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交規考試重點總結
科目一交規考試重點總結
很多學員都在問科目一考試都有哪些重點?有哪些技巧可以分享一下的?下面是學習啦小編整理的一些關于科目一交規考試重點總結的相關資料,供你參考。
科目一交規考試重點總結:
一、只要涉及到罰款的題目不是選罰20到200就是選罰200到2000.20到200的罰款可以和警告同時處罰,200到2000的罰款可以和扣留機動車同時處罰。
二、上高速路的車最低時速是要求60公里,最高不得超過120公里,如果高速路同方向有2條車道,右側車的速度范圍為60公里到100 公里,左側車的速度范圍為100公里到120公里。如果有同方向有3條的車道,最右側的速度范圍為60公里到90公里,中間的為90公里到110公里,最 左側的為110公里到120公里。所以超車當然是要從左側超車。
三、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如果是高速路上警告要在車后面的150米之外)。
四、扣車與吊銷 駕照題目選題方法,只要是車有問題就扣車,如果是人有問題就吊銷駕照。
五、我現在沒有駕照,卻駕駛我表哥的車,又被交警抓了,我要處200到2000元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我表哥也要處200到2000的罰款,并被吊銷駕駛證。
六、沒有限速標志、標線的城市道路的最高速度為30公里,公路的最高速度為40公里,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城市道路最高50公里,只有一條機動車道的公路最高為70公里。
七、凡是題目中沒有說是在高速路上,而行駛有麻煩的都是選30公里,如果是高速路,題目中有“能見度小于200米”,答案就選60公里,同樣的,看到“能見度小于100米”就選“50公里”,“能見度小于50米”就選“20公里”。
八、左轉開左轉向燈,右轉開右轉向燈,如果緊急停車與霧天行車,雨天行車,還有牽引車時都要開危險報警閃光燈,另外霧天行車還要開近燈光
九、三個先行原則: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右方道路來車先行,右轉彎車讓左轉彎車先行。
十一、交通事故后,逃逸導致他人死亡處處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情節惡劣處3到7年有期徒刑,違法交通法規導致重大傷亡(而沒逃逸)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十二、“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說明紅燈是禁止通行,綠燈表示準許通行,黃燈表示警示。
十三、公路交通標志分為主標志和輔助標志兩大類。主標志中有警告標志、禁令標志、指示標志和指路標志四種。
(1)警告標志是警告車輛、行人注意危險地點的標志;
(2)禁令標志是禁止或限制車輛、行人交通行為的標志;
(3)指示標志是指示車輛、行人行進的標志;
(4)指路標志是傳遞道方向、地點、距離信息的標志。
十四、除了緩坡行駛選2檔外,遇到停車或者啟動的情況就選P檔。自動擋的汽車擋位如下:R,倒車擋;N,空擋;D,平時行車擋;P,停車擋;2,緩坡擋;L,陡坡擋。
十五、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
汽車檔位上的N,R,S,D分別是什么意思???
P——Parking,泊車檔。當你停車不用時,檔位在此,此時車輪處于機械抱死狀態,可以防止溜動。
R——Reversegear,倒車檔。倒車時用。
N——None,空檔。暫時停車時(如紅燈),用此檔位。注意,此檔位表示空檔,為防止車輛在斜坡上溜動,一定要踩著剎車。
D——前進檔,也稱驅動檔。不用多說,就是前進時,用此檔位。
2——低速檔,在上很大的斜坡時,或者在比較傾斜的坡度上啟動時,可以用此檔起步前進。原理,把檔位掛在這里,可以限制汽車的檔位自動的只在低檔位(相當于手動檔汽車的一檔和二檔)上切換,以保證汽車獲得最大前進動力。
L——Low,低速檔。在下山,或者下長距離的斜坡時,把檔位掛在這里,可以限制汽車的檔位自動的只在最低檔(相當于手動檔汽車的一檔)上,可以使得汽車在下坡時使用發動機動力進行制動,駕駛員不必要長時間踩剎車導致剎車片過熱而發生危險。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撤銷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或者機動車駕駛許可。
科目一交規理論考試流程:
第一步:學員在駕校 報名后,駕校工作人員會到交通安全教育學校給學員開具《學員證》(此證即作為培訓考勤記錄,同時也是準予參加 交規考試的憑證)。
第二步:駕校工作人員會安排好開課的具體日期,及教室號、座位號。
第三步:學員應做好開學前的準備工作,持《學員證》、教材按時到校報到,并按教室號、座位號入座。
第四步:上課時任課教師會收取《學員證》,在培訓期內,由教師統一保管,并按交通安全教育學校教學管理規定,在《學員證》考勤記錄欄內做考勤登記。
在學習過程中如果出現缺課情況,學員在本期培訓結束后,持《學員證》到報名窗口辦理補課手續。由窗口工作人員安排補課的時間、教室。
第五步:學員學滿規定課時(21課)后,由任課教師通知交規考試時間,并在《學員證》上簽字。學員應妥善保管此證不得丟失。
第六步:學員考試時,須持《學員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注意:交規與相關知識可以考試兩次。
第七步:若第一次考試不及格,學員可以到窗口辦理補考手續。由窗口工作人員安排補考的時間與場次。
第八步:補考仍不及格者按規定終止學習,學員須重新辦理報名手續。
第九步:學員考試通過后,由交通安全教育學校負責考試人員收回《學員證》,打印《交通法規與相關知識成績單》考試員與學員履行“雙簽名”工作程序后,連同《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一同發給學員,學員須在交規考試合格領到《申請表》之日起一年內,選擇機動車 駕駛員培訓單位參加駕駛技能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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