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如何處理
毒駕如何處理
毒駕怎么處理?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增加危險駕駛應當追責的情形,不少人大認為將毒駕入刑。刑法未將吸毒規定為犯罪,毒駕也不規定為犯罪。學習啦小編為您詳細介紹。
【“毒駕”列入危險駕駛罪?】
所謂“毒駕”是指吸食毒品或者是興奮劑以后的駕駛行為。毒品包括興奮劑,比酒精更容易麻痹人的神經,有嚴重的致幻性。據相關的科研成果表明,酒后駕車人的反應能力比正常人滯后12%,而吸食毒品后駕駛則滯后21%,所以毒駕的后果遠比醉駕更為嚴重。
對于吸毒人員的處罰,目前僅能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例,對于吸毒的人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對吸毒成癮者則實施強制戒毒。由于刑法并未將吸毒規定為犯罪,使大量吸毒人員游離在法律的邊緣,無需承擔任何刑事法律責任。
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了危險駕駛罪,增加了危險駕駛應當追究刑責的情形,其中包括醉酒駕駛。
全國人大會委員杜黎明認為“毒駕也應入刑”。原因是,司法實踐中發現,吸毒人員吸毒后易產生幻覺,其駕駛機動車危險性與醉酒駕駛相當,甚至更加嚴重。
關于毒駕,世界上很多國家都是“零容忍”的態度,比如美國對酗酒、吸毒后的駕駛人員,不論是否造成交通事故,一律由交通部門先行羈押后交刑事法庭處理;法國法律規定,吸食大麻等毒品后駕車一經查獲,即被判處兩年監禁并處以4500歐元的罰款;在德國,對吸毒駕車的最高刑罰為1年監禁,罰款最高達5000歐元并吊銷駕駛執照,只要在汽車煙灰缸內發現有大麻的痕跡,就可以吊銷駕車人的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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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駕駛罪構成
犯罪客觀方面,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本罪為危險犯,只要行為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即構成本罪。
犯罪主體,自然人。
危險駕駛罪量刑要求
犯本罪的,根據刑法第133條之一的規定,處拘役,并處罰金。
危險駕駛行為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不實行數罪并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