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協議內容
調解協議內容(格式14篇)
寫協議時需要明確協議的目的和內容,有助于確定協議的條款和細節,并確保協議符合需求。如何才能寫出優秀的調解協議內容?這里給大家分享調解協議內容供大家參考。
調解協議內容篇1
申請人:__X,男,漢族,19__X年6月7日出生,住__X省__X縣__X鎮__X村__X號,系死者__X之子。
被申請人:__X公司。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經理。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經友好協商,就申請人申請確認__X與被申請人勞動關系一案,就相關賠償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人親屬__X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認為__X于20__年7月3日在__X省__X市__X路__X鎮__X高速入口輔道發生交通事故死亡是工傷;
三、被申請人向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作為本案工傷賠償金等一切款項。此外申請人不再要求被申請人支付任何款項或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任何其他責任。
申請人保證__X其他親屬同意該協議書,否則由__X承擔責任。
本協議書一式叁份,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各執一份,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存檔一份。本協議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申請人:被申請人
年月日年月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2
甲方:
乙方:
大河鎮大水昝煤礦
案由:20__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20__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20__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二、死者趙石成在煤礦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礦宿舍死亡。參照大河煤礦企業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補償標準,由大水昝煤礦付給補償費71.6萬元(柒拾壹萬陸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費用);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四、補償款分兩次付清,20__年10月11日18時付30萬元(叁拾萬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親屬在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及收據;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生活;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調解協議內容篇3
甲方:劉A,男,漢族,983年月6日出生,住MM市DD區FF鎮YY村94號。
乙方:許B,男,漢族,957年0月3號出生,住MM市HH縣JJ鎮CC村35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受傷一事,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友好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__年2月3日在工地因受傷遭受的損失,經雙方核算,共計70000元(柒萬元整),該損失包括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誤工費等費用。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70000元,其中__年月0日付款__年2月28付款x元,__年3月28日付款x元,__年4月28日付款0000元。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賠償款后,甲乙雙方不得再有任何糾紛,甲方不得再找乙方提出賠償。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按捺手印后即生效,雙方不得反悔。
甲方:乙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4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四、第五條的規定,具備以下條件的調解協議有效:
(一)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協議無效:
(一)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人民調解委員會強迫調解的,調解協議無效。
下列調解協議,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調解協議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調解協議,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調解書和只記入筆錄的調解協議生效后,可以產生四大法律后果:
1.結束訴訟程序。
2.確認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3.不得以同一訴訟標的、同一的事實和理由再行起訴。
4.不得對調解協議提出上訴。
調解協議書的生效時間:
1.調解書必須送達雙方當事人簽收。
2.調解書必須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才能生效。
調解協議內容篇5
申請人名稱: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紡織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爭議的主要事實:
申請方與被請方于20____年9月10日簽訂棉紗購銷合同,總價款30萬元。雙方各存封樣。申請方按封樣組織生產,被請方按封樣驗收。20____年10月,申請方發送到被訴方的棉紗經被申請方驗貨后,以其中價值1千元的產品含有化纖成份,顏色不符,要求退貨。申請方認為,產品與封樣相符,不同意退貨。為此,雙方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樂山市金源紡織有限責任公司向我局提出調解申請。調解結果:
經查明:此產品與雙方封存的樣品相符,應視為合同約定的質量。經本局主持調解,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申請方所發棉紗中除含有紅顏色部分價值1千元的貨品應退回申請方外,其余貨品由被申請方收購。
二、20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所訂購銷合同,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終止。
三、被申請方所欠申請方貨款二十九萬九千元于20____年____月底前付清。
四、其他無爭議。
本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請方代理人:________
被申請方代理人:________
調解員署名:______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6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董事長。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姜_,董事長。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張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托代理人(特別授權)吳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案由:買賣合同糾紛
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訴稱,原、被告于___年9月12日簽訂了1份《工礦產品購銷合同》,由被告向原告供應金屬硅120噸。被告已交貨32噸,尚欠88噸金屬硅至今未履行交貨義務。請求判令被告:1、依合同履行供貨義務;2、支付延遲供貨的違約金1110784元;3、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
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請求予以調解。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經本院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_年8月底前按合同供給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尚欠的88噸通氧級外硅。
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于___年8月底前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違約金20萬元。
三、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愿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四、如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有一項未按上述調解協議按期足額履行,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自___年9月1日起至履行之日止每天20__元的逾期履行違約金。
五、案件受理費14797元,減半收取7399元,訴訟保全費5000元,合計12399元,由原告武義__硅業有限公司負擔2399元,被告____實業有限公司負擔10000元,于___年8月底前交納。
上述協議,不違反法律規定,本院予以確認。
本調解書自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法律效力。
審 判 長:陳__
人民陪審員:徐__
人民陪審員:項__
__年七月二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7
甲方:
乙方:
乙方于20年月日在車間因操作過失,不慎受傷,現已治愈。就其醫療費,補助費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醫療費用由甲方到醫院付清,與乙方無關。
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一次性補償人民幣元,于年月日付清。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四、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甲乙雙方簽定此協議后,甲乙雙方終結有關補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乙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及補償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訴訟等權利。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八、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
乙方:
協議簽字生效日:20年月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8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5月8日大梨園村山城子片村民毆打在該村實施飲水工程的安裝人員姚立華發生的傷害事故,經大梨園村委會、水務局與兩方當事人調解,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等合計人民幣元,此賠償款直接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二、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三、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五、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年--月--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9
甲方:中南通道ZNTJ—15標項目經理部六分部
乙方:
由于中南通道GSM—R通信工程施工,影響通信鐵塔(包括后續鐵塔安裝調試等)建筑安裝需對乙方麥苗等造成損害,由此引起的青苗賠償事宜,按照魯價費發{20__}178號文的相關規定進行補償,切實保護農民的切身利益;結合現場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影響地點、范圍及賠償項目
1、地點及范圍:通信基站()鐵路征地紅線外農
用地共計()畝
2、賠償項目:通信基站基礎和鐵塔安裝,通信基站光纜引入及設備安裝,天饋線安裝調試等后續工作。
3、備注:
二、賠償價款及支付方式:
1、賠償價款:共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包干使用。
2、工程竣工后結算,在__3__日內一次付清。
三、甲方權利義務:
1、享有在本協議約定的賠償范圍內自由從事工程施工所包含的全部內容。
2、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賠償款。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約定及時受領賠償款,并出具相應的收款憑證。
2、保證甲方在本協議約定的賠償范圍內施工不受任何干擾和影響,并提供必要的方便。
四、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無法正常施工,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并支付協議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五、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簽定后,雙方應忠實履行,如發生爭議,應本著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當地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中南通道ZNTJ—15標乙方(章):
項目經理部六分部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雙方簽訂日期: 年月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10
甲方代表:王____
乙方代表:王____
調解事由:___________
乙方在沒跟甲方協商下,利用塑料水管從歸顯(水源地名)進行引水,甲方想阻攔乙方,但沒跟鄉村兩級反映過,就私下把乙方的水管砍成若干節,甲乙雙方從而發生爭議。現經鄉駐村工作小組從中調解,雙方同意后,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照價賠償乙方的塑料水管。
二、甲乙雙方共同利用塑料水管從歸顯水源處引水到水溝末端(公路上坎),在此建一個小水池,甲乙雙方再從小水池進行引水,雙方的水管必須保持同一高度,乙方(王____、王____)必須在自家安裝自動水塔。
三、乙方在每年的陽歷3月至9月份期間,只能作為家庭飲用水,不能用作其它(如:養魚等),更不能浪費水。
四、乙方引來的水只允許王____、王____兩家飲用。
如有一方違反協議,雙方發生爭執后所造成的后果由違反協議的一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鄉政府保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
證明人: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
調解協議內容篇11
甲方:
乙方:
大河鎮大水昝煤礦
案由:20__年10月10日,大水昝煤礦鍋爐工趙石成在煤礦宿舍不幸死亡,大河派出所接到報案后于年10月10日及時趕現場進行尸表檢驗。經檢驗,全身無傷痕、無中毒跡象,排除他殺、自殺、投毒等人為因素,經征求死者家屬意見,不作??鑒定,初定為疾病意外死亡,大河鎮綜治中、大河鎮派出所、大河司法所、銅廠村委會于年10月11日召集煤礦領導及當事人親宿在煤礦現場調處,死者親屬申請法律援助并獲得批準,自愿達成善后處理協議書。
一、死者趙石成的善后處理事宜由大水昝煤礦積極配合親屬處理;
二、死者趙石成在煤礦工作多年,不幸在煤礦宿舍死亡。參照大河煤礦企業工亡和意外死亡的補償標準,由大水昝煤礦付給補償費71.6萬元(柒拾壹萬陸仟元整)、(安葬、包裹及其他費用);
三、雙方自協議簽字之日起,由親屬領尸離礦,擇日安葬;
四、補償款分兩次付清,20__年10月11日18時付30萬元(叁拾萬元整),剩下的在死者安葬后第二日付清。死者親屬在領款時應出具身份證復印件及收據??;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生效,今后死者家人及親屬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礙煤礦正常生產、生活;
六、本協議書雙方當事人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書一式三份,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及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調解協議內容篇12
甲方:______縣百貨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系該公司董事長。
乙方:城關鎮______村民委員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這個人是系該村村委會主任。
甲、乙雙方因土地權屬發生爭議,經過縣局、城關鎮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商貿辦及縣政府法制辦等部門和單位的協調下,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和縣商貿辦所占土地四至范圍以__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見本協議附件。甲乙雙方所爭議的土地使用權歸甲方。
二、本協議的附件為____縣百貨公司占地現狀平面圖。
三、甲方自愿在公司固定資產處理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人民幣五十五萬元整(¥550000元)。
四、甲方今后在__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范圍內(以____縣百貨公司現狀占地平面圖為準)重建時,乙方不得阻擋。
五、如一方反悔,不履行本協議及附件的義務,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及協議附件一式九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調部門和單位各執一份,縣政府存檔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協調單位簽字:
二○○X年十二月六日
調解協議內容篇13
甲方:
乙方:
鑒于患者曾于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月__日在甲方處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本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__市200年度職工平均工資:__元。
__市200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__元。
__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元。
第二條賠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在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調解協議內容篇14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民族________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民族________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民族________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__民族________職業____住址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事項:申請人____的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相鄰。
被申請人________影響申請人的________________,造成了申請人的____________________。歷史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申請人____要求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案各方當事人自愿將機動車事故糾紛申請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條件,在人民調解員____主持調解下,各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被申請人____于本協議簽訂后的____日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被申請人____賠償給申請人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于________________付清。
本協議書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自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雙方自愿于本協議簽訂后30日內向__縣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一經司法確認,本協議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可以向作出確認決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雙方當事人、調解組織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被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簽名)_________記錄人(簽名)________
人民調解委員會(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