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存在哪些問題
車輛購置稅存在哪些問題
車輛購置稅存在哪些問題?下面隨學習啦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購置稅具有特征
作為一個獨立的稅種與其他稅種相比較,車輛購置稅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征收范圍較窄,僅對要使用的車輛征稅;二是稅率單一,實行統一的百分比稅率,雖然征收方式簡便,但高低檔車存在稅負不均的問題;三是征收環節單一,即僅在車輛注冊前一次性征收,后續環節不再征收;四是征收方式單一,依托于納稅人主動上門申報;五是具有特定的用途,即籌集的資金全部用于公路建設;六是一種價外稅,稅負不會轉移;七是一種對財產征收的直接稅。車輛購置稅的這些特點決定了存在車輛購置稅檢查困難,征管難度大的問題,為確保盡可能地在源頭一次征足車輛購置稅,國家稅務總局建立了在一段時間內根據車輛市場平均零售價格公布最低計稅價格的征管制度。車輛購置稅最低計稅價格的主要功能是避免發票票面價格低于實際價格時出現的偷逃稅現象,如果發票的價格低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最低計稅價格繳稅;如果高于最低計稅價格,則按發票上的實際價格繳稅。其目的主要在于監督機動車消費者的納稅行為,防止稅收流失。
車輛購置稅有哪些問題存在?
第一,缺乏對車輛的檢查權和查扣權。由于應稅機動車具有流動性強、分布廣而散的特性,因而對納稅人的稅收繳納和對偷逃稅行為只有通過上路檢查才能實現。但如缺少必要的制約手段,就會增加征稅成本,甚至無法落實查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在賦予了稅務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權力的同時,也對這項權力作了限制,如國稅部門沒有攔截和查扣車輛的權力。因而使國稅部門在車輛購置稅征管工作中困難重重。再加上征收機構遲遲未確定,最終導致國家稅務總局遲遲無法出臺相配套的對偷稅和未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進行處罰的一些適用政策。
第二,購車發票開具混亂。目前,機動車銷售發票仍作為一種普通發票管理,經銷商和購車者從自身利益出發,仍存在大頭小尾、虛開發票等各種違規開票行為。從這個角度上說,車輛購置稅的最低計稅價格在促進足額征收的同時,也促使納稅人學會了合理避稅。由于目前稅務機關無法通過采取發票協查等有效措施加強對車輛購置稅的管理,以票控稅工作難以落到實處。
第三,缺乏較權威的價格范本。目前,車輛購置稅基本上是依托于納稅人主動上門申報,必須確保征收窗口足額征收。因此足額征車輛購置稅的重點和難點就是辨別納稅人提供的購車發票,正確審定購車計稅價格真實性,發現逃避稅行為。這就需要有一個較權威的價格范本,即最低計稅價格。
第四,缺少必要的征管信息。一是缺少主動確定納稅人購車價款的迅速有效的途徑,稅務機關目前尚未與主要汽車生產廠家和經銷商建立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無法及時掌握汽車價格的變動情況及確切的銷售信息。二是交警車管部門與車輛購置稅征收部門信息仍無法做到及時溝通交流,這不僅包括前面提到的完稅信息的及時交流、溝通和確認,還包括征收車型具體檔案信息的交流,如完稅證明記載的車型與交警車管部門執行的車型一致性,及時將已稅車輛注冊后的行駛證號碼及時記入車輛購置稅征收檔案等問題。新的《車輛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其他行政執法單位只有在辦案時才能查閱注冊車輛檔案,這是限制了征收信息的及時交流。
我們國家在其車輛購置稅的管理過程中實施的是最低的計稅價格制度。為了堵截偷稅漏稅,國家稅務局首次調整了其車購稅價格,并且公布了最低的計稅價格和不同規格型號車輛。