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用應急車道有哪些危害
非法占用應急車道有哪些危害
非法占用應急車道有哪些危害?高速應急車道是專門供工程救險、消防救援、醫(yī)療救護或民警執(zhí)行緊急公務等處理應急事務的車輛使用,任何社會車輛禁止駛入或者以各種理由在車道內停留。國慶期間因為應急車道被占,導致需要急救的孕婦沒有得到及時搶救而胎兒流產,這種悲劇要是應急車道未被違法占用本可以避免。
占用應急車道的危害:
一是加劇道路擁堵。當前方發(fā)生交通事故或者遇到車多緩慢行駛時,部分駕駛人在應急車道和行車道內來回穿行、加塞,不斷變線,干擾正常通行的交通流,增加了交通擁堵程度。
二是延誤緊急救援。占用應急車道,致使救援等執(zhí)行緊急任務的車輛受阻,無法及時到達現場處理事故、排險、疏導、搶救傷員,導致道路擁堵加劇,甚至造成傷員、病人因得不到及時救治而死亡的嚴重后果。
三是形成負面示范。不按順序排隊行駛,占用應急車道,往往會產生極壞的負面示范效應,使遵規(guī)排隊者因心理不平衡而產生效仿的念頭和舉動,嚴重損害社會公平正義,破壞社會風氣。
四是極易造成事故。部分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后,沒有按規(guī)定打開報警閃光燈并在規(guī)定距離設置警示標志,而是直接將車停在應急車道上維修;部分駕駛人疲勞時將車隨意停在應急車道休息。上述行為極易使同向車輛不明前方情況,導致事故發(fā)生。
占用應急車道的處罰措施:
非緊急情況時走應急通道,罰款200元并扣除6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二條第四項規(guī)定: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不得有下列行為: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行駛或者停車。
非緊急情況下在高速公路應急車道上行駛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關于道路通行規(guī)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規(guī)定處罰。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三十八)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駛,或者騎、軋高速公路車行道分界線,或者非緊急情況時在應急車道上或者路肩上停車的;
被高速交通警察當場拍照錄像取證的汽車非法占用應急車道違章行為,罰款200,扣6分,15天內需要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