擔法律和民事責任。
一、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雙方協商,由雙方投資經營 ,地址:沙河口區龍祥花園330號 ,經營面積 平方米,經營范圍: 干洗、皮革清洗保養等(具體以工商營業執照為批準的為準)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為20年。除本協議約定的終止情形外,期限屆滿自然終止。
三、出資方式、額度及利潤分配
1、本協議簽訂前,甲方已經投資人民幣50萬元。
2、經雙方協商,乙方需以現金及勞務方式進行投資,現金投資人民幣 萬元,在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保證每天遵守合伙組織的工作時間正常上下班,并依照雙方的約定負責培訓新學員以及皮革的清洗保養業務。
3、經雙方協商,雙方出資比例各占50%。雙方同意僅對合伙組織的凈利潤進行分配,凈利潤分配比例為1:1。在本協議簽訂后,該合伙組織開始經營之日起每滿一年進行一次利潤分配。
四、工資、盈余分配及債務承擔
1、合伙組織經營期間,各合伙人工資為每月人民幣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經營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合伙人工資、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款等)的凈利潤為分配基數,按雙方約定的比例及時間進行分配;
3、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進行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清償責任;
3、如果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不足以支付本條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種日常費用、工作人員工資、應繳稅費時,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共同承擔。
五、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的條件:須承認本合同;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需執行合同約定的履行出資義務及其他義務;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務執行人有權將其除名:
(1)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2)未履行出資義務;
(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組織造成經濟損失;
(4)執行合伙組織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5)未履行本協議第三條的義務,未按時按點上班超過三次的;
(6)違反本協議第八條之約定內容的;
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視為放棄其在該合伙組織中占有的財產份額,并不再參與本年度合伙組織利潤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 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轉讓
合伙期間,未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伙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伙人書面同意該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組織的合伙人。
第六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參加合伙人會議,并對合伙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其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組織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條 合伙人會議、合伙事務執行人
1、合伙人會議
(1)召集:合伙人會議由合伙事務執行人耿長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伙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根據情況決定;由合伙事務執行人公布當月收支情況,研究下月合伙事務的具體安排。
(3)一般事項由合伙事務執行人決定,重大事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方可執行。
(4)重大事項是指:更換合伙事務執行人;對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組織財產份額和利潤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決定合伙組織的經營價格和工資、獎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務執行人
1、本合伙組織的事務執行人為耿長波。
2、合伙事務執行人的權限為:(1)召集主持合伙人會議,對合伙組織的重大事項(如擴展業務、調整、轉換經營項目等)享有最后的決定權;(2)對外開展業務,決定加盟事務,對外簽訂合同;(3)對其他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根據合伙人會議決定任免和調整其職務和負責事項;(4)合伙組織的用人權利、開除員工的權利及員工的薪酬;(5)管理合伙組織的財務及帳目;(6)出售合伙組織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等;(7)支付合伙債務;(8)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本合伙協議或合伙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伙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月份利潤10倍的違約金;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伙組織所有,給合伙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 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本合伙組織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終止:(1)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2)合伙事務連續長期不能有盈利運營達 個月以上的;(3)合伙事務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被相關部門吊銷;(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人終止后的事項:(1)經雙方協商推舉清算人,并邀請第三方參與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支付員工工資、支付所欠稅款、合伙人收取債權、清償合伙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先后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組織共同財產清償合伙組織債務,合伙財產不足以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雙方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進行補充和變更。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協議附件為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2023合伙經營協議篇4
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配送超市,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名稱:湘陰縣龍騰海產配送超市,主要經營地址:湘陰縣東茅路精密現代城43棟門面.經營項目:海產品配送、海產品甲供.
第三條合伙期限。年月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三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196215.00元,共計人民幣588645.00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各1/3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過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為合伙負責人。以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會計師。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財務出納員。幾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為合伙門店的前臺收銀員。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3—
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
合伙人(丙方)姓名:
簽署時間:20__年__月__日
2023合伙經營協議篇5
經營合作甲方:
經營合作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現承租一間商鋪位于 斗門里維埃拉146號鋪 房屋(建筑面積80?)與乙方進行合作經營。
合作期限暫定_____年,如需繼續合作雙方另作協商。雙方合作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甲方負責提供商鋪(基本裝修到位);乙方負責經營管理,乙方每月以現金定額形式向甲方按期交納房屋補償金;商鋪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其他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交納。經營中損益情況均由乙方負責。
房屋補償金交納期限: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合作押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后每月底(29日)前交納下一個月補償金一次,月金額起算: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從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需在室內外進行裝修時須經甲方及有關部門同意并按要求進行報建,但不得隨意更改房屋的結構,否則,所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四、合作雙方的變更,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經營權轉讓給第三方時,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則追究乙方責任。
五、在合作期間,乙方以匯款方式向甲方交納房屋補償金,匯款單作為憑證備查。
六、乙方自己負責在經營期間發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小區管理費以及各類稅費。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協議未列出項目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七、合作期內因乙方責任終止合作協議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沒收押金并收回商鋪經營權,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賠償。
1、惡意欠款累計達一個月;
2、中途單方面無故退出合作;
3、利用房屋進行違法行為;
4、故意損壞房屋結構和設施設備;
5、違約。
八、乙方違反協議第七條任何一種情形,在接到甲方終止協議通知書三日內,自行清理房屋內物品,將房屋退還甲方。逾期占用,未搬出的物品則視為乙方放棄,甲方有權進行清理,收回房屋,清理費由乙方負責。
九、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若要提前終止協議(不包括本協議第七條的規定)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造成對方損失的應予補償,如因國家建設或出現本協議第七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須終止協議時,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乙方必須依法經營、遵紀守法,做好安全消防工作,一旦出現事故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協議期滿如不續約,甲乙雙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期限一到,乙方應無條件將商鋪交回給甲方。經雙方移交無誤后,甲方需退還押金給乙方。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合作甲方: 合作乙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