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國各地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2023年全國各地高溫津貼發放標準_高溫津貼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收集整理的2023年全國各地高溫津貼發放標準,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3年全國各地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1、北京
室外高溫作業是不低于180元/月,室內高溫作業是不低于120元/月,發放時間是6-8月。
2、河北
室外露天作業是2元/小時,室內高溫作業是1.5元/小時,發放時間實行差別時長。
3、天津
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可以按照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折算后發放。用人單位無法準確測定日累計高溫天氣作業小時數的,應按高溫津貼標準的100%計發。本市高溫津貼標準為上年度全市職工日平均工資的12%,計算時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4、上海
3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5、浙江
室外作業人員300元/月,室內作業人員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6、山西
240/月,發放時間是6-8月。
7、陜西
防暑降溫費是室外作業人員15元/天,發放時間是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他人員10元/天,發放時間是6月15日至8月15日。高溫津貼是25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8、遼寧
200/月,發放時間是7-9月。
9、福建
260元/月(按月計發),12元/天(按天計發)。其中5月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6-9月按月計發或按實際高溫天數計發。
10、內蒙古
180元/月。
11、廣東
150元/月,發放時間是6-10月。
12、廣西
100-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10月。
13、湖南
最低150元/月,發放時間是7-9月。
14、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不低于300元/月,室內非高溫作業不低于2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5、江蘇
30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6、山東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200元/月,非高溫作業140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17、甘肅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是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是8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18、湖北
12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19、河南
10元/天。
20、云南
10元/天。
21、海南
10元/天,發放時間是4-10月。
22、吉林
10元以上/天。
23、四川
10-18元/天。
24、新疆
10-20元/天。
25、安徽
不低于15元/天。
26、寧夏
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是12元/天,其他作業人員是8元/天,發放時間是6-9月。
27、重慶
不低于5、10、15元/天,按氣溫范圍發放。
28、貴州
8元/天或168元/月,發放時間是6-9月。
發放高溫補貼的法律依據
在2012年6月,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了具體的高溫補貼制度?!掇k法》規定,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補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由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高溫補貼標準也因地而異,具體由各省根據實際確定。
高溫補貼和降溫費有什么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高溫津貼適用的是在室內氣溫≥33℃、露天氣溫>35℃環境下工作的職工;而防暑降溫費適用的是夏季在崗的所有職工。不能把防暑降溫費直接等同于高溫津貼,領取了防暑降溫費的職工仍然有領取高溫津貼的權利。
2、給予方式不同。高溫津貼必須現金支付,而且必須是工資以外的支出;而防暑降溫費可以是現金支付,也可以以實物形式發放。
3、發放標準不同。我省規定:用人單位在每年5—9月份安排職工進行高溫作業的,應當按月向職工支付高溫津貼,具體發放標準為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每人每天9.2元。高溫津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用人單位可以在每年5—9月份向職工發放防暑降溫費,具體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1.5元,歸入職工福利費范疇,計入職工個人工資總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坐辦公室的人有高溫補貼嗎?
有,但室內溫度要到達33度以上。因為根據有關法規,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高溫天氣從事工作,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將工作場所的溫度降低到33℃以下,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除了高溫津貼外,企事業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室內人員提供足夠、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高溫補貼發放注意事項
1、發飲料不能替代高溫津貼
新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規定:禁止用飲料等降溫品充抵高溫津貼。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2、高溫津貼不得計入最低工資
國家人社部門所下發的高溫補貼通知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高溫津貼從成本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3、高溫津貼發放不能憑企業意愿
由于高溫津貼規定不具有強制性,各個企業執行情況參差不齊。公司規模大小,效益好壞對高溫津貼實施有很大影響。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介紹,國有企業、機關事業單位和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是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執行高溫補貼制度較好的單位。這類單位往往都會有關于高溫補貼明確規定,與此同時,一些中小公司,尤其是私營企業推行高溫費的則是鳳毛麟角。
只要符合夏日高溫工作條件的勞動者都會無償地得到單位所必須支付的高溫補貼費以保證勞動者可以自行購買一些藥物防止身體的進一步損傷,如果單位沒有按照規定發放的話可以委托律師訴訟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