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以下是小編準備的一些關于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僅供參考。
買賣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1.買房人首先要看房,有意向后要確定房屋的產權、產權人和其他必要性情況;
2.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當事人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房屋產權證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登記;
4.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5.房屋登記管理部門對符合條件的申請辦理過戶登記。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什么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1.買賣雙方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合同內容是買賣雙方虛假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手房過戶買賣雙方需提供的資料
賣方提供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1份、產籍圖4份);
2.契稅證;
3.身份證(夫妻雙方)(復印件2份);
4.夫妻雙方戶口簿(復印件1份);
5.結婚證(如丟失到原婚姻登記的民政部門補辦,其他證明方式不被承認);
6.單身、離婚者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民事調節書或法院判決書,離婚未再婚證明;喪偶者提供購房證明、喪偶未再婚證明;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復印件1份)。
買方提供資料:身份證(復印件2份)。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時效。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當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20年的話,人民法院不會再保護權利人的權益。
房屋買賣合同是否一定要是書面的
房屋買賣合同必須是書面的,并寫明買賣雙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質量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責任;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