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反感的不良駕駛行為匯總
令人反感的不良駕駛行為匯總
平日,因不良駕駛習慣引發開車斗氣,進而釀成交通事故的事件時有發生。那么有哪些不良的駕駛行為是讓人反感的呢?跟著學習啦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令人反感的不良駕駛行為
開車接打電話
危害指數:★★★★★
您肯定有過這樣的經歷,在路上開著開著,前方車輛毫無預兆就慢了下來,超過去一看,十有八九都是司機在打電話。這項在很多人眼中的經常行為其實危害非常大,而且絕不僅僅是影響他人行車那么簡單,它比酒后駕車更危險。
英國一家交通研究所最近公布的測試結果表明,開車時使用手機,大腦的反應速度比酒后駕車時慢30%,年輕人駕駛車輛接打電話相當于70歲老人駕駛車輛,開車打電話發生車禍的風險比正常駕駛時高4倍以上,有70%的致命事故是司機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還有研究表明,開車打電話導致司機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重要,注意力甚至下降37%。同時,撥打電話的駕駛員行車速度比正常狀態慢9%,剎車的反應速度也要慢19%。而且發生車禍的幾率與性別、年齡和是否使用免提功能都沒有關系。
同樣有很多人認為,使用藍牙耳機而非單手拿電話就會安全很多,實則不然。另有一項研究表明,單手駕車會妨礙駕駛,但造成嚴重危害的還是因為打電話占用了大腦,可能會出現“視盲”現象,也就是出現明明盯著前方的物體,卻“看不到”。使得大腦變得遲鈍,反應變慢,這種對大腦的影響,無論是手持接打電話還是用藍牙耳機都是一樣。
有媒體報道,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一輛粵S牌照的轎車行駛至泉南高速公路石城段時,駕駛員打個電話分神,一不小心轎車失控沖出高速公路護欄墜下高架橋。所幸車被護欄外大樹緩沖,肇事車輛雖嚴重毀壞,但車上5人只受輕微傷而后被村民和高速交警及時救出,逃過一劫。
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明確規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根據北京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違反上述規定的駕駛人除處200元罰款,根據新交規還將被罰2分。
并線不打轉向燈
危害指數:★★★★☆
常在路上跑的司機都會遇到前面車不打轉向燈忽然轉彎、并線、調頭或靠邊,弄得自己措手不及,匆匆采取緊急制動。一些司機覺得,變道時只要自己留心側后方情況就行了,打不打轉向燈無所謂。還有人擔心打了轉向燈,別人不肯讓道,還不如不提醒對方,來個突然襲擊,這種疏忽大意的心態很容易釀成事故。
據福州晚報報道,去年6月,福州一輛私家車轉彎不打轉向燈,方向盤一打直接轉彎瀟灑離去。后面兩輛車因避讓不及發生追尾事故,其中一名司機當場昏厥。
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規定使用轉向燈:(一)向左轉彎、向左變更車道、準備超車、駛離停車地點或者調頭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二)向右轉彎、向右變更車道、超車完畢駛回原車道、靠路邊停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右轉向燈。不按規定使用轉向燈的處以100元罰款,記1分。
濫用遠光燈
危害指數:★★★★☆
在夜間行車,遠光燈對于擴大觀察視野和提高視線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由于照射距離短,有些司機在夜間行車時很少啟用近光燈,而習慣于一直啟用遠光燈,甚至在照明良好的地段也不做切換。還有部分司機由于沒有養成良好的習慣,開了遠光燈后在行駛中忘記切換回近光燈。
然而,濫用遠光燈不僅不能提高行車安全,還可能為駕駛者增加風險。據了解,當夜晚會車時,遠光燈可使對向駕駛員視覺上產生瞬間致盲,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當距離較近時,遠光燈也會導致前車后視鏡出現大面積光暈,讓前車駕駛員難以判斷后方交通,并對其駕駛造成不良干擾。據江蘇衛視去年3月報道,由于大貨車司機不按規定使用遠光燈,導致對車駕駛員視線不好,從而引發一場四車連環撞的交通事故。
處罰: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夜間會車應當在距相對方向來車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燈,在窄路、窄橋與非機動車會車時應當使用近光燈;在夜間沒有路燈、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后位燈,但同方向行駛的后車與前車近距離行駛時,不得使用遠光燈。雖然北京尚無濫用遠光燈處罰標準,但在深圳等地已經將其納入處罰范圍。
常見的不文明駕駛行為
1、直行車輛占據右轉車道
直行車輛占據右轉車道其實是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了,特別是在某些車流量并不是很大的路口,在等紅燈時占據右轉車道,不但不能給自己爭取多少時間,而且還影響原本要右轉車輛的正常通行,人為制造擁堵,可謂是損人不利己。
對此,我們的建議只有一個:在道路情況還算可以的情況下,盡量不要直行占用右轉車道,把它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吧。
2、變道不打燈或看到別人打燈后提速加塞
變道要打轉向燈,這個最基本的常識我想但凡有駕照的都應該知道,不過從路上的實際情況來看,變道打燈這個事情卻執行的非常糟糕。
這里一方面有部分司機對變道打燈這個事情主觀意識不到位的問題,同時還有一個比較不好的現象就是在很多時候,只要前車一打燈,還沒準備變道,后方的車 輛就開始提速,準備把你擠出去。為此,我特意在上海的道路上做過類似的“小實驗”,粗略估計,當后車看到我打燈準備變道時,大概有80%或以上的人會提速 加塞。正是由于這種情況的存在,很多“老司機”都總結:平時不打燈還能變道,打燈了就別想變了,這是多么悲哀的事情。
在此,編輯建議首先是自己要養車變道打燈的意識,同時看到別人打燈變道的話,減速禮讓三分,雖然在初期可能會覺得各種不適應,但只要這樣做的人越來越多,我們有理由相信再過3年、5年,變道打燈的事情應該不再是困擾。
3、空曠道路慢速行駛
超 速行車的危害,我想大家都很清楚,但慢速行駛就一定安全了嗎?顯然不是。特別是在路況良好的高架或者城市環路上,最合適的做法是與車流同步,并保持合理的 前后車距離。而莫名其妙、毫無預警的慢速行駛不但會影響后方車輛的通行速度,萬一遇上一個開車走神的后車司機,還容易引發交通事故。
不過有些駕駛者會說,我剛拿本沒多久,開慢點相對安全。是的,這話某種程度也沒錯,但是在有多條行車道的公路上,如果您真的開不快的話或者車除了問題,請您在外側車道上行駛,不要占用內側車道,為了他人的安全和通行效率,在路況良好的情況下車速不要比道路的限速低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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