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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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責任
人車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機動車與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是怎樣認定的呢?下面由學習啦小編來告訴您。
1、如果在路口,機動車應付事故的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3條第4項:交叉路口不得超車
2、如果普通道路上,機動車應付同等責任或主要責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第2款: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3、行人應付事故的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理由:《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75條:行人橫過機動車道,應當從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應當觀察來往車輛的情況,確認安全后直行通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