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以下是小編準備的一些關于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僅供參考。
二手房買賣合同注意事項是什么
1.定金條款并不具有強制性,它僅是指導性的,消費者可以依法自主決定是否訂立定金條款;
2.應當在定金條款中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體情況;
3.雖然已訂立了定金條款,但只有消費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生效;
4.要分清定金和預付款的區別,預付款就是預先支付,但預付款,不能適用定金的罰則。
5.謹防有的開發商利用購房者缺乏相應的購房知識和經驗,在某些條款內容上設下陷阱,故意讓消費者違約。
6.定金和訂金在法律上性質是不同的。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
二手房買賣合同的內容有:
1.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址、聯系方式;
2.房屋的信息、使用性質;
3.房屋的價格、支付方法、交付時間;
4.辦理房屋權屬證書及土地使用證書的期限;
5.違約責任;
6.爭議解決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什么
二手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情況有:
1.買賣雙方不具備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內容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合同內容是買賣雙方虛假的意思表示不真實;
4.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四條規定,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應當具備的內容
房屋買賣合同的必備內容有:
1.雙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
2.房屋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3.交付使用條件和日期;
4.辦理產權登記的有關事宜;
5.質量標準承諾;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責任;
6.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與違約責任等。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商品房銷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明確以下主要內容:
(一)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狀況;
(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
(四)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
(五)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
(六)裝飾、設備標準承諾;
(七)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九)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
(十)辦理產權登記有關事宜;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有時效。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于訴訟時效的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當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20年的話,人民法院不會再保護權利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