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安全手勢信號解析
新交通安全手勢信號解析
交通警察手勢信號(以下簡稱“手勢信號”),提高交通警察的指揮效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新交通安全手勢信號解析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新交通安全手勢信號解析:
(一)停止信號: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
(二)直行信號: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擺動,準許右方直行的車輛通行。
(三)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與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擺動,掌心向右,準許車輛左轉彎,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掉頭。
(四)左轉彎待轉信號: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與手掌平直向下方擺動,準許左方左轉彎的車輛進入路口,沿左轉彎行駛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轉彎信號。
(五)右轉彎信號: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與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擺動,手掌向左,準許右方的車輛右轉彎。
(六)變道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騰空指定的車道,減速慢行。
(七)減速慢行信號: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與手掌平直向下方擺動,車輛應當減速慢行。
(八)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靠邊停車。
不看交警指揮可視為闖紅燈:
在4種情況下,交警指揮手勢可能會與信號燈不一致。這4種情況包括:信號燈故障時;路口擁堵時;前方有突發事件時;遇到交通管制時。
交管部門提醒駕駛員,根據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車輛通過信號燈路口時,按信號燈指示通行。遇到民警手勢與信號燈不一致時,應以民警手勢指揮為準。如果司機只看信號燈,而不服從交警指揮,就會被處以罰款,可視為“闖紅燈”,罰200元且扣6分。
常用指揮手勢駕駛員要牢記:
2007年新修定的 《交通法》規定了8種手勢,包括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左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右轉彎信號、變道緩行信號、減速慢行信號和示意車輛靠邊停車信號。對左轉彎與左轉彎待轉信號駕駛員不易識別,左轉彎待轉信號不常見,通常只在特定路口才能使用,比如有待轉標線及等待區才能使用。
停止信號直行信號左轉彎信號左轉彎待轉信號右轉彎信號車輛靠邊停車信號
在4種情況下,交警指揮手勢可能會與信號燈不一致。這4種情況包括:
信號燈故障時;路口擁堵時;前方有突發事件時;遇到交通管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